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分类比较的原则
搜集到的资料,除书籍外,可用笔记本、活页纸、卡片、剪报、复印件等形式保存。无论采取什么形式,应使其便于分类整理。分类整理的资料,便于综合、比较、分析。看一本、一袋、一批同一问题的资料,好像参加一次研讨会,可以了解各种不同的见解,对自己起到启发、补充、提高等作用。就在这种反复分类、经常比较的基础上,对所收集的资料就逐步熟悉起来了,对论文的观点也同时慢慢地形成了。
(二)提炼材料,确定论证的主题和方法
在提炼材料的过程中,通常有三种情况:
一是同意别人的论点,但自己有独特的感受,可从新的角度补充新的理由,丰富别人的论点。
二是不同意别人的见解,可以展开争论,但必须注意忠实地引用原文,说明自己的理由。
三是受了别人的启发,
法学论文写作漫谈在别人见解的基础上产生新见解,或者别人没有讲到,已有见解,只要言之有理,也是创见。
三、列出提纲
提纲犹如一项工程的施工蓝图,是能否保证论文具有较好质量的又一重要环节。对论文提纲要反复研究、思考和修改,务必使论文提纲写得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论点准确、逻辑性强。论文定稿后,修正或保留的提纲就变成了目录。提纲可以帮助我们把材料组织成一个理论系统,而不是毫无层次、毫无逻辑联系地罗列和堆砌在一起。
我们写论文经常容易忽视或者说轻视的环节就是论文提纲的勾画,觉得这是白白浪费时间,或者说,用脑子记一下就可以了,不需要细加斟酌。这种过于自信的看法其实是有问题的。因为在写作的过程中,人们往往偏重于情感性的漫游,这个漫游的过程甚至是不自觉的,突然回过头来看,觉得写得已经很偏题了,这就是没有按提纲写的缘故。提纲应当是深思熟虑的结果,它体现了审慎的理性,提纲的构架一般是比较准确的,
论文的写作目的最符合作者的原意,所以提纲通常不必要大改,当然在写作过程中对提纲进行完善也是有必要的,也是经常会发生的。可见,在提纲和写作之间实际上是一个互动关系,二者应同时达到完善地步。
四、论文写作
在前面说到刘勰,他在《文心雕龙》“神思”中谈到:作家为了创造性构思,必须具有四个方面的修养:一是积累知识;二是辨明事理;三是参考经验;四是训练情致。这说的是论文的写作必须各方面的条件全部具备,才能获得成功。尤其是,刘勰提出的“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这一句话我觉得非常有道理。我们平常说,言为心声,文如其人,说的就是文章写作的自然规律和内在本质,法学学术论文的写作也应当是这样,就是要将自己反复思考后的成熟思想和观点写出来。所谓“文以载道”,文章是一种载体,是承载和表达我们在前面所说到的文章分理性的要求。
在写学术沦文的过程中,这样几对关系要注意处理好:
1、好大纲与内容的关系
在提纲部分已经说过这一点了,这个关系应当是稳定的,同时是辩证的、动态的。
2、资料引用和论文创制的关系
资料的引用应当恰到好处,篇幅不要太长,前后应避免同一资料重复出现。
关于写作的论文论文的创制应当是主体,资料的引用是为论文的创制服务的。不引用资料是不规范的论文创作,过多地引用资料属于偷工减料的做法,容易掩盖论文的创造性。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观点与材料相结合。既不使人读后感到空泛,又不觉得是资料的堆积。要做到这一点,决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而在于作者对研究的内容与问题是否真正熟悉和掌握,是否能真正达到运用自如。正如俗话所说,熟能生巧。
3、文辞和内容的关系
所谓文质彬彬,对于论文创作来说也要做到文质彬彬。有的论文就像散文一样,文辞之美超过了内容之质;还有的则相反,内容很好,文辞比较贫瘠,来来回回就是那几个词。总体上我们应当以意役文,而不能以文役意。
4、篇幅大小的关系
应紧紧扣住文章的题目,突出重点和要点,按照简要、精炼的原则,决定资料和观点的取舍;对于那些可写可不写、可引可不引的观点和资料,即使观点正确,资料珍贵,也一律割爱,毫不可惜。
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有的学者倡导“厚积薄发”,也有这个意思。
5、初稿与改稿的关系
初稿完成后,一定要改稿;一稿就成的文章,再好也有限。改稿之前,最好冷却一下,然后再改稿,这样更富有理性一点,同时也更能割舍。任何文章都不可能不作修改而一次写成,常常是需要反复仔细思考、推敲。如果论文初稿写完以后,能请一、两位同仁看一部分,请他们提提意见,尤其要认真听取领导或者一些对论文研究的问题有经验的老同志的意见、那会对修改论文有帮助、有启发。
6、广度与深度、中国与外国、历史与现状的关系。
在比较研究中要注意避免单纯客观介绍,或照搬照抄外国的东西而不作分析,对外国的长处我们要吸收,
论文摘要写作向他们学习,对于外国不好的东西,我们要摒弃、分析和批判。
7、注释和正文的关系。
注释是为正文服务的,正文需要靠注释来点缀。没有注释的正文是空中楼阁,缺乏扎实的根底;没有正文的注释当然也是不可想象的。现在在论文的撰写上,不是注释过多的问题,而是注释不足甚至没有注释的问题,
论文有哪些写作方法这种论文缺乏学术性和规范性。学术论文规范抑或不规范,一个非常重要的判断标准就是有无注释以及注释是否恰当、充分、规范。当然还有另一种极端现象应予避免,这就是注释的篇幅大于正文,有时甚至每一页正文的内容很少,只有两三行,而其他的都是注释。有的注释本身就是一篇短文。这个似乎也不能称之为规范化论文。正确的做法是该注的时候就注,不该注的时候就不要为了注释而去注。
以上就是有关
论文著作整理的内容请参考。
(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