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凸现商业票据市场的重要地位。商业本票作为商业票据市场主要品种,是一种独立的企业信用形式,它要求作为发行人的企业,一要信誉卓着;二要能够提供流动性较强的抵押品;三要在企业的融资策略中具有优势。虽然我国现阶段尚不完全具备这些条件,但从长远来看,发展独立的商业信用,对扩大企业直接融资,减轻银行信用的压力,促进经济发展和金融安全具有建设性意义。在修订《票据法》有关条款时,应对商业本票作出必要的科学界定。
4、票据经营集约化。各商业银行票据融资业务的经营体制及运行机制要进行大的改革,其方向就是要在统一归口管理的基础上,构建以机构准入为前提,以全行营销为基础,以集中办理为核心,以利益返还为激励的集约经营模式,彻底改变票据融资业务分散办理、粗放经营、风险点多的状况,实现风险管理与经营效益水平的全面提升,推动全行票据融资业务真正走上质量效益型发展的轨道。票据的集约经营模式有利于充分发挥票据专业化经营、规范操作和事后监督的作用,通过严格合规的内部交易传导机制,形成全行统一规范的操作流程,从源头上控制风险。
5、经营管理票据公司化。借鉴发达国家票据市场发展的成功经验,通过对票据业务及其管理流程进行再造,严格成本效益核算,以利润最大化作为唯一经营目标,构建符合现代公司管理制度的风险、财务、行政、技术及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全面提高票据业务的经营核算水平,增强产品创新、风险控制与市场营销能力。具体内容包括:(l)要素投入资本化。票据业务实施公司化经营管理首先要夯实财务基础,强化利润约束,真正实现独立核算。要参照“全封闭”利润考核办法,建立稳健的符合国际惯例的财务制度,将风险准备金及新增投资纳入效益指标,进行综合考核。完善财务费用管理及固定资产管理,内部财务核算中固定资产作为总行资本金经评估后划转。(2)激励约束规范化。报酬要和绩效挂钩,公司所有员工的收入水平应与公司的盈利情况、整体实力、为股东带来的回
报挂钩。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实行公司化改革不仅可以保障出资者的地位和权益,有利于资本的保值增值,还可以提高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以及分散经营风险。(3)经营行为市场化。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业务营销体系和有效的营销管理政策,针对业务发展实际,制定个性化营销方案,增强营销人员的激励机制,加大营销力度,提高业务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四、实现票据市场发展战略目标的运作思路、措施和政策建议
(一)正确把握业务拓展和风险防范的关系。票据融资是货币市场发展的重要载体,作为一项持续增长的新兴业务,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开展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业务是商业银行优化资产结构、降低信用风险、提高经营效益的有效工具和改善金融服务、满足客户需求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在当前资金面总体趋紧的态势下,充分发挥票据资产周转快的优势,有利于商业银行在确保流动性的基础上提升经营效益。票据融资依然是商业银行一项具有很大潜力的重点业务。但是伴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票据业务所固有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外部诈骗风险和内部道德风险也在不断潜伏和积聚,去年全国发生的几起票据大案给我们以深刻的警醒。票据业务在规章制度执行和内部控制各环节还存在很多问题,甚至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风险隐患,这说明全行在防范和控制票据业务风险方面依然任重而道远。为此,商业银行必须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业务,协调处理好开拓市场和防范风险之间的关系,防止畸轻畸重、有所偏废,既不能超越风险防控能力、仅仅追求短期利益而盲目发展,又不能因噎废食,由于畏惧风险而限制、收缩甚至停办业务。
(二)扩大票据市场参与主体,建立专业性的票据交易机构。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办理票据承兑、贴现业务,理顺票据权利义务关系,使商业汇票的业务量达到一个新的水平。实际上在西方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商业票据的主要买方包括大商业银行(他们经常为其信托公司或其顾客购买商业票据)、非银行金融公司、保险公司、私人年金基金、地方政府投资公司等,大量的投资则是由非金融企业投入。近年来,货币市场的互助基金作为商业票据的投资者已显得十分重要。同时,商业银行可以设立专业性的票据交易机构,其组织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属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业务范围为:(1)办理商业汇票的承兑和贴现业务;(2)办理商业票据的担保业务;(3)办理票据的买卖和转贴现业务;(4)办理票据的抵押业务;(5)办理票据咨询服务业务,为商业票据的开发、交易提供相关服务;(6)创造条件开办企业融资债券、金融债券、建设债券等买卖业务。在监管上,准许票据经营机构将所持有的已承兑、未到期贴现(含转贴现)票据,有限度地向中央银行办理再贴现;在交易品种上,先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再过渡到办理经济效益好信誉优良企业的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在市场价格上,允许票据专业机构在经营票据买卖时,给予利率调整一个浮动空间,下限至央行再贴现利率,上限到可略低于市场平均利率,真正使票据价格与市场上资金、票据两者的供求关系基本吻合,为过渡到试行商业票据的商业贴现和再贴现业务创造必要环境和条件打下良好基础。
(三)要完善商业银行票据融资业务经营机制。各商业银行票据融资业务经营机构可分三级,即一级分行票据中心,二级分行票据中心和有信贷业务审批权的县支行。一级分行票据中心要做好全辖库存限额的科学调控,加强对全行票据融资业务进行政策传导、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积极开拓票据业务同业市场。二级分行实现市场营销、会计结算、风险管理三个岗位人员的分离,落实岗位职责;负责办理辖内票据贴现和辖区系统内转贴现业务,切实担负起对辖内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与上级行进行业务沟通的枢纽职能。
(四)积极稳妥地发展融资性票据市场。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融资性票据必将走上票据市场的前沿,并将对中国票据市场的经营格局、经营模式和监管方式产生重大的影响。发展融资性票据市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分阶段逐步放开融资性票据。在区域信用环境较好的地区先进行试点,积累相关经验后由点到面,逐步推广。可以选择一些资信情况较好、经营状况正常、现金流量稳定的大型企业进行试点,不再强调其签发的单笔票据的真实贸易背景。然后,推广到效益好、信誉高、管理规范的中小型企业。在此基础上,建立专业性的商业票据发行公司和规范的票据交易所,通过严格控制票据再贴现,鼓励转贴现和票据转让行为,培育和拓展规范、高效的融资性票据市场。 (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