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完成各项劳动社会保障任务
加强劳动社会保障工作,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必然要求,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本质体现。各级党委、政府要正确判断当前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形势,既要看到成绩,更要看到压力和挑战,把劳动保障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是要严格执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劳动保障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要明确目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敢抓敢管,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劳动保障工作。尤其要针对当前劳动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治理。对措施不得力、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是要强化监督检查。要把监督检查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履行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要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监察部门要加强劳动保障工作方面的效能监察,保证政令畅通;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劳动保障资金收支情况的监管,切实纠正列而不支、挤占挪用等现象。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劳动法》执法检查,对各种违法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对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问题严重、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坚决予以查处。要进一步扩大公民、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形成齐抓共管劳动保障工作的合力。
三是要加强调查研究。劳动保障工作是非常具体的工作,抓好这项工作必须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工作的创造性、前瞻性和操作性。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及时了解不同行业劳动者的所思所想,掌握各个单位和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劳动用工、劳动保障制度建设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共性问题,通过完善政策措施来加以解决。要善于总结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进工作。要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保障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证。
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元月13日召开的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上,黄菊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对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及就业再就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协调推进,集中力量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和当前突出问题,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我们要认真领会,切实抓好落实,把会议精神贯彻好。
同志们,做好劳动保障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把劳动社会保障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的良好开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Page]
再过几天,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春节了。在此,向同志们,向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拜个早年,祝大家新年快乐,阖家幸福!
(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