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枝笔写作事务所 2011-11-02 字数4412字 点击: 次
3.分解重要权力,形成制衡机制。局党组合理工作分工,“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等重要部门,而是由2名副职分别协助管理;局班子副职之间合理分工,监察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分别由不同的副职分管,形成内部制衡机制。同时,不断健全完善监察执法、事故调查处理、行政许可审批等工作程序和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形成了程序清晰、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行使、公正运行。
(四)抓住关键,强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完善
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契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1.健全完善惩防腐败体系工作制度。制定完善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局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局党组工作规则》、《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工作制度》、《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决定》等39项制度,基本上形成了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
2.组织开展惩防腐败体系的自查和检查,促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局党组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党组〈关于开展2010年度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的通知〉的安排意见》,指导惩防体系建设自查工作。通过召开腐败体系建设自查促进工作会议、各单位自查、重点检查等方式,促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在国家总局组织的检查中,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被评为“优秀”等次。
(五)围绕主题,加强作风建设,勤廉兼优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树立
围绕“树新风正气、促勤政廉政”主题,开展了作风建设活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 以民主评议软环境工作为突破口,改进工作作风。把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作为全年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对民主评议软环境工作中反馈的问题,专题研究、认真整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组织召开了处长述职测评大会,接受民主评议。2010年,我局被评为“群众满意单位”,参评的3位处长均被评为“群众满意处长”。
2.开展了“树新风正气、促勤政廉政”作风建设活动。引导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紧紧围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廉洁奉献、认真履行职责,在发现新情况、研究新对策、解决新问题中培养良好作风,实现“五个坚持”的具体目标,促进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创历史做好水平。特别是面对**省百年不遇的洪灾,局党组果断调整工作部署,带领全体监察员深入受暴雨洪水威胁的矿区,与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连续奋战,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并涌现出了以“全国防汛抗旱先进个人”王敏同志为代表的一批优秀党员,在关键时刻经受住了考验。开展了向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为煤矿安全监察事业献出宝贵生命的刘春权同志学习活动,全局人人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勤政为民、清正廉洁、勇于奉献的风气进一步形成。
(六)加强信访举报,严肃案件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进一步发挥
一是加强网络举报平台建设,在局网站设立“群众举报”专栏,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专用邮箱,拓宽监督举报渠道。二是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工作,做到有案必查。2010年,纪检组监察室共受理群众举报电话6个、举报信3件,初核2件;对国家总局转来要结果的1件函件,进行了初核,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们的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不够,发展还不平衡;二是针对存在的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还不完善,制度的执行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监察执法和反腐倡廉工作有机结合需要进一步加强。
我们必须进一步认清形势,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在国家总局党组和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为监察执法和队伍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中纪委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和省委、省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初步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加强作风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求实创新、统筹兼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促进“十二五”开局之年全省煤矿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监察执法工作中心,服务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工作大局,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作为国家煤监机构,我们必须时刻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坚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推向深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总局党组、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努力做到执法为民。今年着重开展四方面的监督检查:
1.开展对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和煤矿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局有关部门和各分局(站)要把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作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检查指导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督促地方政府落实煤矿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要把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纳入“三项监察”,加强对煤矿企业执行领导干部带班下井、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
2.加强对继续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监督检查。着力对安全生产“三深化”、“三推进”工作和“打非治违”、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等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重点检查我局监察执法部门和单位是否尽职尽责,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是否进行了严厉惩处,“三超”等违规违章现象是否依法纠正,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得到有效治理。
3.加强对较大以上事故责任追究处理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会同省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对今年发生的3人以上较大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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