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县政府科学规划,重建一所面积达标、设施齐全、管理一流、招生具有一定规模、办学具有一定层次的特殊教育学校。
加快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外包
政协社科社福社保界别组
建议各级领导干部要确立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理念,积极把许多公共服务,交由市场配置资源。县委、县政府要科学谋划,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外包,将其列入议事日程,做好资金保障,建立有效的工作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要本着合理配置、节约资源的原则,拓展领域,培育市场,将服务外包领域扩大到更大范围。要完善政策,规范运作,将服务外包纳入到政府采购目录中,规范其运作。要选好服务外包企业,加强公共服务外包监督,要做到公开、透明,严防该领域腐-败滋生,以更宽的视野、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不断加快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外包。
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强化老小区物业综合管理责任。要强化老小区物业综合管理组织保障,建立和完善“县、街道、社区”三级监管协调网络体系,健全相关运行机制。要实行属地管理,强化街道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要创新管理模式,构建老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体系,坚持以市场化、专业化物业管理模式为主导,以社区和业主自治管理模式为补充。要优化资源整合,强化综治队伍、管理资源和社会资源,增强老小区物业综合管理整体合力。要夯实管理基础,建立老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注重维修整治,增强“造血功能”,优化管理环境。
政协发言材料(二)
近年来,我市在推进金融改革,促进金融体制创新,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发展资金,规范和引导民间投资等方面出台了多个政策文件,取得一定效果。但是,我市民间借贷仍存在着法律制度滞后、监测监管缺位、供需矛盾突出、风险意识缺乏、高利(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借贷骤升等问题,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
一、当前我市民间借贷案件的现状
据调查,近几年,我市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逐年猛增,涉案金额逐年攀升,到去年底已达8.88亿元。
据了解,2008年以来,民间借贷案件中以高利借贷居多,真正用途合法、利息合理的民间借贷仅为15%左右,借贷用途一般用于投机、放贷、还贷、挥霍、赌博等,其中还贷的则一般是用于还高利贷。此类案件的特点:合同格式化、约定期限短(其中以1个月居多)、书面利息低(书面约定的利息一般均为2分至3分或不注明利息,而实际利息则高达5至6分,有的甚至为1角以上)、利息取在先、合同单方持、判决难执行。
瑞安人一般都是比较讲信用的,民间借贷较少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的更是凤毛麟角,近几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日益增多,反映出我市民间借贷盛行,高利借贷群体庞大。
二、民间高利借贷高发的原因
我市有充裕的民间资本,据估计已超出1000亿元!但想创业的人、想扩大再生产的中小企业还是缺钱,一个拥有十八家银行的中国金融生态城市,大多银行只做锦上添花,不做雪中送炭之事!加上以下因素,民间高利借贷高发就不足为奇了。
(一)冒险、投机主义飚升。近五年,我市房地产市场异常活跃,安阳新区风荷三期的房产从2002年开盘的每平方米均价3700元左右到现在3-4万元左右;瑞安市东山经济开发区的工业用地价格从政府转让时的每亩20万元左右短短几年到现在市场转让价每亩达300万元左右;红证倒卖,有时投入10万元一周内就可以翻一翻。另外,赌博之风盛行。从近几年瑞安查办的系列涉赌案件分析,其案件数量之多、涉案人数之众、涉案金额之大均是几年前难以相比的,赌博之风越刮越烈。
(二)信用担保公司乱作为。据业内人士反映,我市的信用担保公司经正式登记的有30余家,而真正从事信用担保业务的不到其总业务量的10%,为个人或中小企业直接提供高利借贷、进行承兑汇票贴现等业务却占了90%左右。许多咨询典当机构利用民间资本充裕,投资渠道狭窄,风险意识不强,以较高利息为诱饵,非法集资,非法开展信贷业务。
(三)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屋进入市场流通的受限。2008年4—5月份以后我市各家银行基本上停止了对以集体土地性质房屋进行抵押的放贷,而原先以该类房屋抵押贷款的金额在我市就多达30多亿,许多人就只能利用民间借贷偿还银行信贷。
(四)城市化进程中所形成的财富积聚无释放渠道。仅就我市瑞祥新区的开发为例,周围村民因为土地征用而产生的安置返回地人均得利上百万元,有些家庭甚至获利近千万元。因此出现了一大批一夜暴富的农民,由于缺乏一个合理的投资缓冲环境,许多人参与民间借贷,甚至参与赌博等非法活动。
(五)监管和打击乏力。金融监管部门及相应的职能部门对高利借贷行为缺乏有力的监管和打击,如公安机关目前查处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案,涉案金额一般为几千万上亿元,而对涉案金额几百万元的案件很少过问。
三、民间高利借贷的社会危害性
民间高利借贷社会危害性很大。首先是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危害社会稳定。虽然高利借贷有时确能解决一些个人和单位的燃眉之急,但是从长远来看,由于非法高利借贷具有非正式性和隐蔽性,在操作和监管过程中缺乏一套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很容易导致风险失控。这种借贷行为不仅损害国家的金融市场秩序,而且损害国家经济的发展。其次是掩盖了企业经营的真实性,严重影响金融生态城市形象。长期依赖非法高利借贷供应而生存的企业,必然会掩盖事实或捏造虚假帐表信息,设法从银行持续获得贷款,从而导致信贷资源低效率配置,企业最终会因高价的生产成本和恶劣的经营环境而无法维持,银行将会面对大量不良资产。第三,极易引发严重的刑事案件和社会治安问题。有句俗语说得好:“高利贷,阎王债,陷进去,出不来”。如谢公荣、肖玉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近二亿元)和毛建平、吴顺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近一亿,在瑞安法院起诉的达3644万元,而其中向其出借款项的王玲玲就涉嫌转贷牟利罪)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据业内人士透漏,出借者对难以催收的借款人经常动用社会闲杂人等对借款人及家属威胁、动武、非法拘禁等手段进行威逼,许多借款人长年躲避在外,不敢回家,甚至妻离子散。
四、关于严禁高利借贷,防范金融风险的建议(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