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发展史
企业并购发展史如下: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涌现出大量的卡特尔、托拉斯和康采恩,其中只有少数是依靠自身力量发展起来的,大部分是企业并购的产物,不过当时各国已改用“企业集团”的称谓。美国是最早出现企业并购和企业并购规模最大的国家。早期的集中并购发生在1897至1903年,企业并购案和交易值为2864起和63亿美元。20世纪末,美国企业并购成为经济潮流,1996年为5848起和4950亿美元,1998年美国埃克森石油公司斥资772亿美元收购美孚石油公司为最大并购案。企业并购促进了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组织结构的优化整合,造就了大量集团公司和跨国公司以及国际经济组织,三星企业发展史推动了一国之内和各国之间要素和市场的优化组合,资源配置的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提高,成为推动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力量。
中国改革开放以后,直接投融资和资本市场逐步发展,企业并购案逐年增多,但多属内资和外资并购国内企业。由于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难以有效匹配,内资机构在海外的并购案不多,可能这是走出去战略效果不彰的主要原因。
企业并购的支付方式:
1.现金方式并购。一旦目标公司股东收到对其拥有股份的现金支付,就失去了对原公司的任何权益。现金方式并购是最简单迅速的一种支付方式。对目标公司而言,不必承担证券风险,交割简单明了。缺点是目标公司股东无法推迟资本利得的确认从而不能享受税收上的优惠,而且也不能拥有新公司的股东权益,对于并购企业而言,现金支付是一项沉重的即时现金负担,要求并购方有足够的现金头寸和筹资能力,
成功企业发展史交易规模也常常受到获利能力的制约。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各种金融创新的出现,纯粹的现金方式并购已越来越少了。
2.换股并购。即并购公司将目标的股权按一定比例换成本公司的股权,目标公司被终止,或成为并购公司的子公司,视具体情况可分为增资换股、库存股换股、母子公司交叉换股等。换股并购对于目标公司股东而言,可以推迟收益时间,达到合理避税或延迟交税的目标,亦可分享并购公司价值增值的好处。对并购方而言,即使其负于即付现金的压力,也不会挤占营运资金,比现金支付成本要小许多。但换股并购也存在着不少缺陷,譬如“淡化”了原有股东的权益,每股盈余可能发生不利变化,改变了公司的资本结构,稀释了原有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等。
3.综合证券并购方式。
知名企业发展史即并购企业的出资不仅有现金、股票,还有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和公司债券等多种混合形式。采用综合证券并购方式可将多种支付工具组合在一起,如果搭配得当,选择好各种融资工具的种类结构、期限结构以及价格结构,可以避免上述两种方式的缺点,即可使并购方避免支出更多现金,以造成企业财务结构恶化,亦可防止并购方企业原有股东的股权稀释,从而控制股权转移。
4.杠杆收购方式。即并购方以目标公司的资产和将来的现金收入作为抵押,向金融机构贷款,再用贷款资金买下目标公司的收购方式,杠杆收购有以下几个特点:(1)主要靠负债来完成,收购方以目标企业作为负债的担保;(2)由于目标企业未来收入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使得投资者需要相应的高收益作为回报;(3)具有杠杆效应,即当公司资产收益大于其借进资本的平均成本时,财务杠杆发挥正效应,
企业发展史演讲稿可大幅度提高企业净收益和普通股收益,反之,杠杆的负效应会使企业净收益和普通股收益剧减。很明显,这种方式好处在于,并购方只需出极少部分自有资金即可买下目标公司,从而部分解决了巨额融资问题。其次,并购双方可以合法避税,减轻税负。再次,股权回报率高,充分发挥了融资杠杆效应。缺点是资本结构中债务比重很大,贷款利率也较高,并购方企业偿债压力沉重,若经营不善,极有可能被债务压垮。
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分析在现有环境下企业并购成功需注意几个问题:
