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预防为主,减少事故,建立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
为确保工伤保险的健康发展,我们着手建立科学合理的预防机构,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一是设立工伤预防机构。我们在工伤保险科设立了工伤预防机构,组成人员由熟悉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安监人员、矿业专家和工伤保险业务员参加矿山企业的安全预防工作。负责对参保企业工伤预防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时开展工伤预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企业对从事工伤保险人员专门培训,对事故进行分析和研究,有效降低了工伤事故的发生。二是制定事故预防的规章制度。要求参保的矿山企业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在工伤预防方面制定专门的措施,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执行的安全标准和具体措施,从事高危行业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并把这些制度统一悬挂在矿山企业明显处。三是积极探索工伤保险奖励制度。探索奖励及时定额缴纳了工伤保险基金,又没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小铁矿和小煤矿。奖励对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起到预防事故、鞭策后进、鼓励先进的效果。四是积极做好工伤康复工作。成立工伤康复机构,在城区指定了4家医院作为工伤职工的定点医疗机构,并设立药品使用目录,对工伤职工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进行详细的规定,在有效保证基金安全的同时,委托医疗机构提供康复服务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帮助工伤职工恢复身体功能,提高生存质量,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减轻社会和家庭负担。
我市的工伤保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临的任务依然艰巨,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把工作做深、做细。我们将继续坚持让更多人参加社会保险,让更多的人享受社会保障这个目标不动摇,把维护弱势群体根本利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努力探索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