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西方学者对公平问题也进行了广泛研究,大体说来,在对公平的具体判断上,现代西方经济学主要采取三类标准,一类属于客观标准,主要以分配的结果为判别依据;另一类属于主观标准,以人们的心理状态和主观感受为依据;还有一类是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的结合。
以收入平等为标准是西方经济学家对公平的最普遍的理解和占统治地位的观点。洛伦茨曲线对收入平等的测量,就是以收入平均化为尺度,阿瑟·奥肯在《平等与效率》一书中,也是把公平与收入分配联系起来,把公平视为收入的均等化。就语义上讲,英文中的equality,德文中的gleihheit,既有平等的意思,也有平均、均等的意思。
对公平的分析采取主观标准的西方经济学家讲法各式各样。有的从投入和产出的比较,根据人们的得失感觉去判断公平程度。如休士曼认为,公平因素包括付出的投入和获得的产出之比较,当投入和产出不相等时,人们就失去公平感,不相等的程度越大,社会越不公平,人们就会寻求各种方式恢复公平感。有的也是把公平与收入联系起来,分析人们对分配结果的心理感受。如瓦里安认为,如果在一种分配中,没有一个人羡慕另外一个人,那么这种分配就称之为公平分配。
还有一些西方学者以妒忌与否作为判别公平的依据,弗利就是其代表。他曾对公平作过以下的定义:“如果在一分配状态下所有人都不妒忌别人的话,这一分配是公平的。”他对妒忌的界定是:“一个行为者i认为其效用水平低于像他处于个人j位置相同时能获得的效用水平,个人i就妒忌个人j。”
另外,当代美国哲学家罗尔斯也提出了一种新的公平观。这种公平观实际上是一种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的结合。罗尔斯假定,在一个处在初始状态下的社会中,任何人都不知道未来的变化究竟会使其状况变好还是变坏。在这种不确定的情况下,回避风险的人们宁可选择能使他们在未来的变化中处于平均状态的分配,只有当不平等的分配能使处在最坏状态下的人比实行均等分配得到改善时,不平等的分配才是可取的。
总之,从公平范畴演进的历史来看,人们对公平的认识是在不断深化,但公平概念仍未达到清晰的水平。这里笔者认为,根本原因是缺乏对公平的多维度解释。上述许多研究只是对公平的某一方面或某一维度或若干维度方面的特征进行了揭示,而没有从多维度角度进行总体性分析,从而导致有关公平的界定是“婆说婆有理,媳说媳有理”。
从总体性的多维度角度来看,笔者认为,对公平应做如下界定:
1、公平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和范畴。大体来说,特定的公平可界定为四维空间上的一个特定点。公平的四个维度分别是:时间维、空间维、领域维、价值维。这里空间维中的空间是指三维空间中的空间。
2、公平的时间维是指公平具有时间尺度特性。某一决策或某一行动是否公平,具有时间特性。有些决策或行动方案在短期内可能具有不公平的特征,但在长期内造成的结果可能是公平的。这里代际间的公平问题就是一个例证。
3、公平的空间维是指公平具有空间尺度特征。某一决策或某一行动造成的结果是否公平,具有空间特征。有些决策或行动方案很可能只在小范围或小区域内具有公平性;或者很可能只在大范围大区域内具有公平性,而在小范围内不具有公平性。
4、公平的领域维是指公平在不同的领域具有不同的含义。经济领域中有经济公平的范畴;政治领域中有政治公平的范畴;社会领域中有社会公平的范畴,等等。经济公平应是指经济领域中主体之间竞争的公平性,其含义应着重于经济投入与经济回报之间比例的合理性。政治公平应是指在政治领域中主体之间竞争的公平性,其含义应着重于政治投入与政治回报之间比例的合理性。同样,社会公平应是指在社会领域中主体之间竞争的公平性,其含义应着重于社会投入与社会回报之间比例的合理性。这里,经济投入与经济回报是与经济利润密切联系的;政治投入与政治回报是与政治权力密切相联的;社会投入与社会回报是与社会地位直接相关的。总之,不同领域中的公平,其含义是不相同的。我们在公平范畴的认识上,不能以此领域中的公平去套解彼领域中的公平;否则,只能是南辕北辙,缘木求鱼。
5、公平的价值维是指公平在不同的价值体系下将有不同的界定。由于主体是大量分散的,不同的主体具有不同的主导价值体系,从而每一主体都有其特有的公平观。
6、总括起来,公平可以表述为四维空间上的一个函数。设F代表公平度、T代表时间维中的某一点、S代表空间维中的某一点、L代表领域维中的某一点、V代表价值维中的某一点,则社会公平函数可表示为F=F(T,S,L,V)。对应于不同的T、S、L、V,F的取值不同。若V不同,而T、S、L相同,则F=F(T,S,L,V)表示不同主体的公平函数。当V=V0取特定值时,社会公平函数F=F(T,S,L,V)就变成了个人公平函数F个=F(T,S,L,V0),个人公平函数在四维公平空间中的轨迹相当于社会公平函数在四维公平空间中图形的某一“截面”图。要完整的理解公平,只有从上述四个维度方面综合起来考虑,才会有一个较为全面和清晰的公平范畴图。
二、关于效率
效率是人类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范畴。不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还是西方经济学,都对效率问题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探讨。从他们对效率研究的内容看,大都偏重于经济效率或立足于经济效率。
恩格斯“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的观点与马克思的“真正财富”的观点,实际上揭示的是经济效率的概念。恩格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写道:“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价值首先是用来解决某种物品是否应该生产的问题,即这种物品的效用是否能抵偿生产费用的问题。只有在这个问题解决之后才谈得上运用价值来进行交换的问题。如果两种物品的生产费用相等,那末效用就是确定它们的比较价值的决定性因素。”以后,恩格斯又在《反杜林论》中重申了这个观点,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也还存在对效用和劳动花费的衡量比较问题。[10] 在这些地方,生产费用指生产某个物品所必须花费的劳动时间,由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消耗构成;效用则是指使用价值,即社会需要的产品。如果能够以尽可能少的生产费用取得尽可能多的效用,这将是价值的最优境界。人们讲经济效率,就是要争取以尽可能少的活劳动消耗与物质消耗,生产出更多的符合社会需求的产品。可见,恩格斯提出的“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实际上讲的就是经济效率的概念。 (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