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思想积极要求进步能够出色地完成组织上交给的任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能够全心全意地为同学服务,密切联系群众,谦虚谨慎,平等待人,尊敬师长。
(4)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凡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者取消评比资格。
(7)被评为优秀团员者,由学校表奖,颁发荣誉证书,并填写优秀团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4、先进团支部评比条件
(1)能认真对团员青年进行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及时了解,研究团员青年的状况,做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支部委员会生气蓬勃,敢于负责。
(2)能够带领团员、青年在德、智、体、美、劳动等方面全面发展。
(3)能够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有较高的组织纪律性、能认真做好组织发展等工作。
(4)能够注意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经常开展适合青年特征的丰富多彩的活动,能够团结代表团员青年的利益,使团干部具有向心力和凝聚力,帮助团员青年解决实际问题,出色地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5若支部某一团员违纪取消取评比资格。
(6)评选方法:学年底根据各支部在本学年的工作,学习及先进团支部百分评比情况,团委会集体讨论,获得先进团支部的发奖状和增加活动经费。
(二)处分制度
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1)对团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
(2)留团察看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
(3)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能做青年的入团介绍人,留团察看期满,改正错误的,应及时恢复其团员的权力,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开出团籍。
(4)对团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团委批准。
(5)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团员的处分,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他人的意见,决定后本人不服,可以向上级团委或学校提出申诉。
(6)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校团委批准。
(十)团委工作制度
(一)团委工作职责
共青团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进行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团委要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活动,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践线、方针、政策、学习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不断提高团员青年的政治素质。
2、对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团的基础知识教育。经常调查分析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积极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发挥团员青年在“四化”建设中的突击队作用。
4、结合我校实际,积极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丰富他(她)们的业余生活。
5、对团员青年进行“四有”教育,培养他们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
6、注意培养树立青年中的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宣传交流。
7、开展团支部竞赛活动,活跃基层团支部,搞好竞赛,检查评比工作。
8、加强团的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按照团章规定,做好发展团员工作。积极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按时收缴团费,认真按照“团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开展工作。认真做好对团员的奖励处分工作。
9、负责团委,团总支换届选举工作。
10、结合党的中心工作,定期组织团干部学习党和团的有关文件,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11、每月向党委汇报一次工作,平时做到勤请示,勤汇报。
12、加强对团支部的指导,每月都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团总支支部的重要活动无特殊情况,均要到场参加。
(二)例会制度
1、每年召开一次全年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交流共青团的工作经验,布置工作任务,明确新的一年的奋斗目标。
2、每月召开一次团干部会议,总结上月工作,布置当月工作,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学习团的业务知调等。
3、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团委扩大会议,研究团委学期重点工作,青年的思想状况和活动基层团支部工作,总结和树立共青团工作的经验和先进典型,发挥基层参谋作用。
4、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个成员要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树立和青年交朋友,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的风气,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
5、不定期召开团委会加强集体领导,充分发挥团委员的作用,作到各负其责,各尽所能。
(三)团的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共肯团组织作为党的助手,行政和帮手,它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为进一步活跃团支部工作能力,增强团干部和全体共青团员的竞争意识使团的工作做到领导满意,团员青年欢迎,特制定团的工作“双向”检查制度。
1、团总支、团支部督促检查团委工作完成情况,督促检查的内容有以下三项:
(1)每年一月初制定并下发团委制度工作计划以便于各总支支部在三月初将基层支部学年度工作计划上报团委,促使团的工作扎实稳妥地开展。
(2)每学期初布置团委学期重点工作规划,每月底将下月工作排下发到各支部和团总支。
(3)团委每搞一次大型活动,要将活动安排提前一周发到各总支部,活动开台前召开团委扩大会议成团支部书记汇报活动筹备情况,听取支部工作准备情况,以便于活动能顺利进行。
以上三项内容如因团委不能按时下达布置而影响各支部工作开展,一切责任由团委负责。问题严重时团委负责人要在全体干部大会做检查。(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