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垃圾分类集中处理工作实施意见计划
村(居)民委员会:
根据《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指导意见》(建发[2010]50号)、环治办[2011]21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XX实际,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今年在地理位置相对较好,交通便
宜的响滩村先行试点,实行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生态无害化分类集中处理模式,起到以点带面的示范带动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容整洁”的总体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处理工作进程,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率,不断改善我镇农村的生态环境,着力提升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质量。
二、实施范围
2011年4月底前,确定地理位置相对较好、交通便宜的响滩村作为试点示范村,先行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生态无害化分类集中处理;2011年6月底前,确定地理位置相对较好、交通便宜的偏偏店村作为试点示范村,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生态无害化分类集中处理。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4月10日)。试点示范村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致农民一封公开信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农村生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目的和意义,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处理工作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积(本文转载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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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修建和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阶段(4月11日—4月25日)。在确定的垃圾收运点修建垃圾房、垃圾池或安装必要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等基础设施设备。投资12000元在响滩村1、2社居民点安果皮箱30个;投资16万元新建垃圾房15个;投资3万元购环卫斗车、转运车、铁铲等设备设施;投资5万元建垃圾池7个;投资3万元,增设移动垃圾池2个。
(三)全面铺开,集中治理阶段(4月26日—5月25日)。试点示范村对区域内的生活、生产及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分类集中堆放。对可降解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堆放发酵后作为农家肥处理利用;对不可降解的,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再利用;对不能再利用的,落实专人集中收集至垃圾收运点统一转运到垃圾处理场集中进行生态无害化处理。杜绝将生活垃圾乱倒乱堆及焚烧处理。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效阶段(5月26日—6月10日)。示范村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本村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村组环卫保洁机构、人员保障体系,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相关运行、管理到位,并得到有效落实。
(五)督查考评阶段(6月8日—6月18日)。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对试点示范村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重点检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农村环境卫生保洁质量、村容村貌及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试点示范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凝聚共识,全面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由党支部书记亲自抓,村主任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形成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大督查考核,狠抓工作(本文转载自
www.yzbxz.com 一枝笔写作网)落实。为切实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的试点示范,确保我镇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镇党委、政府将把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工作的试点示范情况作为村两委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成立由镇纪委、镇环境治理办、经济办、环保办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督查组,对各试点示范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无害化分类集中处理工作扎实推进。
(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