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干部交流工作调研汇报
根据中央办公厅《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和省委、市委《意见》精神,我市从实际出发,明确重点,强化措施,干部交流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正常化。去年以来,全市共交流乡局级干部84人,其中城乡交流32人。乡镇异地交流干部数占班子成员总数的21%。交流干部多数能够较快地进入角色,群众评价较好。通过推进干部交流,领导班子结构得到优化,班子成员综合素质得到提高,干部队伍活力得到增强,既促进了干部的全面发展,又推进了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和谐进步。
一、实践与探索
1、突出交流重点。一是抓好市级机关和乡镇党政一把手的异地交流。市直机关部门交流了26个党政正职,乡镇党政正职交流面达到71%;二是抓好执法部门、热点岗位的换岗交流。对法院、检察院、建设局、交通局等单位副职组织了交流,同时有3名同志因亲属关系安排了换岗;三是抓好年轻干部的培养交流。从市级机关选派26名年轻同志到乡镇任职,其中15人先后走上正职领导岗位,占乡镇党政正职总数的37%。选派6名同志到经济开发区专职驻外招商,2名同志到信访局见习工作;四是抓好乡镇之间的干部工作交流。选调7名熟悉基层农村工作的同志到经济薄弱的乡镇担当重任,对36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调整了岗位或工作分工。
2、拓宽交流渠道。市委在加快干部交流的同时,积极探索干部交流的途径。一是结合干部提拔使用交流干部。去年以来,交流提拔干部占提拔干部总数的32%,有意识地把年轻干部放到乡镇和招商引资第一线加强实践锻炼;二是结合班子换届和机构改革交流干部。
3、完善相关制度。市委针对干部交流工作存在的实际情况,采取了相应的配套措施。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在市委形成决定后,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交流干部树立良好的精神状态,正确对待交流,增强他们开展工作的信心。同时建立跟踪走访和考察制度,掌握思想动态,了解工作情况;二是严肃干部纪律。市委八届四次全委会议专门形成《决议》,重申交流任职干部,应在市委决定见面谈话后三天内做好工作交接,并到新的岗位报到。无特殊情况15天内不到岗的就地免职。在任职文件下发后一个月内主动办好行政、工资、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将工资关系留在原单位。当然在拟定交流方案时,市委会尽量照顾和考虑干部的实际困难。但一经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不执行干部交流的决定,必须无条件服从;三是制定激励措施。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解决交流干部后顾之忧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对在乡镇担任党委书记、乡镇长达到一定年限的,实行购房奖励性补助、子女入学补贴和岗位补贴,同时对交流干部发放生活补贴,较有效地激励交流干部扎根基层第一线。
二、问题与原因
我市在推进干部交流工作中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遇到一些难题或是影响干部交流工作的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
1、思想观念的局限性,淡化了交流的目的。除提拔性交流或向热点部门、重要岗位流动外,人们对其它一般性的干部交流认识不足。有些单位主要领导怕影响稳定、怕影响工作连续性、怕得罪人,不愿组织干部交流,或以求工作“顺手”,积极推荐个性强、能力弱、不相融的同志向外交流,而不求如何改进工作方法,团结同志,增强班子的整体功能,给干部交流造成“平调就是受贬”的错觉和误解。有的同志满足于熟悉的工作环境、现有的工作条件、岗位,不愿适应新的环境、接受新的挑战,怕放弃自己的业务,影响自己的前途。
2、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限制了交流的渠道。客观上,不同单位的工作性质、内容,收入分配、福利待遇、人际环境等各不相同。到困难部位、复杂环境工作,有的同志心理不够平衡,甚至有抵触情绪和临时观念,寻找借口,请求组织照顾,心理承受能力较差,务方面阻力较大。女干部在乡镇交流也受到生活、交通等因素的制约。干部交流只能在情况相近的单位来回转。
3、干部管理体制的制约性,减弱了交流的力度。“三支队伍”之间干部交流不太通畅,主要集中在同性质单位之间的人才流动。机关、事业、企业之间流动比较困难。机关中层干部也为部门所有,推进中层干部的换岗交流,缺乏有力、有效的调控手段。
4、对交流干部的排他性,降低了交流的效果。有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不愿输出干部,也不愿接收干部,怕造成本地干部提拔受到限制,影响到其他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进取心和积极性。交流干部到新的岗位后,如担任党政一把手,工作环境会好些,如担任一般的副职,个别班子成员配合意识不强、互不相融、甚至相互拆台,造成交流干部对新的环境了解难,一时难以放手开展工作。
三、建议与对策
干部交流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要整体筹划,稳步推进,配套实施,精心操作。
1、积极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认真学习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总结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通过交流干部的成长典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和认识干部交流的目的、意义、形式和作用,提高社会心理接受程度,排除人们对交流工作的思想障碍。
2、正确把握干部交流的原则
一是适度交流的原则。在对干部队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系统分析并制定干部交流的规划和计划。要在保持领导班子和社会稳定、保持工作连续性的前提下,掌握恰当的时间和适当的比例,逐步实施。在任期内的干部不宜频繁调动和交流。组织交流时,应采取集中交流的形式,增强社会效果和交流干部的接受程度。
二是合理流动的原则。交流干部要注意扬长避短,有利于调动干部的积极性,真正使领导班子结构得到优化,功能得到增强,干部个人素质得到提高。要尽量考虑到地域靠近、部门相近、专业接近。
三是依法办事的原则。干部任免有相关的法律和制度规定。在组织干部交流时,要注意履行工作程序,应征求协管方意见的要事先征求意见,应通过选举任命的职务,要事先组织选举等。
3、科学确定交流对象和形式。注意根据班子运转状况、队伍结构、干部个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部门工作性质等研究确定交流的对象和形式。要把交流的重点放在党政一把手,缺乏基层锻炼、知识面不宽的年轻干部,热点、关键岗位干部的交流上。要把熟悉经济工作的同志充实到基层一线,提高乡镇班子含经量。班子成员交流要结合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在一个地方或班子中已形成偏见、成见,而又确有能力、有争议的干部,要及时组织异地交流,让他们轻装上阵、放手工作。要有计划地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政治素质好、会管理的干部到企业挂职或任职,企事业单位特别优秀的可直接调任到领导岗位。通过公开选拔、双向兼职、挂职锻炼、配备助理、调任等形式,逐步建立组织调配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的干部交流工作新机制。(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