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构建和谐社会条件下推进中国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的战略选择在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发展相对平稳的环境中,各种灾害风险将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影响因素。目前,我国每年因各种灾害风险导致的经济损失多达6500亿元,约占GDP总量的3%左右,可见加强综合灾害风险管理。努力降低各种灾害风险造成的损失,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此,本文提出如下在构建和谐社会条件推进我国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的建议.
4.1开展全民风险意识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灾害风险防范能力社会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取决于多种因素,但包括政府官员、公共管理者以及社会公众在内的全民风险意识和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无疑是十分重要的因素。因此,开展全民风险意识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防范灾害风险的能力,是在构建和谐社会条件下加强综合灾害风险管理能力的重要举措。首先要把风险管理教育和培训纳入政府官员和公共管理人员的培训之中,教育他们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重大问题决策、决定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公共政策等关系公共利益的政务活动时,必须树立风险意识,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尽可能降低决策风险,防止决策失误导致的社会经济损失。其次在各级学校进行灾害风险知识和应对技能教育,将风险知识和应对技能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社会的基础层次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第三利用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进行风险防范知识和技能的传播和教育,可以借鉴日本政府近年来开展全民防灾教育的经验,着力提高全民的灾害风险意识和避险技能,为提高全社会的灾害风险防范能力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4.2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大力加强综合灾害风险应对能力建设在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形成后,如何把这些写在纸上的预案“激活”,使其真正转化成各级政府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而不是变成中看不中用的“摆设”,笔者一直认为应该研究建立一种机制,促使各级政府自觉将写在纸上的预案转变成为应急能力,而这种机制就是进行科学的应急能力综合评价。目前由笔者主持的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研究形成包括“灾害识别能力、社会控制能力、风险认知能力、工程防御能力、灾害救援能力、资源储备能力”六种要素的灾害应急能力综合评价模型,初步为运用评价机制加强政府应对能力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持。建议在运用评价机制加强政府应急能力建设时,首先应把各级政府风险管理的绩效纳入绩效考核之中,将政府官员的危机处理能力作为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进行绩效评价;其次要把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向社会公开,让舆论和公众与政府一起防范重大决策风险,努力降低行政风险可能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三是研究探讨灾害风险应对能力评价的社会操作机制,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切实发挥评价机制对加强政府灾害应对能力建设的推动作用。
4.3构建灾害风险防范的上游机制,建立规范的风险评价制度国际社会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的主流趋势是更加注重风险管理的上游机制,即把灾害风险管理的关口前移到害前的风险分析、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计划。在此,风险分析回答的是会发生什么风险的问题;风险评估回答的是什么风险可以接受的问题;应对计划回答的则是我们必须做什么的问题。风险管理上游机制的建设彻底改变了传统的以应对灾害发生为主的灾害风险管理模式,真正确立了预防为主的管理机制。为充分发挥风险管理上游机制的作用,首先要把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体战略之中,构建经济社会发展的风险评价制度,通过风险评价和风险评估设立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阀”;其次要研究建构科学的风险评价模型,为灾害风险管理的上游机制提供技术支撑;第三要研究设定风险评价的规范、程序与标准,依据不同部门和领域灾害风险要素的性质、特征和潜在威胁,制定相应的风险评价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探索建立适应中国国情的综合风险评价技术体系,为防范各种灾害风险奠定可靠的制度和技术基础。
4.4综合运用灾害风险防范对策。积极推进灾害风险规避机制建设综合灾害风险管理对策主要包括两类,即风险控制型对策和风险规避型对策,前者主要是通过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在灾前控制灾害风险发生的频率和强度或努力降低灾害损失,如修建防洪堤坝、加固防震工程、种植防风林带、编制应急预案、绘制风险图、规划土地利用等等;后者主要是通过财务措施,用经济手段对灾害风险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和分解,形成灾害风险的社会共担机制,如实施灾害保险、发行灾害债券、设立灾害风险补偿基金等等。就我们国家的情况而言,以上两种灾害风险防范对策基本上处于前者“腿长”而后者“腿短”的状况。目前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灾害补偿总额中,保险赔付的比例已近30%左右,而我们国家保险赔付在灾害补偿的份额中却只有1%。2%,譬如1998年长江、松花江南北大洪水直接经济损失2镐4亿元,保险赔偿仅30亿元(吴小平,2004)。
我国灾害风险规避机制的严重缺位,已经成为提高综合灾害风险防范能力的极大障碍。综合运用灾害风险防范对策,首先要继续强化风险控制型措施的落实,不断加大各种防灾工程的投入,努力提高覆盖面和工程质量;同时积极推进各种非工程性防灾措施的落实,优化灾害防御的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努力运用风险控制型措施降低灾害风险。其次要积极推进包括灾害保险、发行灾害债券等多种形式的风险规避制度的建设,加大政策扶植力度,发挥政府、企业和个人几个方面的积极性,共建灾害风险的社会分担机制。第三积极借鉴发达国家建立灾害风险规避机制的成功经验,积极创设适合中国国情的灾害保险产品,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灾害保险市场。
(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