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计划地安排钨、钼、锡、铝、铜等有色金属的综合利用和提高质量的工作,逐步变原料出口为产品出口。
根据可能条件,积极发展塑料、合成纤维、合成橡胶三大化工合成材料,逐步提高它们在工业特别是轻工业原料中的比重。
新型建筑材料,对建筑行业实现快速施工,减轻建筑物自重,降低造价,利用工业废渣,节约能源,有重要意义。对它的发展,要给予重点支持。
我国石墨、石棉、石膏、高岭土等非金属矿资源丰富,但勘察、开发和加工工艺落后,应采取措施,逐步改进和提高。
进一步发展新型材料。随着四化建设的进展,各方面对新材料的数量、质量、品种和性能要求越来越多、越来越高,任务十分艰巨。必须把新材料的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在财力、物力、价格、税收上给予必要的支持。
第四,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快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发挥优势,保护竞争,推动联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在国营工业中全面推行扩大企业自主权。要使企业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在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拥有比现在更大一些的自主权。企业在保证完成国家规定的供货任务的条件下,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安排生产计划,或承担协作任务。除国家按计划供应的物资以外,企业可以根据择优的原则,购买所需要的物资。企业之间签订的合同和协议,应当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扩大企业自主权不相适应的,要逐步进行改革。各企业、事业单位,要普遍成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会议。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会议有权对本单位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作出决定,有权向上级建议罢免本单位的不称职的行政领导人员,并且可以逐步选举适当范围的领导人员。
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要发挥自己的特点和长处,走联合的道路,开展经济协作,互相补充,扬长避短,以最少的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效果。组织联合,应当按照平等、互利、兼顾各方面经济利益的原则,不要受行业、地区、所有制和隶属关系的限制,但不能随意改变联合各方的所有制、隶属关系和财务关系。联合体内的各企业,应当实行独立核算,不能吃“大锅饭”。联合体超计划生产的产品,可以自销。联合体应当由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联合委员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
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广泛地开展竞争。在坚持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前提下,各企业之间互相竞争,有利于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加强经济核算,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果。开展竞争,就要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分割,反对垄断,广开商品流通渠道。任何以行政手段保护落后、封锁市场、妨碍商品正常流通的作法,都是不对的,应当加以制止。在竞争中,要提倡社会主义协作精神,开展技术交流。对重要的新技术,要制定有偿转让的办法。
银行实行独立经营。要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充分发挥银行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银行要有步骤地扩大自主权,根据国家规定的信贷政策、贷款总额和使用方向,决定发放贷款,并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银行要加强工作,充分利用利率的作用,扩大信贷资金来源,支持生产的发展,协助企业精打细算,节约资金使用,加速资金周转。
逐步改革税制。要根据这次人大会议通过的法律,开征中外合资企业的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搞好涉外征税工作。在机械、农机行业中试行增值税,解决某些工业产品的重要征税问题。还要修订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所得税法,适当调整它们的税收负担,以利于集体经济的发展。从1981年开始,在国营企业中试行征收固定资金占用费,以促进国家资产的合理使用。对国营企业扩大进行由上缴利润改为征收所得税的试点,并相应开征收入调节税和资源税。对有偿还能力的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要实行改由银行贷款的办法。
实行国家计划指导下的市场调节。国家计划要搞好综合平衡,有一部分指标是指令性的,下达到企业,必须执行,这类指标将逐步减少。有一部分指标是指导性的和预测性的,国家通过经济政策、经济法令和经济杠杆的作用,对企业的生产和发展方向进行引导,以发挥企业的主动性,这类指标将逐步增加。生产资料除了一部分重要的和短缺的物资实行计划分配和由物资部门优先订购以外,其他都可以进入市场,自由流通。消费品除统购统销、统购统配的商品外,要改包销为计划收购、订购和选购。要减少流通环节,增加流通渠道。要打破行政部门和行政区划的限制,按经济区域合理组织生产资料和消费品的流通。各地区、各部门已经建立的流通形式,如物资交流会、批发市场、贸易中心、贸易货栈、自销门市部和展销部等,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办好,促进工农业生产,服务人民生活。
继续改革外贸管理体制。各地区、各部门的外贸经营权要进一步扩大,应切实加强经济核算。有的大企业和联合体,经过批准,明年可以开始试行直接经营对外贸易。要根据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对外和扩大各级外贸自主权的原则,制定必要的法令规章,实行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制度,并加强外汇管理。
加强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随着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展开,越来越多地运用经济办法管理经济,经济立法和司法工作急需加强。必须认真研究总结国内外经济建设方面的经验教训,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逐步制定社会主义经济管理和计划管理的法规,大力培养法律人材。要加强经济仲裁,建议加速建立和充实经济法庭。
以上这些经济改革措施,都是为了进一步促进国民经济的调整,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经济工作中的潜力,增加生产,厉行节约。这些改革措施,都还只是初步的。至于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全面改革,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加强理论上的探讨,吸取世界各国在有关方面可资借鉴的长处,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和准备后再展开。
各位代表!一年多来,我们认真执行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国民经济取得了重要进展。实践证明,我国国民经济是能够在调整中稳步前进的。我们深信,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继续贯彻执行这个方针,进一步发挥广大人民的聪明才智,认真解决前进中出现的新问题,我国的建设事业将继续胜利前进。在本世纪末实现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大有希望的。我们一定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同心同德,努力学习,奋发图强,满腔热情地、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为完成和超额完成1980、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而努力奋斗!(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