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枝笔写作事务所 2012-09-15 字数2517字 点击: 次
县委财务工作总结
永香县率先建立了县级招标投标中心,2011年以来,该县相继在22个乡(镇)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站,形成了县乡(镇)对接,覆盖全县的公共资源交易网络。截止目前,该县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共办理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377宗,交易金额90308.59万元,节约资金3994.38万元;办理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112388.70万元,增收8436.12万元。不仅在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而且从体制机制上预防腐败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该县的做法是:
一、高位推动搭平台,整合资源建网络
XX年以前,永香县相继建立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和政府采购中心。这些中心的建立,为解决公共资源交易中的腐败问题,促进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分散承办、多头监管、管办一体以及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缺乏监管等问题。为有效整合资源,建立一个平台统一、管理规范、县乡对接、覆盖全县的公共资源交易网络,该县按照"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廉洁高效"的原则,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一是高规格"定调子"。于XX年6月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撤销各部门组建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等,设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正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心领导由县纪委监察局选调两名高素质、懂业务、善管理的同志担任。并规定全县2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必须进驻中心统一交易,从而奠定了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基础。
二是高要求"铺摊子"。针对乡(镇)村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缺乏监管等问题,于2011年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延伸到乡(镇),在全县22个乡(镇)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站。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为平台,下发了《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管理办法》,成立了乡(镇)长为组长,乡(镇)纪委书记、相关副乡长任副组长,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乡(镇)小额建设工程、农村新农村建设、国有集体资产处置提供了"阳光平台"。
本文源自一枝笔写作,地址:https://www.sdyizhibi.com/wm/zjjh/gzzj/1110125502016.html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