一枝笔写作事务所 2011-09-18 字数3828字 点击: 次
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鄂托克前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巩固机构改革成果,防止机构编制再度膨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旗实际,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始终坚持“编制就是法规”的理念,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制度建设,努力突出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提高了管理水平。下面简要的谈谈我们的做法和体会。
一、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良好的形象
做好宣传工作是机构编制职能的重要基础,为了改变在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只做不说”的旧习惯,我们加大给领导汇报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力度,积极向领导宣传机构编制工作思路、上级相关要求、任务及相关工作程序和存在的问题等,取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编制《机构编制工作简报》和《机构编制工作动态》向社会各界宣传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工作动态,使社会更加了解机构编制部门的工作职能,支持机构编制工作,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加强机构编制总量控制。严格执行“空编进人”“进人审批”等制度,满编单位必须坚持“出一进一”的原则,超编单位一律不得进人,严格控制了编制总量。现我旗共有编制3482名,实有2930人、空552名编制。
二是完善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格按照核定编制定编定岗定员,实行一人一编一帐,做到谁占编、谁不占编、占编类别清晰明了,杜绝了在编不在岗和“吃空饷”现象,推动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
三是加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改变以往管理过死,一次性审批后长时间维持原状的做法,对事业单位编制全面实行动态管理,经常深入到各事业单位进行走访调研,了解各事业单位的职能、工作量、现有人员、事业发展及编制使用等情况,对事业发展较快的单位,实行编、人、财“捆绑式”流动;对职能弱化的部门,逐步核减人员编制;对确需加强的工作,采取机构撤一建一、更名挂牌,编制在本单位、本系统内部调余补缺的办法,实现“总量控制、科学调整、优化结构,杜绝了机构过于庞大、人浮于事的现象。
三、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是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整体效能的有效途径、是确保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我们坚持把监督检查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一种常态,并始终不渝地抓下去。
一是把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通过平时走访调研和每年一审的方式,重点对机构编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机构编制数额的控制和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单位,通过纪检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二是机构编制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政务公开和编制《机构编制工作动态》等方法,向社会各界公开机构编制使用情况,打造“阳光编制”,接受监督,杜绝根据领导意向违规操作现象。
四、创新登记管理模式,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畅通渠道,全力打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络服务平台。为最大程度方便办事群众,畅通事业单位登记工作办事渠道,我们积极搭建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网络服务平台,开通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QQ、电子邮箱等,所有相关表格、填写说明及其他需上报材料格式均实现了电子化,办事单位可以方便地通过事业登记管理专用QQ、电子邮箱与我们进行交流沟通,咨询问题、下载表格,及时了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政策信息,构建了畅通的交流和服务网络平台。
二是建立“捆绑式”受理的工作机制。凡申请机构编制事项的主管部门,其下属事业单位网上登记事项未办理的,不予受理机构编制事项,待网上登记事项办理完结后,方可办理机构编制事项。
三是采取 “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方式。对短期内开展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确有困难的事业单位,采取 “以点带面”形式进行集中办理,即一个系统、一个镇选择一个或多个条件较好的事业单位集中办理,或由主管部门、镇政府集中上网办理,确保网上登记管理覆盖率达100%。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部分单位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是不够,对机构编制管理存在忽视和松懈的情况。虽然,通过我们这些年的不断努力,各级各部门对机构编制工作的认识越来越高,但还是有一些部门在具体实施工作中,无视单位“三定”方案的严肃性,不能站在全局的角度看问题,不能自觉地在转变职能、精简机构编制、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上做文章,而是只强调本部门本单位的困难,总想在增设机构、增人增编、增职数、提升机构规格等方面打主意。
二是在具体的监督检查制约机制上,还有不太到位的地方,编制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法律效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虽然有“机构编制就是法规”的说法,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部门由于人员结构(年龄、专业、职务等)原因,缺少专业人员或年轻干部时,十分随意地从下属单位抽调工作人员,混编混岗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不高,行政效能不能最佳发挥。
针对以上情况建议:一是建立机构编制考核机制。机构编制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要以各级各部门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控制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实行严格的考核责任制。
二是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内在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人员工资和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编制财挂钩”制度,强化相互间的约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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