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会议发言
同志们:
这次全省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通报2004年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工作,表彰在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中荣获“劳动保障诚信等级A级”单位和先进个人,分析当前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形势,布置2005年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04年度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4年度全省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工作在各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围绕省委提出的“富民兴赣,构建和谐平安江西”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主题,全面认真贯彻两个《条例》,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取得了明显成绩,归纳起来有以下特点:
(一)贯彻落实两个《条例》,认真做好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工作。继2003年《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出台后,2004年11月1日国务院又颁布实施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两个《条例》的相继颁布,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赋予了更明确的法律地位和法定职责,我们严格履行两个《条例》赋予的职责,认真做好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工作。一是我们采取年度审查工作会的形式,认真组织广大劳资人员进行《条例》培训,对《条例》内容进行逐字逐句讲解。通过学习《条例》,广大劳资管理人员对《条例》有了一个比较详细了解,提高了法律意识,增强了法律观念,自觉地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二是按照《条例》中有关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规定,我们将中央驻赣、省属等八个单位实行垂直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中央在省和省属用人单位以及在省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考虑到省劳动监察总队目前执法力量不足,但又要保证所有用人单位年度审查任务完成,省厅决定将省电力公司、省盐业集团公司、江西省烟草专卖局、江西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省出版集团8家行业实行垂直管理和在南昌市以内的中央驻赣、省属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非国有企业和外地驻昌企业进行年度审查外,其它的所属用人单位由省厅指定各设区市进行劳动保障监察和年度审查,这样既保证了所属用人单位年度审查工作全面进行,又保证了年度审查工作质量。
(二)领导重视,精心组织,部门配合。劳动保障年度审查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执法手段,也是劳动保障监察的主要方式,为此,省劳动监察总队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制定周密方案。各级主管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把开展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工作当作贯彻落实两个《条例》的一件大事来抓。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南昌铁路局、省卫生厅、省出版集团公司等单位的领导高度重视,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在接到省厅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工作通知后,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转发通知,提出贯彻意见,积极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年度审查工作,确保年度审查工作按照省厅要求顺利进行。省建设银行为了做好年度审查工作,还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接受年度审查提出了明显具体的要求,并将参加年度审查的82家用人单位名单报送省总队,确保年度审查工作顺利进行。原省电力公司现分离为省电力公司、省电力多经处、中电投、国电投、省投资公司等五大块,各块都做好了衔接工作,认真组织所属单位参加年度审查。但也有个别单位年度审查组织较差,如省移动公司人员到的不齐,材料提供不全,存在敷衍了事应付检查的态度,中国储备粮总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年度审查一拖再拖,直至接到省总队下达的询问通知书后才提交材料送审,烟草萍乡分公司也没有及时通知下属4个单位参加年度审查工作。
(三)大多数用人单位按要求提供年度审查材料。劳动保障年度审查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一年来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内容涉及劳动保障工作的方方面面,为了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了解掌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用工管理全面情况,同时考虑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人力物力有限,而年度审查面又要覆盖所有用人单位的特点,劳动保障年度审查主要采取监察执法员审查用人单位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要求提供材料,年度审查就不无法进行。从上年年度审查情况来看,绝大多数用人单位都能积极配合,按照省厅布置的年度审查要求、内容和时间安排,认真做好迎接准备,如国家开发银行、洪都集团、东方资产公司、江西省贵溪火力发电厂等单位,按照年度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比较齐全,年度审查比较顺利。值得一提的是江西省贵溪火力发电厂,年度审查材料整理非常规范,按照年度审查提供材料顺序将材料装订成册,一年装订一本,既便于审查,也便于单位存档和查阅。但也有少数单位准备不充分提供的材料不齐全,主要反映在缺少财务报表的基本情况表、技术工种持证上岗凭证、劳务派遣名单、协议和交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等,责令回去补充材料既浪费了双方的时间,又影响了年度审查的进度。[Page]
(四)严格执法,注重实效,防止走过场。劳动保障年度审查是《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赋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法律职责,在年审中我们严格依法办事,秉公执法,对年度审查合格的单位发给“劳动用工年检合格证”,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及时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整改。据统计,2004年度省总队年度审查单位1059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477份,收到整改回执391份,整改到位355家用人单位,尚有36家仍在改正。通过开展劳动保障年度审查,责令用人单位补办养老保险7381人,补办失业保险1.5万人,补办工伤保险1.2万人,补办医疗保险1.1万人,补办生育保险8410人,补签劳动合同2.73万份。
回顾2004年度的劳动保障年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在年度审查工作中也发现少数用人单位在执行劳
动保障法律、法规方面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有些单位领导重视不够。没有很好利地用年度审查机会全面梳理本单位在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存在一定程序上的应付、走过场。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安排用人单位自查自纠的时间,但有些用人单位没有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仅仅是应付,就容易在不知不觉中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养老保险拖欠现象严重。部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处于亏损甚至停产、半停产状态,有的只靠门面、厂房租金维持,职工的工资都不能按时足额发放。这些企业拖欠社会保险费时间长、数额大、积重难返,养老保险费的拖欠越滚越大,即使采取了强制措施,企业还是拿不出钱来缴纳养老保险费。三是少数单位对缴纳失业保险费认识不足,缴费意识较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其它城镇企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均应缴纳失业保险费。但是部分事业单位职工认为自己不会失业,缴费意识因此淡薄,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也将门槛设置太高,如有的单位现在去缴纳失业保险,却要求从1989年开始补缴,单位表示难以承受。四是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率不高。在医疗保险方面,一是我省仍有少部分县区尚未办理这项业务,二是少数用人单位过于算经济帐,认为参加医疗保险不合算,报帐手续繁琐,还不如单位现行的看病治疗实报实销制度好。在生育保险方面,有的认为单位男同志多、已婚已育同志多就不愿参加生育保险,参加生育保险是作贡献。也还有单位认为我们在办公室工作不会有工伤事件发生,不愿意参加工伤保险。五是劳动合同签定率不高,合同文本不规范的现象还一定程度的存在。2003年年度审查时就发现存在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经过一年的努力,这个问题有所好转,大多数企业都能与正式员工和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而与临时性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少,还有的单位与临时性用工人员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签订劳动合同,但合同到期后却往往不续签。有部分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不够规范,工作中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台帐,合同文本也很不规范,经常出现企业和员工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条款,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六是非法收取劳动者押金、保证金现象仍然存在。少数用人单位以难管理为由收取劳动者押金、保证金,特别是服务、餐饮行业较突出,还有的单位在收取押金、保证金的时候,名目不断翻新,以培训费、写白条不说明理由的形式变相收取押金,严重违反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七是年度审查整改不到位现象仍然存在。劳动保障年度审查是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的一项有效方式,在年度审查中,我们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时,依法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绝大多数单位都能按要求进行整改,如省盐业系统将整改结果报省集团公司统一收集,按时间要求统一报送省总队,改正效果很好,建行、中行、省电力开发总公司、信达资产南昌公司、省投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等也都整改到位。但也确实有个别单位,片面强调客观原因,没有按下达的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进行整改,如移动、联通、邮政、烟草等行业和单位。对没有按期整改的单位,在今年年审时我们将组织力量重点监察,并且要一查到底。 (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