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村群众是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主体,因此必须充分激发广大农村群众的主体责任意识和自觉参与意识,充分发动广大农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教育设施,运用广播、电视及报纸等人民群众能经常接触到的大众媒体,大力宣传农村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让更多的人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要邀请专业人士或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以身边的事为素材,编印宣传材料,进村入户深入细致地宣传垃圾对身体及农业生产的危害性,提高居民村民对垃圾危害性的认识,教育村民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使垃圾分类和有序堆放成为村民的自觉行为。逐步形成“洁净家园,从我做起”的新风尚。要规范村民卫生保洁公约,动员群众自觉投身村组卫生保洁工作,广泛开展“环境卫生知识进农家”等活动。
(二)建立“户分类、村转运、镇集中处理”的垃圾管理机制。
以国家正在组织实施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为契机,办好示范样板,争取扩大示范覆盖面;切实组织农户开展垃圾分类,将能还田堆沤还田,不能还田的有序堆放,使垃圾减量化;积极申报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争取国家、省市的资金扶持,加大农村垃圾处理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整合工作力量,创新工作方法,以“打造中国绿谷”为载体,发动全县上下积极开展“清洁”(清洁乡村)的主题实践活动,明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首先突出解决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问题,根据工作需要从县文明办、县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委督办室、县政府督查室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题工作督查组,负责对全县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和考核;同时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在清洁乡村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体系加大考核力度,督促各乡镇党委政府积极做好本辖区范围内村庄垃圾处理工作。
(三)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自治作用。
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我县农村特点的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处理等各种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各乡镇环卫所,把农村垃圾管理纳入公益性岗位或以钱养事的范畴,确定专门人员专职抓好日常管理;各乡镇村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卫生各种长效管理机制,将农村环卫工作列入干部驻村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按标准配备村庄专业保洁员队伍,签订保洁合同,落实保洁责任,实行目标考核;将垃圾规范处理、公共设施维护、保护村庄环境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建立与农户、企事业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度,落实农户、企事业单位门前屋后的保洁责任;发挥村两委以及老年人、妇女、青年和计生协会等组织的作用,成立卫生监督小组,对村级卫生实行监督检查制度,并实行通报制度;建立如最整洁村、最整洁户、整洁星级制等评比激励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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