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组织开展“贯彻十六大,全面建小康,公安怎么办”大讨论活动和解放思想再讨论活动。为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明确公安机关在新形势、新要求下如何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改进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兴县新跨越目标提供良好服务,局党委把公安部、公安厅部署开展的“贯彻十六大,全面建小康,公安怎么办”大讨论活动和区党委、县委部署的解放思想再讨论活动结合起来,一同部署,齐抓落实,共同推进。通过广泛发动、深入动员和强化学习教育,广大党员民警普遍受到了一次比较深刻的、系统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教育,特别是对如何以“三个代表”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精神问题上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全体党员民警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制意识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强,自觉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了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同时,通过查摆剖析,广大党员民警法律程序意识和依法办案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队伍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初步得到有效解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增强。广大党员民警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安机关性质和使命的认识,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清新工作思路,提出新举措,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兴县新跨越目标服务的意识。
5、全面实施队伍等级化管理,加强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为使“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公安队伍建设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充分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队伍管理和警务工作运行的长效机制,局党委进一步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全面实施队伍等级化管理,制定了《忻城县公安局等级化管理考核办法》、《忻城县公安局等级化管理实施方案》、《忻城县公安局等级化管理中层科所队室组队伍建设考核通用标准》、《忻城县公安局民警个人思想政治建设考核评分通用标准》以及各岗位民警的业务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实行全员目标管理,对不同警种、单位,不同岗位民警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进行全面量化分解,明确职责任务,定期记分考核,交纳风险抵押金,奖惩分明。通过量化考评,广大党员民警的工作作风、工作效率都得到明显的加强。
6、开展端正执法思想、公正执法树形象集中教育活动,增强党员民警执法为民意识。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和周永康部长的报告、公安部2003年“7·31”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和严格执行“四个坚决”,进一步提高民警公正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塑造公安队伍良好形象,局党委开展了执法为民教育整顿活动和“公正执法树形象”集中教育活动。全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全部参加了上级公安机关举办的端正执法思想培训班,民警参加我局举办的端正执法思想培训班。通过集中教育培训,查摆剖析,写心得体会,广大党员民警提高了对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树立执法为民思想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从思想上弄清了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以及对待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进一步端正了执法思想,转变了执法观念,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
7、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中央颁布的《廉政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继续聘请廉政执法监督员,对党员民警的执法活动和纪律作风进行监督。还开展了无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单位创建活动,主动、及时、严肃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一年多来,局纪委共收到群众投诉举报干警违法违纪信件共13件,已办结13件,列为违纪案件4起,县纪委、监察部门已经作出处理决定。
8、扎实开展爱民服务活动,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一年多来,局党委在社会上开展了内容多样的为民办实事、好事活动,有扶贫帮困、捐资助学、捐资助残等,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据统计,共做好事、实事249件,为失学儿童、家庭困难学生、孤寡老人、残疾人捐款5000余元,向社会捐赠价值6000余元的文具、体育用品、办公桌椅、化肥、大米等物品。2003年5月30日,在局党委主要领导的带领下,我局20多名党员、团员到联系点红渡镇雷洞村开展帮扶活动,向雷洞村民委捐赠现金400元和办公桌椅、电风扇、文件柜等办公设施,价值3000多元。同时还到雷洞小学、上垒小学进行慰问,向两所学校捐赠价值2500多元的文具、体育用品、图书、教学仪器等物,捐款1200元。2004年局党委继续组织开展爱民活动,党员民警捐资援助贫困学生上学4人1200元,还为基层村民委解决办公基础设施建设3000多元,受到了群众、师生和干部的高度赞扬。一年多来,局党委通过公共关系建设,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局的满意率整体提升。以此同时,立功创模活动成绩斐然,2002、2003年度我局被评为“全区优秀公安局”,莫冠陈同志被评为“全区优秀人民警察”。多名党员民警立功受奖。2004年4月,我局被授予来宾市首批“文明单位”,并被推荐参加全区第十批“文明单位评比。
9、加强对共青团工作的指导。2003年年初,在局党组的指导下,团支部完成了支委会的改选工作。在刑侦大队、城关派出所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号活动,并获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巡警大队、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宁江派出所继续保持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手拉手”活动,积极捐资助学,扶贫帮困,开展各种联宜活动15次。
10、认真组织开好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按照党章的规定和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好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局党委把开好民主生活会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好,在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论“三个代表”》、《论党的建设》、《江泽民同志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胡锦涛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六大精神,提高思想觉悟的基础上,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局党委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对自身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性党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通过开好党委民主生活会,促进了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