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枝笔写作事务所 2012-05-29 字数4026字 点击: 次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调查汇报
随着经济迅猛增长和农村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水平及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随之而来的生活垃圾污染开始侵蚀农村,因垃圾问题而引发的投诉在逐年攀升。从县河至关垭子,从水坪至向坝,从康家岭至丰溪,从工业园区到洛河,公路旁、河两岸成堆的垃圾随处可见,垃圾问题已是新农村建设的突出环境问题,处理好农村垃圾问题,是根治农村脏、乱、差,保护生态环境的首要问题。近年来,笔者对的垃圾问题作了一定的调查了解,从环保的角度结合当前全县农村垃圾处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笔者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我县农村垃圾处理的现状
我县有37万人,每天垃圾的产生量约为185吨,除城区在鄂坪九湾子建有一处垃圾填埋场,每天收运垃圾约30吨左右外,农村产生的垃圾,除305省道和乡镇所在地的部分垃圾在开始转运集中堆放外,其他大量垃圾随意乱丢乱倒。乡镇的垃圾处理多数就是垃圾转移,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从有人居住的地方转移到无人居住的地方,找一个偏辟的地方堆放而已,没有建规范的垃圾填埋场,没有达到消除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
近年来,我县通过实施“百里长廊”建设和“竹房城镇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新农村建设等工程,305省道沿线的乡镇垃圾收运系统的硬件建设,垃圾车、垃圾池、垃圾桶等已基本配备,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就全县而言还存在不少问题,除城镇居民区稍好一点外,绝大多数乡镇的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还仅仅停留在形式上,应付检查而已,少数乡镇几乎没有一个村的垃圾进行了处理,甚至连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垃圾也还是到处乱倒,臭水沟里到处都是垃圾,环境卫生状况极差。生活垃圾日集月累,致使往日人欢鱼跃的清澈池塘成了臭气熏天、蚊蝇满天飞的水中垃圾场;全县沿路、沿溪、沿住宅周围地带成堆的垃圾比比皆是。除了烂菜皮之类的生活垃圾外,多数是包装袋、塑料袋,还有破鞋子、农药瓶等白色垃圾,一经雨水冲刷污水横流,浸蚀土壤,污染水源,洪水带走最多的浪渣是垃圾,洪水过后溪流两岸滩林挂满“彩旗”(白色污染),这与漂亮的村居形象形成剧烈反差。
(一)镇、村领导虽对垃圾处理工作引起一定重视,但工作力度明显不足。乡镇、村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虽对农村垃圾、污水给农村环境带来的危害性以及当前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了充分的认识并已引起重视,相当部分乡镇还积极地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但大多数乡镇、村对农村垃圾处理的工作尚停留在设想上、形式上,而对农村垃圾处理等方面的管理、投入力度明显不足,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未将该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大部分镇、村缺乏管理监督考核的长效机制时冷时热。
(二)农村垃圾量急剧增加,村民对垃圾处理的紧迫性虽有一定认识,但自觉性、积极性不够。随着农民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下山脱贫移民逐步增加,城市生活方式不断地向农村传播的影响,农村垃圾特别是人口密集的城郊、主要河流和主要交通要道边的垃圾量每年都以10-20%的速度在增加,但由于传统形成的垃圾随意乱倒乱堆的不良习惯影响,农户是“各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只要自己的庭院清洁卫生,垃圾随意堆放在公共场所或几不管的地方;有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此麻木不仁,睁只眼,闭只眼,不扯皮没投诉,上级组织没追究就不过问,对“脏、乱、差”给农村环境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认识不足。大多数农民对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自觉性、自律性明显不够,主动参与的积极性明显不高。以环保局联系村郭家梁子为例。郭家梁子是典型的城郊村,西与中峰镇西沟村、长岭村相连并共拥一条小河沟,该村有7个村民小组,372户,1586人,其中1组、6组在305省道沿线,村内有两条乡村路,一条小河沟。按常规垃圾产生量算,每天产生垃圾约1586斤,每月约24吨;以前,在开展文明卫生县城时,城关镇、村组为解决公路沿线的垃圾问题,曾与城区环卫部门联系,把1组、6组的沿线住户垃圾请环卫工人清运,并签订清运合同,其他农户则自行处理,于是小河沟、山边、路旁等公共地段成了垃圾场。后因沿线住户不交垃圾清运费,村组又无钱垫付,环卫工人也不再清运,累积的垃圾只是在迎接检查时在临时清运或掩埋。
(三)农村垃圾的收运已有一定基础,但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由于我县乡镇所属村庄分布分散且部分村庄位置偏远,目前,在305省道沿线及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垃圾,乡镇政府已开始组织专人、配备垃圾车、建设垃圾池和垃圾桶进行集中清运,其覆盖面较小且清运不够及时,90%以上的村庄垃圾没有清运和处理,由农户自由焚烧和倾倒,一些沟、河、交差地带等处成为垃圾集中投放地,“污水靠蒸发、垃圾等水冲”是农村垃圾问题的现状。
二、我县农村垃圾处理难的主要原因
(一)环保意识不足。一方面广大农民环保意识亟待增强。由于农民对垃圾的危害认识不足,没有形成分类的习惯,处理垃圾极为随意,形成垃圾量大、品种多,有的村虽然建了垃圾箱(池),但村民总是就近将垃圾倾倒在路边或河里等,另一方面一些乡镇人民政府和责任部门,在处理垃圾的问题上,未能意识到处理不当的严重后果,局限于资金不足等原因,存在简单堆放在偏僻处即算处理的短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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