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豁免”是“慎独”的反面,是网络主体符号化、人格虚拟化的产物。它时常会助长逃避道德责任、违背道德规范现象的发生,同时还会赋予这些行为以各种理由。黑客伦理中就包含了较为典型的“自我豁免”观念。在黑客看来,人们也许并不知道你在互联网上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但是却可以知道你是个专家还是新手,因为你在网上所表现的技能及熟练程度会说明一切。而计算机与电脑网络本身就是一个崇尚智能、强调学习的世界,所以这个世界里的逻辑是“因为我能够,所以我有权这么做”“即使我侵入你的主机是不恰当的,错误也在你,因为你没有采取足够的防范措施”。在难以确定规范对象、难以建立外在监督环境的情况下,“自我豁免”是道德主体有意缺席道德审判的最主要方式。
二、道德标准的多元
与现实社会中较清楚、单一的传统道德标准相比,互联网上的道德标准具有模糊、多元化的趋向。促成这种趋向的原因主要在于网络世界的新奇叠出、网络氛围的突出个性以及网络文化的多元碰撞等。
1.新奇叠出的网络世界
互联网是一个独立于现实社会之外的、充满新奇事物的广阔电子世界。电子邮件使人们对邮递员逐渐陌生,远程教育使传统的课堂教学面临窘境,电子商务使诸多企业发生剧变……层出不穷的创新与变革使网络社会具备了强烈的吸引力,越来越多的人积极投入到网民群体之中。
互联网一方面是信息的宝库,另一方面也是垃圾信息、错误信息泛滥的场所。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办法让人们只享受有用的信息资源而不接触有害信息。人们在欣赏高雅网络艺术的同时,常常会被强行链接到色情网页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调查表明,过多地浏览黄色、暴力内容的人,其原有的伦理道德意识会减弱,道德标准会发生偏移。沉溺于网上冲浪、网上聊天的人,更是常常被电子公告栏中“绝对自由”“价值多元”等煽动性内容感染,对传统伦理道德标准产生怀疑甚至否弃。
基于“专家主义”的黑客是网络世界中的另类网民。一方面,他们以智力挑战为乐,以提高自身的网络技能、维护和完善网络秩序;另一方面,他们又常常将自己的智能、时间和金钱浪费在无意义的网络攻防游戏中,并且破坏着他们想要维护的网络秩序。简单地从行为结果来评判黑客现象是不够的,只有深入他们所禀持的道德标准、考察他们的道德理想,探寻其中自相矛盾、冲突的症结所在,才能对黑客行为形成真正理解:新奇的、前所未见的网络事件使我们的传统伦理道德标准失去应有的效用,一些内容更丰富、形式更奇特的道德标准不断涌现。
2.突出个性的网络氛围
互联网拥有的用户数量越来越多,各种网上社区的吸引力也越来越强。但与此同时,现实生活中面对面交流的机会与时间也越来越少,“熟人社会”对人们的凝聚力逐渐减弱。很多人宁愿坐在电脑前给所有亲友发电子邮件而不愿登门拜访。网络交往越来越多地占据着人们的时间,走亲访友、外出娱乐、体育锻炼、甚至于休息睡眠的时间必然相应减少。可以说,电脑网络在不知不觉中重新安排了我们的生活,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方式。
从形式上看,人们被不断地吸引、聚集到网络中来,导致了人群的分裂,以及人际关系的冷漠化。因为网络空间无限广阔、网络信息不断更新,人们在网上很难再建立一个与现实社会中相似的稳定、安宁、熟悉的“生活小区”,网络对网民的吸引在很大程度上靠的是“对眼球的刺激”和“对兴趣的怂恿”。在这种情况下,网民的网络行为是较少顾及公共利益与公众舆论的:与现实社会中不同,所谓的“公共利益”并不明显,“公众舆论”对自己的影响也极其微弱。因此,张扬个性便成为互联网上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
个性的张扬,加上互联网上对“信息自由”“人人平等”的鼓励,使得政府、宗族等传统权威的力量得到削弱。没有谁能够独自拥有互联网,互联网也不承认有一个最终的管理者。在网上,所有的网民都是自己的领导和主人,因为所有人都可以拥有网络的一部分。每一个网民都既是参与者,又是组织者;所有网民都有发表意见、表达观点、作出决定的权利,但同时,谁都没有绝对的发言权,没有谁能够剥夺他人的权利而为其做出决定。在这个意义上,互联网是网民解放个性、突出个性的世界。这使得现实社会中基于公共利益、公众舆论,深受政府、宗族等传统权威影响而形成的伦理道德标准面临冲击,很多网民宁愿放弃旧有的单一化道德标准,转而寻求其他的道德依据,甚至干脆将道德标准悬置一边。
3.多元碰撞的网络文化
互联网集文字、声音、图像于一体,构成一种立体化的传播形态,在吸引众多网民加入其中的同时,还造就了独特的网络文化。网络文化以其高度的综合性,突破了简单文字或静态图像的局限;互联网的全球化拓展,使网络文化具备了吸取世界各地文化成果的可能;网络技术所提供的虚拟、互动功能,更促成多元异质文化的碰撞、融汇,并使之成为网络文化的重要方面。
多元文化的碰撞是网络文化的一大特色。互联网所促成的全球化比现实世界中任何一种“全球化”方案都要彻底:国境线、政府、国籍、种族,统统都被消除或忽略,网民可以在网络社会中设定一个任意的身份。网络文化超越了传统的主流文化与非主流文化的划界,显现着不同阶级文化、不同民族文化、不同地域文化的共生共存,存在着系统的文化意识与混沌的心理的相互渗透与并存、文化精华与文化糟粕的交织缠绕、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互相融汇。不同的阶级文化和民族文化已没有主次之分,信息接受者可以不受任何外在的约束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好恶,自由地接触任何一种思想文化。[2]网络文化的这种特质促成了一种奇特的局面:一方面,固守封闭、一元的传统文化在互联网上已经显得不合时宜;另一方面,各国、各民族的传统文化又依然要求维护自己的生命力,要求扩大自身的影响。
据统计,互联网上流通的大部分信息为英语信息。网上各种语言的使用频率依次为英语84%,德语4.5%,日语3.1%,法语1.8%。占据了语言这一传播工具的优势,英语国家的宣传论调、价值观念、道德标准必然会在网络文化中确立优先地位。而非英语国家的文化影响力自然会相应较小。(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