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联合治理机制
检察机关应建立与纪检监察、工商、审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机制,明确分工,理顺工作关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相互间信息通报,可以由检察机关定期组织座谈会,相互交流探索预防机制,建立严格的线索移送制度、案件协查,特别是规范案件移送制度。各机关、单位可能会存在本单位主义思想,出现以罚代刑的现象,对此我们要强化责任追究制,对于有案不移的情况严加惩处,明确责任要求,形成治理商业贿赂行为的整体合力。
3、加大法律宣传力度
意识是行动的先导,许多人对法律的认识界了模糊,很容易把“回扣”与正常的折扣混为一谈,认为是合法合理的,缺乏对犯罪认识的敏锐性,商业贿赂甚至已为某行业的潜规则,如果不依潜规则行贿受贿的企业和个人反会遭受损失,这样的恶性循环势必会造成市场秩序的混乱,我们检察机关应加大在机关、单位、团体、人民群众法律宣传的力度,使得人们法律意识得到提高,运用法律的威慑力来预防腐败,在每查办一起商业贿赂案后都应在案发单位进行“现身说法”,及时的召开法律讲座,做好个案预防工作。
(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