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面向市场调整结构,建立发达的林业产业。国有林场经过彻底的体制改革后,从商品型林场或公益型林场分离出来的造林营林公司和森林保护公司等,要充分利用国有林区的自然条件及资源优势,严格按照市场规律的要求,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产业适时地进行调整,积极地开展国有林业产业建设。要优化第一产业,培育和保护好各类森林资源,重点搞好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基地、名优果木林基地、茶叶基地等的建设;强化第二产业,加大对木竹资源、水电资源、矿产资源及其他林业资源的开发和综合利用的力度;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以森林旅游业、花卉业、商业及其他服务业为突破口,增强林场经济发展后劲,也可利用国有林场的生产专业技术优势参与社会林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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