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枝笔写作事务所 2012-06-14 字数4772字 点击: 次
浅谈《河岳英灵集》中所选李白诗
《中国文学史》评述“李白的诗歌以蓬勃的浪漫气质表现出无限生机,成为盛唐之音的杰出代表,从而出色地完成了初唐以来诗歌革新的历史使命。”[1]而在《河岳英灵集》——对盛唐诗歌具有总结意义的选本中,录选王昌龄诗十六首,居冠。李白诗选入数目居常建、王维等人之后,仅十三首。注语“白性嗜酒,志不拘检,常林栖十数载,故其为文章,率皆纵逸,至如《蜀道难》等篇,可谓奇之又奇,然自骚人以还,鲜有此体调也。”
后人书写的文学史中李白位及泰斗,诗作凌驾盛唐众诗人之上,而在殷璠笔下他却未能拔得头筹。本文试根据殷璠的选诗标准,从选与不选的角度探究其原因。
一、殷璠的选诗标准
殷璠在《河岳英灵集序》和《集论》中提出“三来四体”、“声律风骨兼备”、“既闲新声,复晓古体,文质半取,风骚两挟”的观点,也涉及了“兴象”、“音律”、“风骨”等概念。后代诸学者对其选诗标准有不同的诠释。
如王运熙强调风骨、声律、兴象三者并重;蒋凡在强调三者统一的同时,认为“三来”(神来、气来、情来)是兴象的延伸;林继中提出“三来”“四体”并重,“神来”关乎“神思”,“气来”关乎“风骨”,“情来”关乎是“兴象”……各家因视角不同而各(本文转载自 www.yzbxz.com 一枝笔写作网)具片面性,又均有合理性。
笔者认为,殷璠的文论观被武断分开了,他并未提出选诗的终极标准。而是在“审鉴诸体、按详所来”的过程中,对不同体裁诗歌采取不同态度。“神、气、情”是评价“雅、野、鄙、俗”各体的标准,仅为选诗的下限标准,是选诗最简单的评判准则,故野、鄙、俗三体不入《河岳英灵集》。
而选诗的上限,则在“新声古体”、“文质”、“风骚”、“气骨”、“宫商”等各方面,兼备即可。多种创作理念在一首诗中共存难度很高,故殷璠的选诗标准是在不逾下限的基础上,达到上述任一特征即可。
李诗共收录十三首:《战城南》、《远别离》、《野田黄雀行》、《蜀道难》、《行路难》、《梦游天姥山别东鲁诸公》、《忆旧游寄谯郡元参军》、《咏怀》、《酬东都小吏以斗酒双鳞见赠》、《答俗人问》、《古意》、《将进酒》和《乌栖曲》。多为乐府诗或由此而来的歌行体,或古朴自然,或气骨壮丽,均符合殷璠选诗上限的一个或多个特征。
二、李白诗缘何进入殷璠的视野
1.“风骚两挟”
就诗歌创作风格而言,“风”、“骚”是中国诗歌创作的源头性概念,分指《诗经》传统和《楚辞》传统。殷璠“风骚两挟”即谓风骚兼重。“‘风’意味着典雅凝重的诗体,主要通过艰苦的构思达到内涵丰富、立意曲折的境界,形成意趣幽远的特点;‘骚’意味着奇伟恣肆的诗体,以淋漓酣畅的才情挥发形成奔放超迈即‘高逸’的格调。”[2]由殷璠的评注可知,“属思既苦,词亦警觉”的常建是“风”的代表,“文章率皆纵逸”的李白是“骚”的代表。明代胡应麟《诗薮》评述李杜时,也提到过李白之骚体:“太白擅奇古今,少陵嗣迹《风》、《雅》。《蜀道难》、《远别离》等篇,出鬼入神,惝恍莫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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