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缺乏有效的配套机制。主要表现在:(1)农业保险发展的金融环境缺失。目前,存在着农业贷款难、农村资金外流导致农村资金短缺等现象,构成了农民增加收入的瓶颈约束,造成农民保险购买能力不足。(2)政策与法律支持缺乏。由于尚未出台专门的农业保险法或相关农业保险条例,从而影响了农险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发展。(3)风险分散机制不完备。建立的农险基金对于提高农业保险的补偿水平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如果遭受巨灾,积累的资金不够,加上商业保险的经营利润也少,受灾农户可能会连条款规定的保险补偿标准都得不到。
四、对策建议
1 扩大补贴范围和比例
农业保险风险大、利润小,但对农业生产农民增收有很大的积极意义,因此各国政府都从税收、财政上对农业保险给予一系列的优惠和补贴。新疆的财政收入状况较差,今年中央、自治区虽然加大了补贴比例,但农民收入偏低,农民缴费负担重,参保积极性不高,尤其是地处偏远的农牧民缴纳保费非常困难。因此应进一步加大补贴比例,减轻各级财政补贴及农牧民负担。针对新疆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成本高的特点,可国际经验,为农业保险提供一定比例的经营管理和业务费用补贴。
2 完善风险分散机制
农业作为弱质产业,面临自然风险和市场双重风险,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可能涉及千千万万的农户,农业风险难以分散,易形成巨大损失。我们可以通过借鉴发达国家提供再保险或建立巨灾保险基金的形式来分散风险。1)国家可以通过制定优惠政策支持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为各家从事农业保险的机构分散风险,再保险公司还可以开展向国外再保险公司的转分保业务,利用国际资源分散风险;2)可以建立巨灾风险基金,基金的来源除财政补贴、财政拨款外,可以多渠道的筹集,比如可以提取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可从各级地方政府每年的支农资金和救济款项中拿出一部分,还可以将农业保险各种税赋优惠的一部分充实到基金中。
3 多措施增强农民承保能力,增加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
一是增加农民收入。积极出台更有效的增加农民收入的惠农政策,引导社会资金回流农村,投资农业,通过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其可支配收入,提高其购买农业保险的能力;二是加大对农业保险的信贷支持。可对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在贷款条件和利率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以体现正向激励对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在出现流动资金不足的时候,允许其申请一定额度的无息或低息贷款,这样通过信贷与保险的结合,可以使农村金融部门的系统性风险得以有效分散和转移,提高农民投保的积极性;三是加强对保险群体和地区的细分,并制定合理的费率体系。新疆地域广阔,气候差异显着,不同地区的地理条件、自然环境、灾害种类、灾害发生频率、损失程度各不相同,应结合区域GDP值、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地理条件等指标,制定有区别的保费政策。
4 加快农业保险立法
在国家立法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新疆应结合区情制定地方农险行政法规,进一步明确自愿与强制结合的原则,明确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应该享受的具体优惠政策、保险双方权利义务、业务经营范围和运作方式,财政补贴险种、补贴标准及计算方法等,形成发展农业保险的制度保证。
(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