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枝笔写作事务所 2011-10-30 字数2998字 点击: 次
传记的小说化写作
如果稍加追问我们就会发现,“传记”在中外的词义表达、词汇的内涵和外延上都有所不同。
在中文中,“传记”包括了“自传”和“传记”,英文也是一样,“传记”包括“自传”(autobiography)和“传记”(biography),当人们想同时表示两者的时候,也可以写为auto/biography。但对这两者的划分,中外不同。
在英文中,当我们讲述“文学”(literature)时,一般都要讲,文学分为两大类,一类为“虚构类”(fiction)作品,另一类为“非虚构类”(non-fiction)作品。前者包括小说、诗歌、戏剧等,而后者包括自传、传记、日记等。对前者的定义有一个基本的内涵,或者说关键词,就是“想象”(imagination),即虚构类作品都是建立在想象之上的。而后者的基本内涵,或者说关键词,就是“事实”(facts),即非虚构类作品全都是建立在事实之上的。这样,就在“虚构类”和“非虚构类”作品之间划了极为严格的界限,即前者可以想象与虚构,而后者不能想象与虚构。
但在中文语境下,谈到文学分类的时候,并没有如此严格明确的划分,而只是突出强调传记的“真实性”特征。因此,我们最常见的一个词汇或者表达就是“传记文学”乃至“纪实文学”。而恰恰是这样的词汇与表达及其相对含混的含义,造成了“传记文学”与“纪实文学”的模糊性。结果是,作品出版后造成了很多纠纷,还有不少打官司的。但有趣且值得关注的是,打官司的双方是把“传记文学”或者是“纪实文学”分为两个方面来理解的,即一方是“传记”,而另一方是“文学”。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强调的是“传记”,即应该是“真实的”;另一方面强调的是“文学”,即可以是“想象的”。因此,诉诸法律的一方,往往是以作者虚构事实为主因,而作者一方却会以这是文学创作可以想象与虚构为理由而进行反驳。这也从一个方面使我们看到了中文在文学分类中的相对模糊性。
但特别有趣也特别值得关注的现象是,在英语世界中,传记创作以及对传记作品的认识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中一个表现就是,非虚构类作品在写作上与虚构类作品之间的界限在趋向模糊。具体到传记作品来看,人们争议的话题是:传记作品能否有想象、虚构与创造?
这表现在人们对很多传记作品即自传作品的真实性提出了疑问,乃至出现了很多争执,甚至为此重写传记加以反驳。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
而对于这个话题,我的看法是:传记中的真实、想象与虚构的问题,应该分为两个层面来理解,其一是时间、地点、历史人物等,是绝对不能虚构的,但传主的心理以及无法证实的过程,或者对于某些缺乏历史资料支撑但又无法绕开的历史事件的厘清和推测,应该说是可以想象的甚至是可以虚构的,但这种想象与虚构应该也必须是合情合理的,与后面所发生的事实有必然的逻辑关系。
而更需要指出的是,现在传记写作的手法较过去有了很大的变化,我把它称之为是“传记的小说化写作”。以现年83岁的非裔美国作家兼诗人玛雅·安吉洛(Maya Angelou)的《笼中鸟》为例,她的这部自传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它并不是按照传统意义上以时间为经络的自传写法来组织,而是由一个个小故事占据了全书36个篇幅不太长的章节,且大体是按照主题来划分的。这类写作手法的运用,实际上同样在模糊着人们对“虚构类”作品与“非虚构类”作品之间的认识和理解。
对于传记作品“真实与虚构”的讨论和争论,还是会一直延续下去。但我以为无论对自传作者也好还是传记的传主也好,我们都不能只听其言——即不能只听作者或者传主说什么;还应该观其行,更应该查看最后的个人历史演变与公共的历史事实,并由此作出评论者应该有的公正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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