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其它:为了便于盘点工作,固定资产的盘点以存放地点为盘点基础,适当时候轮流进行盘点,每个存放地点的固定资产每年最少要盘点一次,移交与盘点数不符时,调查后以书面形式呈报管理班子处理并按规定处理。
2。低值易耗品在用记录
2。1使用目的在于记录各部门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存放及使用地点。
2。2记录表的内容包括:领用部门、存放地点;入库、领用、转移、报废及库存在用余额数量,低值易耗品的名称及规格。
2。3记录表使用说明:低值易耗品的申领、转移、报废必须按规章办理并在记录表摘要记录;财务部要定期对低值易耗品的库存及在用数量进行盘点,并记录盘点日期、盘点数量及盘点人姓名。
3。4其它:盘点数量与实际库存,在用数量不符时,要呈报管理班子处理并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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