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健全工伤保险奖惩机制。我市积极探索工伤保险奖惩制度,明确了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6%的工伤预防费,主要用于培训和对预防工伤事故、职业病成效显著的用人单位进行奖励。对每连续两年未发生工伤事故和无工伤费用支出的企业,除对企业下浮费率外,还将奖励在事故预防和工伤保险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对发生重大、特大或造成巨大伤亡事故的企业,除对本企业上浮费率外,安监部门还将对其进行惩罚。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为增强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工伤保险意识,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以来,我们组织了多种形式的政策业务培训班、轮训班和知识讲座,先后有800多家企业的4000余名劳资人员、安全生产人员和职工参加了培训。对新纳入工伤保险的企业,我们组织专人逐家串讲,宣传政策,解疑答难。此外,还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和互联网等媒体,宣传工伤保险政策,普及工伤预防知识,使工伤保险、职业病和安全生产知识为大多数群众所知晓。
我们工伤保险虽然起步较早,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工伤保险事业蓬勃发展的美好前景相比,与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相比,与兄弟城市相比,尚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完善政策措施,提供优质服务,为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