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人物传记
一、我国人物传记起源
我国人物传记不仅起源很早,而且体裁多样。归纳起来,人物传记体裁可分为四类:一是纪传,二是文传(即传记文学),三是史传,四是志传(指方志中的传说)。
我国人物传记的写作,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就已处于萌芽状态。《左传》、《国语》和《战国策》等历史著作中都出现了相当生动的人物形象。这时期可以看做是人物传记的滥殇时期。
到了西汉中叶武帝时期,被誉为“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的《史记》出现了。司马迁首创的纪传体,标志着我国人物传记走上了成熟的阶段,并且达到了高峰。
司马迁不仅首创了以人物记传来代替历史事件的叙述,通过传人来记事,人物传记写作的新突破同时,他还以文学的手段,来描写历史人物,塑造了一系列鲜明生动而又形神具备的人物形象,不仅为我国文学和史学的兴起奠定了牢固的基础,而且对史学、文学、戏剧的发展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史记》以后的所谓正史,一般地说都是学习或模仿《史记》的笔法,以纪、传作为主体。到了魏晋以后文史开始分流,文学和史学各按照自己的需要和特点向前发展,以至于越来越泾渭分明。文学家注重辞藻和形象,史家则注重史料的真实及表述的准确,而对文采方面却顾及不多了。
东汉以后特别在唐代以后,杂体传记的发展很快,如碑铭、传状、自传之类,也出现了许多高手佳作。这类传记不仅在数量上增加了而且在形式上更加丰富多采。它们在内容上不同程度地忠于史实,但其笔法都属于文学性质的。所以类似这些作品只能属于文学著作——传记文学。
方志撰述人物由来已久。
现代作家传记写作的新收获据《隋书·经藉志》载:“后汉光武始诏南阳,撰作风俗,故沛,三辅有耆旧节士之序。鲁、庐江有名德先贤之赞。”(见《隋书·经籍志》982页)此后,到了晋代,常著的《华阳国志》中,从卷五至卷十二都是关于人物的记述。从此之后,地方志记述人物就成为定例。宋代以后,我国地方志的写作,已渐趋成熟,从体例到内容的设置更加完备。
“北宋乐史的《太平寰宇记》又以地区而编入姓氏人物,并因人物而详及官爵与诗词、杂事。宋代方志记人物及有关史事与文献者更多。”(见傅振伦:《论人物志的编撰》)。到了明、清之际,是方志走上大盛的时代,不仅数量多,而且设置的门类齐全。每种方志大都记述人物。清代方志,人物志都放在重要位置上。不仅占据篇幅多,人物的类别也多,只要是被统治阶级认为有利于当时社会的人物都进入志书。
综上所述,我国人物传记的发展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从文史不分的纪传体,到文史分流的史体传记,又从纪传和杂体传记发展到传记文学,以及一方之志中人物传记的出现。说明了我国人物传历史悠久,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二、人物传记形式
属于人物传记性质的作品在古代名称很多。诸如传、箴、铭、碑、表、颂、赞、哀等等,
传记的小说化写作细分起来,更为复杂:如“传”指传记,以其内容有全传、大传、小传和传略之别,以传者与传主关系而言,又有他传和自传之异,此外还有别传、外传、评传等名目。再如“状”有行状、事略;表有墓表、阡表、墓志和墓志铭等等,都是记述和颂扬死人的生平事迹,多数是颂扬历史上有地位的人物。现存最多的作品是传记和碑文。这些是我们编史修志的珍贵资料。
人物传记,虽然形式多样,但是大体上还是前文提到的那四种形式。它们在写作方法上千差万别。然而一切优秀的人物传记,仍是具有共同性的。其相同之处是:
1.人物的真实性
我国几千年的历史变革,出现过许多不同类型的人物。既有推动历史向前发展的伟人,也有逆历史激流而动的罪人,并有出身、地位、经历、思想、性格等方面的不同。这些人物在历史上起过一定作用,有过一定影响,就会在历史上留了他们的影子。作者,为这些人树碑立传的目的就是要抑恶扬善,“表彰以劝世道,贬斥以戒人心”,两千多年以来,传记作者把崇高的荣誉给予那些热爱祖国,不畏强暴,视死如归的英雄,同时对奸臣逆子也进行了无情地诛伐与鞭打。
一切优秀的人物传记在内容表达上都力求真实,
家谱内容和格式忠于历史,忠于事实,并且是非明断,褒贬准确。
2.人物的时代性
优秀的传记作者由于做到了“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所以留在传记中的人物都具有时代的特色。例如同是处于封建社会中的知识分子,由于时代不同,传中所表现出的特点是不相一致的。《五柳先生传》中的五柳先生(即陶渊明),他那种“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的精神,与他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特点——尚清谈和以清高自愉相一致的;而袁宏道的《徐文长传》则是一篇奇人的传略。尽人皆知,明代社会黑暗,特务横行,文字狱大兴,知识分子“动辄得疯”,所以徐文长的一生只能是从不得志到疯,从疯到坐牢至死。他的悲剧是社会造成的,是时代的悲剧。以上二例,传主同是文人,由于时代不同,他们的性格不同,遭遇者不一样。
3.人物的个性
读优秀的人物传记,犹如参观罗汉堂。众多泥塑,面目不一,神态各异。一些传记所以达到这么高的水平,是由于传记家们懂得和善于处理人物的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的结果。
传记在内容表述上忠于史实和抑恶扬善,是我国人物传记写作的优良传统,一直持续到今天,这是各种形式的人物传记的共同特点。但是,各种传记在表述方法上又存在着很大的差别。
首先,志传和纪传不同。一是“纪传”注重在文采方面,特别是在“词藻”上下功夫。
文化名人传记有大量的形容词和修饰语,以增强传记的文学性;二是“纪传”在撰写人物时虽然也以事实为根据,同时它又偏重于文学形象的刻划。使历史传记同文学传记合为一体,这就不能不使人物历史的真实性受到某种程度的影响;三是在“纪传”文章的最后都要加上一段评语,如“太史公曰”、“赞曰”等等。作者公开站出来对人物进行评价。以上三点在“志传”中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其次,志传与史传不同。有一些权威专家从“志属史体”出发,进一步指出方志传记与历史传记是一样的,属于同一种体裁——史体。此说,笔者曾想之再三仍不敢苟同。史传可以史论结合,有史有论,志传不能议论,是“寓褒贬于记述之中”。史传手法多样,可以夹叙夹议,也可以先议论、后记事,或者先叙述后议论。而志传只能记述人物的生平、事迹和功过。
传记的文体特点人物的善、恶、美、丑则需要通过叙述反映出来。应该说志传别于史传,因此在志传的写作中,文字运用就要仔细地斟酌,对传主的是非不能明断,但又要让读者从字行间看得出来。(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