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要创新载体,使精神文明建设常抓常新。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实践证明,广大妇女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级妇联组织要结合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广大妇女中进一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引导她们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按照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引导广大妇女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以自身良好的道德素质去影响家庭、子女和社会。要以“家庭美德”和“诚信家庭”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以“五好文明家庭”为主体的群众性的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努力增强家庭美德建设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以社区建设为依托,组织广大妇女积极开展社区文化、楼道文化、广场文化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禁毒、禁赌、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等方面发挥妇女应有的积极作用,推动全社会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坚持学法守法,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地捍卫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努力构建新时期党领导下的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妇女工作的新格局
xx同志指出:“占我国人口半数的妇女群众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一支伟大力量。”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认识妇女在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伟大作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广大妇女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妇女工作,将妇联和妇女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必要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促进更多优秀妇女人才脱颖而出。要积极协调党政有关部门支持妇联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级政府担负着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重要职责。要从政策措施、工作经费、活动场所、活动设施等方面支持妇女工作的开展。要认真研究和解决妇联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多为困难妇女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要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把《妇女发展规划》、《儿童发展规划》落到实处,不断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为妇女事业的发展、妇女工作的开展、妇女权益争取有效的支持和帮助,从而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妇女工作的良好氛围和社会化工作格局。要大力提倡尊重妇女、关系妇女、保护妇女的社会风尚,为我市妇女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妇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妇女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各级妇联组织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全面履行妇联的各项职能,切实维护好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要以“两个务必”作风教育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强化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在服务中赢得广大妇女的信任,在服务
中求得事业的发展。要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研究和解决新时期妇女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活动载体,切实加强妇女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扩大妇女工作的覆盖面,最大限度地把全市广大妇女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更好地发展。要切实加强妇联组织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妇联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努力使新世纪新阶段我市妇女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同志们,做好新世纪的妇女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相信,在xx大精神和“xxxx”重要思想的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妇联组织一定能够团结带领广大妇女群众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加快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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