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格局基本上是与行政区划向对应的。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和计划体制色彩,现行广电体制特点如下:首先是国家所有,政府主办;其次是管办结合,二位一体。各级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着“办”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职能,又是广播电台、电视台的监管者,承担着“管”的职能,集宣传、事业、管理三种职能于一体,对三个方面的工作全面负责;再次是四级办、分级管,实行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市)。四级办广播、四级办电视、四级混合覆盖,管理上实行“条块结合,以快为主”。即省本级及省级以下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接受上级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与本级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地方领导为主体;最后是公益性、各级各类广播讨电视台是以实现社会效益为首要目标的事业单位,不是营利性组织。不难看出,我国广电机构格局基本上按行政区划和行政级别设立,管理高度集中,部门旁多,就目前来看,形成了以省级广电集团为基本单位的“诸侯林立”格局。走过80年风风雨雨的中国广电体制有其传统的优势。四级办、分管的模式促使广电能够比较有效地完成党和政府的宣传工作,实现广电媒体作为党、政府和人民喉舌的功能,保障意识形态的安全,保障人们享受公益型信息服务的权利。换言之,中国目前的广电体制的最大优势是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广电媒体作为事业机关和宣传机构的功能。强有力的具有高度行政依附性的广播电视体制,在实施大的事业项目时有利于统一认识、集中精力、快速有效的推行和完成计划。当然,弊端缺陷也是不可避免的。从广播电视格局上看,广播机构不能突破行政壁垒,散滥现象无法根治,发展空间饱和,层级矛盾突出。“做大做强”是我国广电业的一个梦想,更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和对外开放环境下发展广电业的必然要求。从管理体制上看,政事不分、管办不分、多头管理;电视管理机构的数量也十分庞大,这就使得广电管理的权限过于分散,层级过多,管理成本增加,管理效率低下。我国的广电体制作为一种生产关系,正在从原来适应广电生产力的发展逐步转向不适应广电生产力的发展甚至是阻碍广电生产力的发展。广电体制的改革和创新是时代的要求。
任何一种改革或改良都与历史背景紧密相连,广电体制改革亦然。政治力量、经济力量、技术力量是广电体制形成演变的主要推动力。中国广电业的格局在大部分时间里都是由政治需求决定的。中国广电体制和政治体制的关系是政治体制决定了广电体制的面貌和结构,广电体制为政治体制服务。从某种意义上说,广电体制是政治体制的一部分。计划体制下的高度行政化管理体制有利于党和政府对广电机构的直接控制,有利于保证宣传效果和意识形态安全。统分结合的管理体制有利于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调动地方资源,发挥地方政府的能动性,有利于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快速推进我国广电事业建设。在“新时期”里,各行各业在技术、理念、管理体系等方面全面升级。高度行政化的管理体制不再适应市场经济和广电产业的发展,行政壁垒不利于广电节目的流通、体制内部的更新。虽然广电集团也通过各种形式尝试进行跨地域运作,但是行政壁垒依然难以逾越。各行政区划内的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发展空间区域饱和,层级矛盾突出。高新技术,特便是信息技术支撑的新广播媒介在节目制作、传输模式、覆盖范围、商业模式上都有很多异于传统的地方,轻松逾越行政关卡,因此新媒介从经营、管理、运作多方面向广电提出挑战。笔者认为,职能集约转变、机构精简是广电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建构法制化的广播电视管理体制,可以说是对政府职能的“分权”。严格准确的执法,对相同的管理事项、同类的管理对象进行普遍调整。减轻政府对广电体制的监管职能,凸显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即可以提高政府行政效率亦可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壁垒,为广电提供更宽阔的发展空间。媒体集团化背景下的新两级办电视是广电传媒面对新形势、新挑战的举措。两级管理体制是广电业发展初期,对应于大行政区划逐步建立起来的;多级管理体制对应于中央、省、市、县四级行政体制;新两级体制加强了中央和省(区)两级管理权力,减弱了市县广电局的管理权力,以期提高管理效率,给广电产业的发展留下足够的空间。具体阐述,两级模式对于各地方广电来说,可能意味着堵上了一扇进入新媒体运营的大门。因为即使地方广电可以建设播控分平台,但分平台必须使用总平台的管理体系、用户服务体系,这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地方广电的权限。两级模式,为电信运营商提供了和各地方广电合作的机会。IPTV、3G手机视频牌照的机构往往很强势,而在两级模式下,各地方广电自建播控平台的热情受阻。这样,电信运营商可以绕开IPTV、3G手机视频牌照商,而与各省级地方广电开展合作,出钱出力建设分平台,开展相关视频业务。这是符合大媒体融合需求的。笔者认为,不仅仅是地方广电局,地方政府、地方党委宣传部的权限也应受到一定限制。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可以由逐渐完善的法制部门承担,宣传文化部门、机构与地方广电机构形成地域性的媒体集团,直接受控于中宣部。精简机构,缩短节目融资、制播、审核的过程,以节目的社会公益性为内在尺度,积极面对市场,强调节目的使用价值和“使用率”是广电在转型时期应注意的方面。此外,笔者认为,随着全球文化产业的形成,加快我国文化产业、媒体传播业的立法进程迫在眉睫,应争取把行之有效的政策提升到法律高度,保障文化事企业的发展。
三三网融合浪潮中广电传媒运营体制的挑战和创新
电视业务是广电企业的传统业务,也是核心业务,是广电企业最主要的收入来源。资料显示,近些年来,国内IPTV用户数迅速增长,截止到2009年底已经达到460万,其中中国电信占据70%以上的市场份额,这给有线电视运营商带来了较大的冲击。随着三网融合政策的进一步落实,电信运营商将正式获得经营IPTV的牌照,同时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可从事部分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和传输。这进一步威胁广电企业的电视业务,使广电企业在三网融合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其次,由于广电运营商是政府事业单位体制,广电传媒缺少相应的市场化运作经验,全国只有少数广电运营商完成了“政转企”的转型,绝大多数企业仍处于转型过程中。我国的电信运营商经过多次改革与重组,积累了丰富的市场化运作经验,在业务运营、营销、管理、服务等各个方面都具备比广电运营商更强的能力。此外,广电网络的整和程度较低,基本是省网层面的网络整合,大量的有线电视用户仍归尚未完成整合的县级的有线网络公司所有,进一步整合有较大难度。这无疑也增添了广电在三网融合后市场化运营体制改革的障碍。笔者认为广电运营的市场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制播方式的市场化,融资、传输的市场化。(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