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推进“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
今年以来,支队深入推进“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实施,按月制定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明确宣传重点、任务及措施。全市各级交警部门围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主题,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适时组织开展大型集中宣传和各类专项行动宣传;深入国省干道、专用公路和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收费站,在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车管所办证大厅和驾驶人考验场所、城镇区街道及客运场站,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播放录音录像、讲解交通安全知识、设立交通事故摸拟展台,利用电子广告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提示信息、举办交通安全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同时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进广播、进电视、进报纸、进网络活动和“五进”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舆论氛围。上半年,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4万余条,印发宣传材料230余万份,制作发放交通安全提示卡8万多张,在客运车辆上张贴举报奖励卡3万余张,利用出租车流动广告位播发交通安全宣传标语3千余条,利用街头固定大屏幕电视播发交通安全宣传标语2万余条,利用手机短信播发宣传知识、提示信息25万余条,利用互联网发布交通安全信息2千余条,设立交通事故模拟展台15处。
(四)加强路面执法管控,大力整治路面交通秩序。
今年以来,全市交警部门严格规范执法用语和程序,强化人性化管理和服务,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扩大教育面,减少罚款处罚量,在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口头警告不予罚款处罚的同时,继续坚持“大发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惩处”的严管道路交通“五大”工作举措,强化路面交通管控,科学合理安排勤务,实行工作任务量化考核,充分利用酒检、测速、电子警察和gps监控等科技设备和法律法规手段,切实加强对客运车辆、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的路面巡逻管控、检查和执法力度;支队根据实际情况,在全市适时部署开展了春运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无牌车辆、故意遮挡号牌车辆专项整治,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道路交通安全春季攻势专项行动,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专项整治,破案追逃保大庆专项行动,军警车辆和民用专段号牌车辆专项整治以及机动车涉牌涉证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集中整治行动,对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法超车、违法会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货车和农用运输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校车违反规定承运学生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格管理。各地交警部门结合辖区实际,针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持续不断进行了大力整治,有效净化了路面行车秩序。上半年,全市共处理交通违法210956人次,其中查处无证驾驶1526起,酒后驾驶1190起,超速行驶72316起,行政拘留1414人次。交通违法处罚量减少了28%,教育的比例增加了32%,罚款的总额减少了25%。
一是狠抓了春运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对春运工作精心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了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春运期间,设置固定测速点205处、流动测速点340个,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919起,其中酒后驾驶165起、醉酒驾驶98起、无证驾驶9起、客车超员7起,其它交通违法行为1719起,行政拘留107人。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2.05”全区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了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有效遏制
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是针对我市无牌、故意遮挡号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特点,从2月11日至27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无牌、故意遮挡号牌车辆专项整治。全市共查处无牌、故意遮挡号牌等涉牌违法行为1465起,其中无牌685起,故意遮挡号牌起645,套牌25起,假牌14起,未悬挂号牌77起,未按规定安装号牌19起,有力打击了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2.19”全区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了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2940起。其中,查处酒后驾驶545起,查处超速驾驶47363起,查处客车超员152起,查处疲劳驾驶190起,行政拘留124人,切实整治了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五是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指示和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从4月份开始,周密部署开展了“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专项整治行动;进入6月份以来,按照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及时在全市部署开展了军警车辆和民用专段号牌车辆专项整治以及机动车涉牌涉证专项整治。截至6月15日,共查获违法违规军警车辆97辆,扣留违法军警车辆18辆,收缴军警及专段号牌81副,其中军队车辆号牌16副,武警车辆号牌9副,警用车辆号牌20副,民用专段车辆号牌36副,扣留机动车行驶证23本,收缴非法警用灯具3副。
(五)坚持不懈狠抓了机动车及驾驶人源头责任管理工作,努力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全市交警部门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接送中小学生校车作为源头责任管理的重点对象,按照支队出台的《机动车驾驶人源头责任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接送中小学生校车“六知二保”档案,督促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中小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和接送中小学生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积极排查整治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和中小学生校车交通安全隐患,全面落实车辆驾驶人源头责任管理各项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涉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接送中小学生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截止目前,全市境内未发生一起涉及上述车辆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六)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实施,有力确保了重要节假日期间和各项警卫活动的道路交通安全。根据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等节日期间的交通管理实际,支队及时安排部署,强化督导检查,各地交警部门在认真分析往年上述节日交通规律特点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强化重点路段、人群密集场所和旅游线路的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采取管控措施,确保了节日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期间未发生一起涉及客运车辆的交通事故。(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