首先,从企业并购动因来分析。企业并购是企业为了生存与发展而自愿做出的战略选择,并购的动因应主要体现为企业的动机。但从我国企业并购产生的背景分析,企业并购并不是纯粹的市场经济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的动机代替了企业的动机;从政府动机看,实行企业并购主要是从摆脱企业严重亏损的困境出发的。这就造成了我国企业并购的局限性:(1)并购动机单一。即企业动机由政府动机所取代,
企业管理发展史政府以减亏、缓解财政压力为出发点;20世纪90年代初到1999年《证券法》施行前,企业并购动机又以“买壳上市”为主要目的,即主要以获取融资渠道为目的,并购效益不佳。(2)产权界定不清,产权明晰是企业并购顺利进行的基本前提。而在我国,尤其是国有企业之间的并购,出现复杂的产权关系,使并购遇到许多难题,如转让费归谁所有、兼并后企业性质为何等问题。甚至造成并购中的国有资产流失。(3)政府干预较多。我国企业兼并中仍存在政府的盲目干预,给企业兼并带来一定的负效应,也限制了兼并市场的发展。如部门所有制与地方所有制的阻碍,政府搞“拉郎配”,强行兼并,还有的将被兼并企业资产无偿划拨,等等。虽然存在上述问题,但可喜的是,我国的企业并购正走上规范化的轨道,如“万科申华事件”、“无极小飞之争”以及法人股市场上的“光大标购玉柴”等收购事件,表明我国企业并购正由政府行为向市场行为过渡。不容忽视的是,我们必须进一步实现政企分开,明确产权界定,完善市场机制,特别是加快企业并购中的法律建设问题。
其次,从企业并购支付方式来分析。和西方发达国家企业并购的支付方式对比,
美的企业发展史我国企业并购支付方式主要有以下问题:(1)发达国家盛行的换股并购和综合证券并购在国内基本上没有起步,企业并购的证券化程度低。我国企业并购中被并购或交易的资产多为实物形态的资产,而非证券资产。这种以实物资产作为并购或交易标的的交易方式,往往由于被并购企业的人员安排、债务处理等一系列具体问题,使得企业并购的谈判过程和交易过程复杂化,从而并购的成交率低。(2)中介机构薄弱。企业并购以及相应的并购支付方式的多样化,需要中介机构,如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发挥重要作用,如目前世界上较有名的高盛、美林等,它们不仅参与企业并购的咨询、策划和组织,还可以通过参股或控股,参与企业经营和管理。但是我国投资银行业务则滞后于企业并购的需要,如杠杆收购中,垃圾债权的发行和过渡性贷款的安排都强烈地依赖于投资银行,投资银行的行业操作能力低影响了我国企业并购的充分发展。针对上述情况,我国企业并购需从以下两个方面努力:(1)发展金融市场,促使金融工具多样化。多样化的融资渠道使得企业在并购支付方式上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
世界企业发展史从而增加并购成功的几率。我们可借鉴外国经验,在发展资本市场的同时推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金融工具。比如可转换证券,1998年8月,国内首只向社会公众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南宁化工1500万元可转换债券正式获准发行,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还为此颁发了可转换债券的上市规则。可以预见,可转换债券,在我国企业并购中会成为一种重要的融资工具。又比如表外工具(off_balance_sheetvehicles)的运用。为了使杠杆收购能顺利完成,高成本暂时不宜列示在并购公司的资产负债平衡表上,这时投资银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利用表外工具。(2)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培育投资银行、证券公司业务。如果没有中介机构向公众发行股票和债券来筹资,仅靠企业本身的资本很难进行大规模的并购。如上述表外工具的运用主要靠投资银行来具体操作。我国间接融资市场是资本市场的主体,作为直接融资市场的重要角色,投资银行、证券公司尚未得到充分发展。因此我们应给这些中介机构提供充分的发展空间,运用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的资本实力、信用优势和信息资源,为企业并购开创多种多样的筹资渠道。(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