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经验交流材料
近年来,在省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在城市建设中坚持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指导思想,致力于建设“美、绿、亮、洁、畅、居”的城市环境,使城市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城市品位得到了提升,促进了我市城乡经济的统筹发展及和谐社会建设步伐。近两年来我市建设系统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违法乱纪案件继续保持着“0”的记录,并连续被省、市有关部门评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城市管理工作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群众的公允。主要体现在:
一、明确城市管理思路
在工作中,我局坚持把加强城市管理与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相结合,与发挥城市建设的投资效益相结合,与优化城市形象促进对外开放相结合,与促进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把城市管理上升到促进生产力发展、转变政府职能的高度来落实,使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建管并重,形成了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协调发展新局面;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形成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城市管理新格局;坚持标本兼治、重在长效的方针,形成“一队多能、综合执法,市区联动、部门协作,依法管理、堵疏结合”的城市长效管理新体系;坚持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原则,形成了“宣传舆论有力、市民认识到位、公众监督广泛、社会共建共管”的城市管理新氛围,促进了城市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组织管理体制顺畅
工作中,我们坚持城市管理工作服务于建设安康山水园林城市、旅游休闲城市大局。一是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形成了以市为核心、区为重点、街道为基础、专业部门为指导、社区为载体的分工科学、责权明确、务实高效、运行有序的管理体制,层层建立并落实责任制,推动了工作的落实;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管理职责。市级主要抓大的城管项目,抓监督管理,抓对县区进行业务指导、协调服务,使管理监督与具体实施相分离;各县区根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对本级的城市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落实责任,综合协调、督促实施;各街道办具体实施辖区内相关的城市管理各项目标任务;三是实行市场化运作。
三、制度建设成效初现
制度建设是城市管理的基础和保障。在制度建设方面,一是针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或废止与城市管理要求不相适应的制度;二是针对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使城市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依、有章可循。近年来,我市在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户外广告管理、环境综合治理及绿化、市政等方面共制定各项管理制度、规范20余项;三是用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围绕城市管理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制定了工作程序制度、工作公示制度等12项服务制度,制定了20项法律文书样本,规范了各管理部门和单位的管理行为,提高了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四是健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失职追究制度,使权力与责任相统一,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增强了城市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
四、严肃城管行政执法
我们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敢于下茬、敢于碰硬,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怠,不留私情,对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工作中坚持专业管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在分块管理的基础上,我市早在1999年就成立了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赋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责,主要责任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及交通、经营秩序等方面的监查和综合治理等职责。机构成立后,充分发挥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在城市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城市占道经营和乱停乱摆、乱搭乱建、乱贴乱挂、乱扔乱画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力度,有力地维护了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对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严肃予以责任追究,使城市管理执法环境得以改善。去年以来,共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00余起,开展集中整治8次,收到了明显成效。
五、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部署和要求,坚持不懈地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各项整治活动。一是成立了安康市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职责和经费保障,加强了城市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和领导;二是组织开展了交通秩序、经营秩序、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等专项整治活动,集中力量、集中目标解决城市管理相关方面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拓宽专项治理的地域范围,将专项治理向城区背街小巷延伸,将专项治理与旧城区市政综合改造相结合,切实改善旧城居住区市民的人居环境质量;四是认真抓好节假日、旅游黄金周期间的城市环境治理,切实给市民提供一个整洁、卫生、有序的城市环境;五是对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形成合力予以重点整治。重点整治城市“牛皮癣”、占道经营、“马路市场”、违法建设等城市管理“顽症”,坚决查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同时,加强国道、进出安康道路和城乡结合部的市容城市管理工作,美化、净化安康旅游环境。
六、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文明执法
近年来我局通过狠抓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了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作风顽强、素质较高、执法文明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通过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通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服务承诺制、执法错案追究制、行风评议制等制度,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使命和意识。同时,我们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切实克服了“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七、创建城建信息管理平台
为适应新形势下城市建设工作的需要,鼓励和方便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城市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我局相继建立了城建网站、设立了“12319”城建服务热线和信息接待中心,以此来推动我市城建管理信息化水平,广开社会监督渠道,构建起了政府与市民之间的沟通桥梁,促进了城市管理决策水平的提高,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我市“12319”城建服务热线由“12319”指挥中心、责任单位、快速反应队伍组成的三级网络体系,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密切协作配合、上下互联互动、行动反应快速的管理模式,坚持全天候热线服务制度,使群众有苦随时诉、有忧随时解、有难随时帮,使服务热线切实成为了城建系统的“110”、成为了老百姓解决问题的“直通车”。通过充分发挥便民服务信息的平台作用,通过开展建设行业政策咨询、问题投诉、抢险抢修等方面为社会提供的有深度、有力度、有质量的社会公益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好评。(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