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农村中工人的工资水平变化,可以采用工资指数这一指标。工资可分为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名义工资即农业工人依账面记载拿到的货币工资的数量,而实际工资(又称为真实工资)是名义工资以物价或以工人的生活费为标准,并与之比较而计算出来的工资。依据上述分类,工资指数也分为名义工资指数和实际工资指数。名义工资指数由于没有考虑物价变动的影响,往往不能真实反映农业工人的生活水平变化,而实际工资指数揭示的才是农业工人的真实经济状况。?
据张履鸾对江苏武进农工工资的调查,1908年至1932年期间名义工资呈上升的趋势,其指数由79上升为137。但如果与当地农人生活费指数比较,则是明显下降的趋势,指数由98.9下降为74.9(均以1910—1914年平均值为100)。较为系统地反映全国农业工人工资指数变化的统计,是卜凯根据中国21省99个县100个地方的调查资料所编制的中国农业工人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指数(见表2),据此我们可以观察近代中国农业工人的工资水平变化情况。?
如果只观察一首一尾,在1906—1933年期间,中国农村中雇工的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都有明显的上涨,但如果我们观察数字系列中的大部分时间,即1907—1932年期间的变动情况就会发现,农业雇工名义工资与生活费指数,几乎是同步上升的。亦实际工资基本上保持原状或略有上升。?
虽然名义工资有较为明显的上升,但是因为近代农村物价水平也是在上升的,因此,扣除物价因素之后的真实工资水平基本没有变化,说明这期间工资对于有雇佣劳动的农民的生活水平没有什么影响,仅以真实工资所代表的生活水平没有显著的上升或下降。?
三、工资变化的影响因素分析?
农村雇农工资的增减,是由诸如商业性农业发展程度、农业集约化经营状况、雇农群体的多少、商品物价水平的高低等多种因素决定的。近代中国农村仍然是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主,商业性农业以及农业集约化经营的发展程度较小,其对工资水平的影响不甚明显。就后两种因素而言,雇工供大于求,必然导致雇农工资的下降;商品物价增涨,必然导致雇农名义工资上升,但如果名义工资上升的速度小于物价上涨,真实工资则会下降。由于近代中国人口是在不断增加的,因而雇工的供给很充足,因此雇农的工资很难有大幅度的上升;但是随着近代物价水平的上涨,雇主又不得不提高名义工资水平,至少要提高到维持工人原有的生活水平,因此,名义工资虽然在上涨,但是扣除物价因素后的真实工资却基本没有大的变化。?
四、城乡工资水平比较分析?
根据王玉茹先生在其著作《近代中国价格结构研究》中的分析,可知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年中国近代化起步后的50年间,城乡劳动者的名义工资都在周期性的波动中程度不同的有所提高,其中近代生产部门工人的名义工资增长幅度比较大,而传统部门工人的名义工资增加较少。在用生活费指数加以折算后,所得到的结果是产业工人的实际工资有所增长,而手工业和农业工人的工资则增长不多或略有下降。?
按照经济学的原理,在一个国家的经济近代化起步以后,国民经济各部门由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程度不同,其工资差距也将扩大。即近代生产部门由于劳动生产率增长较快,其工资率亦增长较快,而传统生产部门则反是。因此,中国在这一时期近代生产部门的工资增长较快,而传统生产部门的工资增长较慢是理所当然的。对一个能发挥二元结构优势的后发展国家,比如日本,其成功之处在于其近代工业部门工资增长速度较慢,与传统部门的工资差距相对较小,中国的情况如何呢?下面我们以城市中的制造业代表近代部门工人工资水平的变动趋势,而以农村雇工的工资水平代表传统部门,来进一步说明二者之间的相对价格变动和对国民经济的影响。?
首先让我们用数字来说明一下日本的情况。1919年以前日本农业工人与制造业工人的工资比例虽然由于经济的繁荣和衰退不断变化,但总的看来比例较高,约在70%~75%之间,即如果制造业工人的工资为100,农业工人的工资则为70~75。而1931年以后工资差别扩大,约在53%(1931年)至56%(1938年)之间。?
中国农村虽然也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但却未能发挥二元结构的优势,近代部门工人的工资水平与农业部门工资水平的差距大于日本。据统计,20世纪30年代上海工人的月工资一般在30元左右,而郊区农村农业工人的工资每月平均只有5元(不供食)左右。前者约为后者的6倍。另据巫宝三的调查,1933年时,全国制造业工人年平均工资为178元,而农村的劳动者平均收入只有26元,前者为后者的6.8倍。而19世纪80年代据一些省份的统计,农业雇工的工资平均每年为12元左右,但供给饭食,如果将饭食计入工资,约为24元左右。同一时期城市和矿区的非熟练工人工资平均每年为72元左右,约为前者的3倍。造成工资差距扩大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某些地区城市化的超前发展,那里的生存工资水平迅速上海,另一方面则由于中国农村劳动生产率的增长极为缓慢,单位面积粮食产量甚至没有增长,当第二、第三产业和城市化程度稍有发展,就造成农产品价格与工业品相比较大幅度上涨,从而使工资成本急剧上升(农产品构成工资成本的主要部分)。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好处主要落入土地所有者手中,农业劳动主要还是家内劳动,所以农村劳动工资并未同步上升。此外,还有第三方面的原因,那就是中国的劳动力市场直至20世纪30年代尚未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所以城市近代部门的工资上涨并不能同步带动农村旧式生产部门工资的上涨。新垦区移民的工资水平提高也不能使移出地区农业工人的工资相应地提高。总的情况是城市工人的工资水平提高较快,而农村工人的工资水平提高较慢。因此,那种以中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已经形成,城乡之间、各产业部门之间劳动力之间可以自由流动为基础,用城市非熟练劳动工人的工资增长来推论农村工资也相应增长的做法是缺乏根据的。
参考文献:
[1] 刘克祥.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农业雇佣劳动数量研究[J].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03).?
[2]薛慕桥.旧中国的农村经济[M].农业出版社,1980,(03):40,41.?
[3]亚当·斯密.国富论[M].第一篇第八章“论劳动工资”。?
[4]根据张履鸾《江苏武进物价之研究》(《金陵学报》3卷1期)中的有关数字计算。?
[5]王玉茹.近代中国价格结构研究[M].陕西人民出版社,1997,(05):167.? (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