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河岳英灵集》中所选李白诗
《中国文学史》评述“李白的诗歌以蓬勃的浪漫气质表现出无限生机,成为盛唐之音的杰出代表,从而出色地完成了初唐以来诗歌革新的历史使命。”[1]而在《河岳英灵集》——对盛唐诗歌具有总结意义的选本中,录选王昌龄诗十六首,居冠。李白诗选入数目居常建、王维等人之后,仅十三首。注语“白性嗜酒,志不拘检,常林栖十数载,故其为文章,率皆纵逸,至如《蜀道难》等篇,可谓奇之又奇,然自骚人以还,鲜有此体调也。”
后人书写的文学史中李白位及泰斗,诗作凌驾盛唐众诗人之上,而在殷璠笔下他却未能拔得头筹。本文试根据殷璠的选诗标准,从选与不选的角度探究其原因。
一、殷璠的选诗标准
殷璠在《河岳英灵集序》和《集论》中提出“三来四体”、“声律风骨兼备”、“既闲新声,复晓古体,文质半取,风骚两挟”的观点,也涉及了“兴象”、“音律”、“风骨”等概念。后代诸学者对其选诗标准有不同的诠释。
如王运熙强调风骨、声律、兴象三者并重;蒋凡在强调三者统一的同时,认为“三来”(神来、气来、情来)是兴象的延伸;林继中提出“三来”“四体”并重,“神来”关乎“神思”,“气来”关乎“风骨”,“情来”关乎是“兴象”……各家因视角不同而各(本文转载自 www.yzbxz.com 一枝笔写作网)具片面性,又均有合理性。
笔者认为,殷璠的文论观被武断分开了,他并未提出选诗的终极标准。而是在“审鉴诸体、按详所来”的过程中,对不同体裁诗歌采取不同态度。“神、气、情”是评价“雅、野、鄙、俗”各体的标准,仅为选诗的下限标准,是选诗最简单的评判准则,故野、鄙、俗三体不入《河岳英灵集》。
而选诗的上限,则在“新声古体”、“文质”、“风骚”、“气骨”、“宫商”等各方面,兼备即可。多种创作理念在一首诗中共存难度很高,故殷璠的选诗标准是在不逾下限的基础上,达到上述任一特征即可。
李诗共收录十三首:《战城南》、《远别离》、《野田黄雀行》、《蜀道难》、《行路难》、《梦游天姥山别东鲁诸公》、《忆旧游寄谯郡元参军》、《咏怀》、《酬东都小吏以斗酒双鳞见赠》、《答俗人问》、《古意》、《将进酒》和《乌栖曲》。多为乐府诗或由此而来的歌行体,或古朴自然,或气骨壮丽,均符合殷璠选诗上限的一个或多个特征。
二、李白诗缘何进入殷璠的视野
1.“风骚两挟”
就诗歌创作风格而言,“风”、“骚”是中国诗歌创作的源头性概念,分指《诗经》传统和《楚辞》传统。殷璠“风骚两挟”即谓风骚兼重。“‘风’意味着典雅凝重的诗体,主要通过艰苦的构思达到内涵丰富、立意曲折的境界,形成意趣幽远的特点;‘骚’意味着奇伟恣肆的诗体,以淋漓酣畅的才情挥发形成奔放超迈即‘高逸’的格调。”[2]由殷璠的评注可知,“属思既苦,词亦警觉”的常建是“风”的代表,“文章率皆纵逸”的李白是“骚”的代表。明代胡应麟《诗薮》评述李杜时,也提到过李白之骚体:“太白擅奇古今,少陵嗣迹《风》、《雅》。《蜀道难》、《远别离》等篇,出鬼入神,惝恍莫测。”
值得注意的是,殷璠所录《乌栖曲》有别于骚体的雄奇奔放,借夫差振兴之后的荒淫托讽唐玄宗沉迷声色。结尾一改旧题偶句收结格式,用一句“东方渐高奈乐何”反问,发人深省。据唐孟棨《本事诗》记载,贺知章见其《乌栖曲》,叹赏苦吟,“此诗可以泣鬼神矣。”
可见李白在文学创作中风骚两挟,或为骚体《蜀道难》式的酣畅,或为风体《乌栖曲》式的讽谏。虽两种风格未同存一诗,却在李白身上产生了“两挟”的意义。
2.“复晓古体”
从诗歌体裁而言,《河岳英灵集》中古体诗数目约占四分之三。虽然李白格律诗创作数量不如古体诗
多,但殷璠选诗十三首中仅一首绝句,其它几乎均为古体、乐府、歌行体。
究其原因,是由于李白古体诗更为出色,近体诗音律束缚较多,会限制其放荡不羁的天性影响才情发散。一韵两句用于叙述的古体诗,表情达意则较自由,更适合李白的创作风格。
另外,李白张扬“蓬莱文章建安骨”,其“风骨”理论,与殷璠“言气骨则建安为传”的“气骨”理论相当契合。因此,无论是从李白的创作倾向还是从殷璠的选诗标准来看,古体诗都成了首选对象。
3.“新声”“宫商”兼及
从声律角度而言,随着诗乐分家,诗作为案头文学偏重用词、用字,出现了有别于自然宫商律的人工平仄律。
刘勰《文心雕龙·声律》中提出“声合宫商,肇自血气”观点。认为声律是乐府传统的宫商角徵羽,与人的生理相关。《总述》中“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诗的好坏不在外在式、声律,无韵之笔也可写出有韵之文,刘勰在不否定人工声律的同时,侧重自然声律。
南朝“永明体”是强调“四声八病”的人工平仄律,殷璠认为它造成“理则不足,言常有余”、“专事拘忌”、“齐梁陈隋,下品实繁”的恶性循环。在《集论》中,提出“四声尽要流美,八病咸须避之”,“词有刚柔,调有高下,但令词与调合,首末相称,中间不败,便谓知音”。由此可知,殷璠对待声律的观点与刘勰相近,推崇自然“宫商律”的统筹,对“新声”人工平仄律也不断然排斥。作诗不应一味追求形式方面的格律、华美,更要重视内在思想。只要文合于心,完整表达诗人思想,“纵不拈綴”也是“雅调”仍存的。
反映到对李诗的选录上可见,李白早期虽有些工整的格律诗,如《送孟浩然之广陵》等,但由于殷璠对“宫商律”的侧重,《河岳英灵集》所选李诗均是遵从“宫商律”的古体、乐府体裁。
4.激扬刚健的盛唐精神(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