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管理状况调研汇报
城镇管理是提升城镇形象的有效举措,是城镇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城镇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城镇形象的直接表现。随着城市的日益繁荣,城市管理工作也被摆上了日益突出的位置。前段时间,我们通过收集资料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县城区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城区管理现状
我县城区共有三个居委会组成,占地2.75平方公里,共有居民5139户,常住人口约1.8万人。近年来,按照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总体布置,新建、改建的建筑物基本能按城镇规划的总体要求进行运作。
㈠基础投入加大,市容市貌不断改善。一是投资35万元修建了镇垃圾中转站,于5月初正式投入使用,解决了垃圾清运和处理的问题。二是投资60多万元,维修县城城区道路1450平方米,步行街及人行道路面600平方米,维修天池河防护栏326处并进行了粉刷,开挖排水涵洞一处,维修加固过桥护栏(水闸)1处,疏通长坪社区路段排水沟100多米,有效改善了城区道路环境和道路通行质量。三是通过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兴建集贸市场,从“堵”向“疏”转变,有效解决了占道经营易反复的难题,有效解决了市容与繁荣的矛盾,为广大居民提供了良好的经营场所。同时,引进城市经营理念,将步行街灯饰广告有限出租使其建设、管理得到加强。
㈡日常管理质量有新的提高。一是做到文明执法。通过发放居民告知书,做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大力整治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行为。仅08年查处未办规划审批手续违章建筑8起,拆除乱搭乱建38起,清理查处占道经营乱摆摊点900多起,清理取缔占道经营300多人次,纠查违章出点经营行为2000多人次,严格依照执法程序处罚违规事件70多人次,为理顺城区的街道秩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开展城区环境卫生“门前屋后三包”责任制工作,由县爱卫办牵头组织,同各单位签订了“门前屋后三包”责任书,建立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城镇管理的局面。四是通过在政府至实小路段设立护学岗,有效缓解学生上学、放学时交通秩序的混乱状况。
二、我县城镇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城镇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容市貌虽有较大改善,但离老百姓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
㈠体制不顺,造成管理职权不清,责任不明确。我县城区管理一直实行部门管理为主的“条状管理”模式,城区居委会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街道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责任不明确。
㈡机制不活,造成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城市管理职能部门实行“事业化管理,企业化运作”的方式,这种方式不同程度上存在着政企不分、建管不分,管养不分的现象。一方面,有限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很难支付城管执法的各项经费,办公经费及各项津补贴均需通过收费自筹。另一方面,由于受事业单位性质的影响,工资分配拉不开差距,职工在思想缺乏足够的压力和动力,工作积极性难以得到有效的发挥。近年来,尽管城建部门已推行了系列改革措施,制定了相应的检查考核标准和奖励措施,但均属于内部管理标准,仍未能跳出“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怪圈。同时由于主要靠行政手段来管理城区,没有建立与市场体制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不能以市场机制配置城管资源,更不能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
㈢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环境差,造成管理措施不得力。目前,城监一中队共有在职在编人员6人,担负着城区下至万马桥、上至石梁司范围的市容、城区道路及街道临街门店的管理及执法任务,人员严重不足,装备落后,经费无保障,执法管理存在一定的难度。
㈣城区公共设施场地不足,造成基础设施不完善。基础设施不足是严重制约我县城区管理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如城区公共休闲场所、停车场、集贸市场长期以来无固定场所,导致“马路摊点、马路市场、马路停车场”等现象严重。
㈤市民文明素质差,法制意识不强,管理难度增加。由于城区面积小,人口密度高,流动人口较多,少数居民素质低下,车辆乱停乱放、垃圾随地乱扔、公共设施随意破坏的现象严重。特别是随着人口大量涌入城区,城区出现了一些卫生死角,加上管理缺位,造成脏乱差现象严重,人民生活收到极大影响。
三、城镇管理的几点建议
㈠是要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坚持依法管理。着力构建“政府总揽全局、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积极参与”的大城管格局,构建县、镇两级政府,城管、街道、社区三级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镇管理网络体系,形成综合治理为龙头,专业管理为骨干,社区、单位管理为基础的管理模式,强化环卫管理体制,把管理推向市场,管理进入社区、进入单位、进入家庭、进入学校。
㈡是加大经费投入,加快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要将基础设施作为城市建设的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使公共基础设施更好地满足市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基础设施利用率。
㈢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按照“政企分开、建管分开、管养分开”的改革思想,进一步转变旧有的城市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合同制,开放作业市场,走专业化、企业化路子。按照经营城市理念,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抓紧制定相关政策,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㈣严管重罚,依法管理。我们的城镇管理工作比较薄弱,与“失之于宽,管理不严”有很大关系,比如,在香港随地倾倒垃圾,要被司法机关判刑坐牢。城镇经济要活,但城镇管理必严。首先要严在制度上,要建立一套系统、规范的城镇管理法规体系,要能够基本覆盖目前城镇管理的方方面面,同时,又要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从规章制度源头上堵塞各责任单位之间管理脱节的漏洞,减少扯皮,做到事有人管,职责明确,权责一致。其次要严在落实上,“徒法无以自行”,城镇管理就是对正常有序行为的服务,对违法违章行为的惩处。因此对违反城镇管理法规的行为要敢于管理,对那些只图谋利,明知故违,屡教不改,严重破坏市容秩序的行为必须采取严管重罚的手段,以示惩戒。对非法设置各类摊点和占道经营要坚决予以取缔,对车辆乱停乱放的要将车辆拖离现场,并对驾驶人员予以处罚,对破坏公共设施,乱吐乱扔、乱张乱贴、乱牵乱挂、乱写乱画、乱堆乱码、乱倾乱倒等公德意识差的行为除了经济处罚外还要在媒体上曝光。然后要严在监督上,城镇管理对象的复杂性,决定了管理进程的复杂性。由于城镇管理的方方面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执行中的具体问题,如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部门之间的配合衔接,必须靠强化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切实解决各种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执法不严、以罚代管和扯皮推诿的具体实施行为,加大管理的落实力度。(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