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完善建筑市场,促进公平竞争
核心工作是交易中心同政府职能部门分开,明确建筑市场的服务责任。加大进场交易的规范力度。建立有形市场,治理建筑市场的混乱,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并且还可以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和行业保护现象,减少串标陪标现象。建设单位可以在交易中心找到好的施工单位,施工企业凭实力增加了中标机会,外地企业不再受地方保护的困扰。有形市场的完善必将进一步打破行业的垄断和地方的壁垒,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参考文献:
[1]王书平.试述招投标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山西建筑.2003
[2]刘文旸.建筑工程现行评标办法的探讨——最低报价中标应是未来发展趋势[J].建筑,2005.
竞岗演讲稿 (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