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电视广告
电视与电影性质相同,而且拥有电视之家庭,必然属于上阶层,正是我宣传之对象。
惟台湾只有一家商业电视公司,既不能举办特约节目,且其广告时间早已排满,我们能利用者不多,故电视只能作为电影之辅助。
第三类电台广告、
产品推广贴
此类广告优点,在于能利用音响,以乐曲形式,加深听众对“可口可乐”广告主题之印象,并使易于记忆。
我们选择“台北中广”及“正声”两电台,因其听众较多。
第四类报刊广告
以上电影、电视、电台为“可口可乐”广告主要方式。此外,在上市时期,再以报纸及杂志作辅助宣传,且“可口可乐”在台湾上市,亦属有价值之新闻。
我们为使外国侨民及能说英语之中国人士(上等收入阶层)得知“可口可乐”经已上市,选择英文报两份:一为中国邮报(chinapost),每日发行额3,000份。二为中国日报(chinanews),每日发行额8,000份。
在中文报方面,共选三份:一为中央日报,(发行额115,000份)二为联合报(发行额高达200,000份),三为征信新闻(发行额130,000份),此三份日报,均在全省发行,故台湾中部及南部读者亦能看到我们之广告,且其拥有之读者,大都为上等或中等收入阶层。
产品推广贴模板(包括商界、自由职业者、学生以及公务员等)。
此外,我们亦须利用彩色印刷之优点,以增强报刊广告之效果。
因此我们选用最畅销之两种杂志,即读者文摘中文版(发行额71,000份)及台湾电视周刊,使“可口可乐”之广告,能进入上等收入之家庭。
同时,杂志之阅读时间较报纸为长,辗转阅读之人数亦较多。
各类广告分配
(一)电影方面,于开始之五月至九月,所有十二家台北首轮电影院,均放映一分钟广告片。
(二)电台方面,我们建议在正声电台,由五月份起至九月份止,每日为青少年举办流行歌曲特约节目一小时。由此特约节目,可得四分钟广告时间,如善为利用,可播出二十五秒广告八次。此广告量甚为可观,且定价亦合理。
至于台北中广公司,其收费较“正声”电台为贵。故在中广,只用插播,由五月至九月,每日插播三十秒广告十次。
(三)电视方面,由于广告太挤,只能在开始之五月,
产品推广格式及七八两旺月,每星期三天,每日“插播”乙级时段三十秒广告,三次。
(四)报刊方面,我们所选定之五份中英文报,每报刊登半页广告一次,四分之一页广告五次。其分配为:在开始这星期各刊半页广告一次,以后连续三个星期,每星期刊四分之一广告一次,六月份暂停。七月分之头两星期再恢复每星期刊四分之一页广告一次。
至于杂志方面,我们建议读者文摘在七八两个月刊登四色全页广告。
台湾电视周刊则由五月份起至九月,均每两星期刊登两色全页广告一次。
总括而言,我们之广告份量,极为充足。在开始之五月及七八旺月,广告量尤为集中。
以上就是
产品推广贴范文请参考。
(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