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的写法
请示一般由请示事由、请示事项、结尾三部分组成。结尾常以请求语作结,习惯用的有“以上意见是否妥当,请批示”、“妥否?请指示”、“当否?请批复”、“以上意见如可行(或如无不妥),请批转有关单位执行”等。撰写请示应注意:
第一,要控制使用,当用才用。必须办理而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又不能解决,确实需要请示上级的才可行文请示。不要动辄请示,把矛盾上交。
第二,要一文一事为宜,切忌把不相关联的问题放在一个请示里,使上级无法批复,影响工作。
第三,要按级请示,确实必须越级请示的,也应同时抄送直接的上级机关。如果一项请示涉及不止一个上级机关,应当以主管此项请示的上级机关为主送单位,其他为抄送单位,避免职责不明,耽误处理时间。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不要直接送领导者个人,也不要同时抄送同级和下级机关。
第四,它的格式也包括标题、正文和结尾。它的标题一定要写明事由,不能光写“请示”,以提请上级机关注意,及时处理。
注意:写请示,语言要谦逊,态度要诚恳;原因要说明,不批准的后果要表达,要让上级感到不批准就说不过去。
请示是下级向上级请求决断、指示或批准事项所使用的呈批性公文。
请示的特点
一、针对性。只有本单位权限范围内无法决定的重大事项,如重要决定、重要决策、人事安排等问题,以及在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或克服不了的困难,才可用"请示"行文。请示上级给予指示、决断或答复、批准。因而"请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二、呈批性。请示是有针对性的上行文,上级领导对于呈报的请示事项,无论同意与否,都必须给予明确的"批复"回文。
三、单一性。请示应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受文领导,即使需要同时呈送其他领导,也只能用抄送形式。
四、时效性。请示是针对本单位当前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求得上级单位指示、批准的公文,如能及时发出,就会使问题得以及时解决。
请示的分类
根据内容、性质的不同,请示分为以下三种:
一、 请求指示性请示。
二、 请求批准性请示。
三、 请求批转性请示。
请示的结构、内容和写法
请示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内容和写法如下:
一、 首部。主要包括标题和主送机关两个项目内容。
1、 标题。请示的标题一般有两种书写方式:一种是有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如《***组关于********的请示》;另一种是由事和文种构成,如《关于*******的请示》
2、 受文领导。每份请示只能写一个受文领导,不能多头请示。
二、 正文,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结语构成。
1、 开头。主要交代请示的理由。
2、 主题。主要说明请示事项,它是向上级机关提出的具体请求,这部分内容要单一,只宜请求一件事。
3、 结语。另起一段,其习惯用语有"当否,请批示"、"妥否、请批复"、"以上请示,请予审批"、"以上请示,呈请核准"或"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部门予以执行"。
三、 尾部,其主要结构为落款与成文时间两部分。
请示应注意的问题
一、 一文一事的原则。
二、 材料真实,不要为得到领导批准而虚构情况。
三、 理由充分,请示事项明确。
四、 语气平实、恳切,以引起上级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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