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客人结算时,将消费金额填入签购单消费栏,请持卡人签名,认真核对卡号,有效期,签名应与信用卡一致。正确无误后,撕下持卡人存根联,随同帐单交客人。
3)代他人付款,而持卡人没有入住本宾馆或先离店,须请持卡人在签购单上先签名,填写付款确认书。收银员应认真核对卡号和签名,按预住天数预计金额授权,取得授权后,在签购单边缘注明“已核”字样签上经办员姓名,写上授权金额和授权号码。
4)信用卡超过限额的,一律要致电银行信用卡授权中心或通过EDC取得授权,如实际消费超过授权金额应再补授权,一笔消费只能用一个授权码,多个授权码应分单套购,方可接受使用。
5)签购金额如超过授权金额10%以内,原授权码仍可使用,不须再授权。
3、支票
1)收银员当班接收客人使用的支票时,应用大写在支票填上使用的年、月、日(如果当日不解缴银行的可填为次日的日期),填上“××宾馆”的收银人名称,其他项目均按规定填入(避免遗失被盗用)。
2)填写支票一律用黑色钢笔墨水填写;(不得用其他颜色水笔或圆珠笔)。
3)小写金额前一位必须写上币号“¥”,以防涂改;
4)汉字大写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字或行书字书写,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在“元”或“角”字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大小写金额不得涂改,印鉴不可重复,一经涂改,该支票即刻作废;如因收银员填错支票的,一律由收银员负责催换支票,直至收到款为止。
5)收取支票时,应检查是否有开户行帐号和名称,印鉴完整清晰,一般印鉴是一个公章二个私章以上,如有欠缺,应先问交票人是否印鉴相符,并留下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本宾馆不接受私人支票,如由宾馆经理以上人员担保接受的支票,该支票出现问题时,由担保人承担一切责任。
(六)、下班前现金及未使用收据交接程序
前厅收银员结帐工作完毕后,将所收的现金,在现金袋上分别填写,然后将现金装入袋内。要求内装现金与现金袋上记录金额一致,并在现金收入交接记录簿上签字,办理现金交接手续,并在接班人的监督下将现金袋放入保险柜中;当交班人下班时,由接班人一一清点现金口袋,核对现金袋上的金额与现金交收记录簿金额是否一致,无误后在转交人姓名栏内签字。A,B,C,D班依次类推,手续不变,直到第二天总出纳清点前为止。
(七)、客房订金处理程序
宾馆对于已签合同的长住户,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预收半年至一年的房租订金,作为抵消长住户房租费用。根据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原则,将已收客房订金分期体现在客房帐上;当宾馆财务部收到一笔订金时,前厅收银也相应地做一笔增加,当客人入住时,以月为核算期,按照房租金额将预付订金转入在客房帐上,由此房租费用与订金相互抵消,使房租客帐单为零。
(八)、外币兑换工作程序
1、兑换周转金出入库程序
根据宾馆与银行签订代兑换外币业务协议内容规定。银行地区分行向宾馆提供一定数量的兑换周转金,由兑换领班专人管理,单设保险柜,并建立严格出入库手续,确保外币兑换工作的顺利进行。外币兑换周转金通常每天入库一次,出库二次。每笔金额出入库都要做到签字手续齐全,准确无误。
2、兑换前准备工作程序
1)收银员每天早上要按时收听并录音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及时更改当天的外汇牌价表。
2)领用当天所使用的兑换水单,检查是否连号,是否有短号现象,并办理领用手续。
3)领用并配备大小面值的兑换周转金,办理出库手续。
3、外币兑换及承付现金程序
1)问候:先生/小姐/女士,您好!请问您换钱吗?
2)当客人兑换时,首先请客人出示护照或其他证件,方可填写水单。
3)经办人接到客人填好的水单时,应注意检查客人的国籍、姓名、护照号码、房间号码、兑换外币金额等内容是否填写齐全,判断识别真假外币,凡是旅行支票,都要检查支票及水单签字与支票背书是否一致。检查后,由经办人根据中国银行卖价或现钞价,核算成外汇人民币转交复核员,经复核员再次审核无误后,即可承付现金交经办人。经办人接现金后,复核承付现金是否正确,无误后连同水单一起呈交客人。
4)问候:先生/小姐/女士,请您查收,欢迎您下次再来。
4、外币兑换营业日报表的编制程序
当一笔兑换业务完毕时,由复核员将水单号码,兑换外币种类及金额分别填写在兑换营业日报上,编表要求是:
1)按照水单顺序号码一一填写;
2)外币现金、支票分别填写;
3)每笔现金、支票金额分别以现钞价或卖价等于兑换外汇人民币金额。
5、兑换员下班前,外币及周转金交接程序:
1)外币交接程序:兑换营业日报表编制完毕后,兑换员应将外币日报表包捆好装入现金袋内封好,并在口袋封口处签上自己的名字,放在指定保险箱内,待第二天领班查处、清点、汇总。
2)兑换周转金的交接程序:当A班下班后将兑换周转金余额清点好转交给B班兑换员,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当B班工作结束时,将兑换周转金余额清点好装入现金袋内,袋内现金应与现金袋上记录及兑换营业日报表周转金余额一致,与外币现金袋一同放到指定保险箱内。
(九)、超定额客房挂帐催款程序
按照宾馆规定,对凡超客房挂帐5000元以上的住店客房,每星期要进行两次催款。催款程序为:
1、打印一份超定额客房挂帐清单。
2、在明细清单上注明客人离店日期。
3、取消长住户超定额挂帐,待月结帐一次发单催款。
4、对持信用卡的客人,如费用发生额超出该信用卡最高限额,应与信用卡公司联系要授权号码,此客人不列为发单催款之内。
5、编制宾客欠款明细表,转交前厅部经理查阅宾客欠款表,前厅经理根据客人的情况,决定实际发单催款名单。由收银主管签发催款通知书,如果客人仍不付款,则由财务经理签发催款通知书。
(十)、客人保险箱使用程序
首先由客人填写保险箱记录卡,将房间号码及姓名填写在该卡上,经前厅收银员检查无误后,将保险箱钥匙号码填写在该卡内,待客人把钱、物放入保险箱之后,立即锁好箱门,将钥匙交给客人。当客人要求打开保险箱时,要在登记卡背后栏内逐项登记,登记内容:开箱时间、房间号码、客人签字等。客人签字要与登记卡正面签字一致,方可取出钱物。当客人退还保险箱钥匙时,立即注销登记卡。(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