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君子“威仪棣棣”
原儒的理想生命气象便是对礼的身体力行,礼体现在生命体之中,成就“威仪棣棣”的君子:
“有威而可畏谓之威,有仪而可象谓之仪。……《卫诗》曰:‘威仪棣棣,不可选也。’言君臣、上下、父子、兄弟、内外、大小皆有威仪也。……故君子在位可畏,施舍可爱,进退可度,周旋可则,容止可观,作事可法,德行可象,声气可乐,动作有文,言语有章,以临其下,谓之有威仪也。”(《左传·襄公三十三年》)
“容貌有崇,威仪有则,五味实气,五色精心,五声昭德。”(《国语·周语二》)
威仪观的本质在礼,周公制礼作乐,礼乐文化作为身体的规范,君子以礼行事,是礼的体现者,在对礼的践履过程中被塑造,所以才可以“有威而可畏”、“有仪而可象”,“在位”、“施舍”、“进退”、“周旋”、“容止”、“作事”、“德行”、“声气”、“动作”、“言语”,对生命体的貌象声色、行为举止处处展现出礼,《左传》此段文字足可以见出礼对生命体的渗透,对身体生成为怎样的礼仪化的身体已有初步的描述,但是这段文字还是仅着眼于礼在身体的形色主体向度上的展现,而《国语》此段则试图将威仪观进一步内化,“实气”、“精心”、“昭德”,以实现对生命由外向内渗透的整体塑造。藉由生命体体现出的“可畏”、“可爱”、“可度”、“可则”、“可观”、“可法”、“可象”的可传达性与感染力,礼可以切实的深入每一个个体生命,这给出了整个社会和谐沟通的最为扎实的基础,至少在理论上可以说礼制作为社会规范体制具有非常高的可(本文转载自
www.yzbxz.com 一枝笔写作网)行性,但是礼不是与身体行为割裂的外在规矩,它融入在身体的践履工夫中,身体力行的动作过程中,礼是由人的貌象声色、在举手投足之间展现出来的,而籍由此可以推证到礼对生命德性的塑造,故而礼与身体融生。根本上“威仪观”是以礼为本、关涉到生命体的身体理论。
到孔子,礼与身体的关系有了某种转变,孔子的着眼点更行向内转,以“君子成仁”成就生命存在的意义与价值。“春秋时代代表人文世界的是礼,而孔子则将礼安放于内心的仁;所以他说‘人而不仁,如礼何?’此即将客观的人文世界向内在的人格世界转化的大标志。”但是成就德性生命的完满需要的是“克己复礼”的工夫。
子曰:“君子博学於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论语·雍也》)子曰:“兴於诗,立於礼,成於乐。”(《论语·泰伯》)
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
“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
规约自己的行为使其时时处处合于礼,为此必是不合乎礼的要统统摒弃,而诗书礼乐的六艺都可以算作是“文”的内容,“文”是人文化成的文明力量,是社会文化的存在体,此“文”与广义上的礼制同质,孔子充分强调文(礼乐文化)对生命的塑造与规约,而最终使生命存在臻于“从心所欲不逾矩”的礼与身的和谐统一状态,也就是强调在成就君子之仁的修身养性的路上,始终坚持对礼的践履,使其自然地呈现在生命体身上。在《论语》的乡党篇中主要便描述了孔子本人对礼的身体力行,我们可以看到依礼而行的个体生命的貌象声色、行为举止,列举一例,“人公门,鞠躬如也,如不容。立不中门,行不履阈。过位,色勃如也,足躞如也,其言似不足者。摄齐升堂,鞠躬如也,屏气似不息者。出,降一等,逞颜色,怡怡如也。没阶趋,翼如也。复其位,踧踖如也”。在孔子看来这正是生命体现着礼、也彰显生命存在意义的和谐状态。当然截至到孔子,论礼与身的相互关系,都没有切人身体的内在结构构成来论,发展到荀子以礼治气养心的礼仪身体观才蔚为大观。
三、“礼”以治气养心
如果说孟子向内求,反求诸己,在以心志为本的修持工夫中实现生命的身心融通与内在超越,那么荀子则更强调人文化成的向度,诉诸“礼”,从经验世界里走进历史的境遇,在具体的社会文化生存境遇中,经由社会性的诗书礼乐的层层渗透实现生命的完满,凸现身体为社会文化性的存在。“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日: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日:分。分何以能行?日:义。”(《荀子·王制》)人之为人之本在于有“义”,“有气”、“有生”、“有知”都是对人作为形气之体、自然之体、意识之体的肯定,但是这并不是荀子要注目的所在,他说论生命是从社会性的礼义角度人手的,生命体的本质在于“义(礼)”,如果只作为有气、有生、有知的存在,它还只是生物躯体,而不是人之身,只有生命个体践履着礼,或者说此生命体是人为化成着的生命体,才可以称之为人。荀子赋予“礼”以近乎本体的意义,“礼者,人道之极也”(《荀子·礼论》)。对应着礼与身体的关系,人也将因体现着礼而成为社会文化性的存在,这是荀子反复强调的生命之本。
首先来看荀子对生命本性的基本认定,不同于孟子赋予人本性善的德性倾向,荀子倾向于在自然属性意义上来看生命体之性,
“性者、本始材朴也。”(《荀子·礼论》)
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性。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荀子·正名》)
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以所欲为可得而求之,情之所必不免也。(《荀子·正名》)
“性”之含义,牟宗三有一个论说,即指那自然而本然者言,即自然如此,本然如此之性向、性能、性好、质性或质地。分开讲,则可指生物本能、生理欲望等生命自然特征;或指刚柔、清浊、智愚等气性、才性的气禀之性;亦可指超越的义理当然之性,如道德生命、精神生命等。荀子所论“性”更倾向于牟宗三前两个层次的含义,是指人生而具有基本性能,这与《性自命出》的观念相近,“喜怒哀悲之气,性也”(《性自命出》,简2)。人之自然禀有的血气,喜怒哀悲的情气是性,“凡有血气者,皆有喜有怒,有慎有庄”(《语丛一》,简45—46)。只不过性是尚未显现于外,内在于人自身的情气。“性是潜在之情、内在之情与静态之情;情是实现之性、外显之性与动态之性,性、情统一于气(心)。”“性”在荀子的观念里是“不事而自然”的自在本性,但是却只是“质素”而已,它有待于与外物发生关系而且必须藉着“礼”化性起伪的作用,才可以真正完成。(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