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主持分局团委工作时,结合青年人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了团组织的凝聚力,鼓动起广大团员青年的工作干劲,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是在金花所任职时,与所领导一起,在原来的基础上,一手抓队伍建设、一手抓业务建设,使金花所迅速改变了面貌,跨入了“一流派出所”的行列;
三是在光扬所工作期间,与班子成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率先创建了下岗工人护街队,并实行了定点辐射防范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中央、省、市领导的肯定。还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调任华林所后,将政治思想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在做好干警的思想稳定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的同时,根据步行街“双抢”案的发案规律,采取了派保安“守巷口”的办法,使步行街的“双抢”发案率明显下降。
活着,为的是替整体做点事,滴水是有沾润作用,但滴水必加入河海,才能成为波涛。个人如果但靠自己,如果置身于集体的关系之外,置身于任何团结民众的伟大思想的范围之外,就会变成怠惰的、保守的、与生活发展相敌对的人。当一个人受到公众信任时,他就应该把自己看作为公众的财产。我愿与大家一起共进共退,在局长的领导下,与大家一起为我局的明天携手共进。希望大家给我这个机会,支持我,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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