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林产权制度改革,并以此促进国有林场产业发展。首先,积极配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帮助国有林场周边集体理顺所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之间的关系,目前达县已经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工作;其次,按照让利于民并积极协商的原则解决了国有与集体林权纠纷,彻底解决了长期困扰国有林场与周边的纠纷问题;第三,积极探索国有林场与乡村、林农发展联营和股份合作造林等森林经营的问题,探索国有林产权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国有林场产业建设,是促进国有森林资源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充分发挥的有效途径。
3.2实践结果分析
3.2.1取得的成绩。近年来,达县开展现代林场建设的实践工作,使林区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有效的改善。林场职工的工资待遇及福利得到了保障,林场内部管理正逐步规范,影响和制约国有林场发展的不利因素正逐步消除,国有林场职工的积极性高涨。取得的这些成绩无疑是进一步建设现代林场有力的保证。
3.2.2存在的不足。近年来,达县建设现代林场的实践是对走入困境的国有林场实施输血式的抢救,而没有培养其造血功能,使林场走上健康发展之路,因此并未彻底解决长期累积下来的深层次问题。主要表现在:没有明确地进行分类经营;没有考虑到森林资源资产特性和目标的多重性;没有按市场规则解决生产性的事务,仍然是以事业方式管理实现生产性的目标。
3.2.3结论。当前的实践没有进行彻底改革,发展动力仍不足,不能使国有林场实现可持续发展,不完全符合现代林场的要求。因此,必须彻底改革经营管理体制,理顺国有林场生产经营与社会需求等多种关系,明确国有林场的性质,根据各国有林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探索现代林场建设之路。
4现代林场的建设对策
建设现代林场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社会工程,根据达县3个国有林场的现代林场建设实践经验,以及对其进行的总结分析,笔者对现代林场的建设提出如下的建议。
4.1建设现代林场应坚持的方向
建设现代林场必须充分考虑森林资源的特性,根据不同国有林场对社会、生态及经济的目标需求的异同,准确定位其性质,明确其职能,按照建设现代林场的要求,遵照林业生产自然规律和市场机制等规律,坚持对国有林场实施分类经营,通过政策扶持,积极的改革、创新及实践,努力实现现代林场建设目标,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贡献。
4.2建设现代林场的途径
现代林场建设必须走学习探索、政策扶持、改革创新、努力实干、持续发展之路。现就建设现代林场的方法提出如下参考意见。
4.2.1政府主导,加强政策及资金扶持。国有林场是我国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森林资源培育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双重任务,在我国林业建设中起着示范和骨干作用。其曾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过积极的贡献,而且还将长期为全社会林业产业、环境保护及生态文化建设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国有林场的建设发展中,政府应该起积极的主导作用,一是要加强政策指导,二是进行积极的财政支持,三是要引导全社会关注林业生态建设[2]。
为建设现代林场,政府亟待解决国有林场机构改革、国有森林分类经营、国有林场性质确认、劳动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等问题,积极调研并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政府既要按照“谁受益谁买单”的原则对国有林场建设给予财政支持,又要引导民众树立生态意识,引导民众关心林业生态建设,以形成“林业生态建设为全社会,全社会支持林业生态建设”的局面,建立以国家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资体制[3]。
当前应采取积极的措施挽救国有林场于“资源危困和经济危机的双危”之中,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今后一段时期也应扶持国有林场走科学发展之路。但这种挽救和扶持不应该是长期的供养。
4.2.2深化改革,建立新型国有林场管理体制。长期以来国有林场“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经营管理体制已不适应建设现代林场的需要,改革创新管理体制是当前建设现代林场的核心工作和前提条件,否则会使关系错位,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改革不能进一步深化,发展也不会有大突破,建设、经营管理科学并充分发展的现代林场就是一句空话。
改革创新管理体制,首先,根据功能对各国有林区进行区划。根据各国有林场承担的职能作用,将国有林场划分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型林场,将其性质分别定为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并对其实施分类经营和管理。其次,对按事业单位管理的公益型国有林场的管理、生产及经营等职能进行具体的分离,对其中的行政管理和技术指导职能的部分按事业单位进行管理;成立相应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机构,把植树造林、护林防火、加工经营及其他具体生产性事务按企业方式进行管理;成立相应的造林营林公司及森林保护公司等,并建立相应的内部经营管理体制,对事业管理部分实行定责、定编和定经费,对企业的部分和商品型林场按市场规则进行管理,国有林场原有职工也按此进行分流,富余人员纳入社会安置,以此彻底解决“事不事,企不企”的问题。第三,国有林场的森林大都集中连片,不少还跨越行政区域(如铁山林场),大部分国有林场都是生态公益型林场,森林的培育、保护管理及林场建设多为公益事业,需要政府投入相应资金。鉴于目前国有林场多数地处经济欠发达地区,管理林场的县级政府大都财力有限,承担林场的建设资金和事业经费较为困难。因此,国有林场应当改为由省实行统一管理,或者采用省和具有财力的市(地)、县(市)政府分级管理的体制,以利于现代林场建设的顺利实施[3]。
4.2.3转变观念提高素质,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建设现代林场,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是必要保证。当前大多数国有林场职工在思想观念、专业技能等方面还不能满足建设现代林场的需要,长期以来养成了等、靠、要的思想,没有危机紧迫感,缺乏竞争意识,自身不能创新,也不适应改革需要,一部分的国有林场职工不但不能推动现代林场建设,反而成为现代林场建设的阻力。加强对国有林场职工的教育培养,转变思想观念,提高他们适应社会并参与建设现代社会的能力已迫在眉睫。首先是转变观念,教育职工认清形势,克服等、靠、要思想,树立市场观念,培养竞争意识,振奋精神,加快发展[4]。其次是要积极加强培养学习和锻炼,提高职工科学经营和管理林场的能力,培养职工参与社会建设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
4.2.4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为发展创造基础条件。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先进的技术装备,不仅是建设现代林场最基本的保障条件和重要手段,也是衡量现代林场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标志。达县3个国有林场积极开展了国有林区标准化建设。新建或完善水、电、路及通讯等基础设施,改善住地条件及添置办公设备等。但由于国有林场薄弱的基础条件和沉重的历史包袱的制约,其开展的这些建设的效率和力度都是十分有限的。由于国有林场的历史贡献和生态职能,无论是公益型还是商品型林场,政府都应加大投入,建设或完善国有林区的基础设施设备条件。建议政府把国有林区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进行规划和投资建设。 (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