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是个人本位吗?
通常说西方是个人主义的,东方是群体主义的,现在看来是经不住推敲的。说西方现代文化是个人本位只说对一半,还有问题的另一方面。梁漱溟就强调过西方人富团体精神而中国人却像一盘散沙。原因在于,历史上各种文化模式都是由政治、经济和宗教三个向度构成,其中一个向度为主,另外两个向度为辅,我将之称为文化的“一主两辅”结构。任何文化模式在其主导向度上都是群体化的,同理,任何文化模式在其非主导向度上都是个体化的。个人本位的自由主义是弱势意识形态的表现,它与弱势政治形态的表现——民主——一起构成辅佐强势经济的两翼。也正如此,才使西方独具经济片面发达的社会文化条件。
近代西方以工业革命为发端,工商业第三等级揭竿而起,从而把原先的“主奴关系”颠倒过来:物质取向的经济活动被赋予正面价值,启蒙式的意识形态只剩有“上帝死了”的负面反宗教价值,而政治则被孟德斯鸠发明倡导的分权制有效地弱化掉了。具体表现为一整套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经济活动成为社会文化的主导取向,国家受利益集团掣肘,宗教等意识形态沦为个人事务。以美国为例:
“在美国的阶级体系中,社会地位取决于财富、权力和名望的多种尺度。经济上的不平等很严重:财富高度集中,全国人口的14%是靠低于官方贫困线的收入生活。名望主要依赖于个人成就,大多数人之所以受尊敬是由于他们从事的职业。权力是采取行动影响他人行为方式的能力。在美国,权力主要是由大公司和政府行使的。特殊利益集团常常能够影响政治过程。但是,美国社会中的权力看来并非集中于一个统治上层,而是由许多集团分享。”(【美】科塞等著《社会学导论》)
这种以物质为本位的社会就是资本主义。有如下特征:
一、强势经济形态。说到资本主义,人们常想到生产资料私有制,但私有制并不是工业社会独有的,它同样存在于中世纪的庄园经济和古代中国的农业经济中。在经济活动中,比所有权更重要的是经营权即生产资料使用权。经济生产活动是将物质生产对象转变为产品的过程,而所有权是精神性的,并不改变物质的形态;经营权则是物质性的,直接参与生产、流通过程并决定收益的分配。随着经济的发展,早期所有权经营权结合的模式已经不相适应,因而产生了现代股份制公司形式,即经营权高度集中而股权即所有权分散的模式,它表明所有权并非资本的必然伴随物(工人也可以是股东)。股份制有利于无限汇集庞大的社会闲资,几何式放大公司规模,经营管理专业化和高科技的开发和应用。所以,西方工业文化的本质是技权的统治,表现为经营权集中、技术理性的运用和市场经济机制的独立运作。前两条与主导价值取向拜物主义有关,而后一条则与政治与意识形态的辅助机制有关。一种糊涂观点认为,随着技术的发展,“新阶级”即受雇佣的技术专家经理阶级出现并占据了支配地位,资本家对企业的控制权已经旁落,因而资本主义已成为历史。其实,早期资本主义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结合的模式只是前资本主义的残余,当代大公司资本主义才是更纯粹的资本主义。戴伊提出的“谁统治美国”的问题,难住的只是所有权模式,却证明了经营权模式。
二、弱势宗教(意识形态)。由于西方现代意识形态的负面性,为避免歧义,这里对宗教和意识形态稍作区别:近现代西方的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倡导的所谓“个人本位”,其实质是宗教解构主义,旨在斩断经济发展的道德良心羁绊。启蒙运动的矛头所向是要削弱教会(宗教要素)和国家(政治要素)对信徒和公民的约束控制,如路德新教就曾以信仰个人化为理由来对抗罗马教廷。“如果说中世纪的信仰问题还要通过教会来做中介的话,中世纪晚期马丁.路德和加尔文的宗教改革则进一步将信仰问题交给了人的内心,进而倒转成了现代人的私人领域……”(孙关宏等主编《政治学概论》)
说弱势意识形态是相对于强势形态即宗教而言,自由主义全部或部分地缺失宗教的特征:一是价值虚无主义,其价值取向是精神的缺位,只剩下一种负面的或解构的东西如“上帝死了”(尼采语);二是民主松散型的组织系统即政党组织;三是附属性,即维护和服务于主流经济形态。所以,自由主义不过是市场经济主导下的“一主两辅”文化模式中的意识形态附庸,启蒙的本意就是破除宗教迷信和非神化,其功能是鼓励个体人对神学教义独立从而更俯首甘为经济利益驱动。所以,笼统地用个人本位来标示西方文化语义含混,它只是在意识形态和政治上讲个人本位,经济上则完全是金字塔式的经营管理结构。
三、弱势的政治形态。弱势是指政治受限制的不完整形态如古代印度的番邦林立和西方中世纪的诸侯割据,以及现代西方自诩的“民主政治”。对民主作望文生义的理解,似乎是平头百姓当家作主,其实不然。工业革命初期新兴资产阶级以议会下院(平民院)为据点要求民主,反对君权和议会上院(贵族院)所代表的僧侣世俗贵族,后来孟德斯鸠将之最终定格为经典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它用法律契约形式对政权实施分割即弱化和解构。具体说来,分权制将立法权和司法权从政府权限中独立出来,交到代表社会各经济利益集团的政党手中,强化了财阀寡头左右政局的角逐能力。分权制还通过总统选举、任期、弹劾等手段对行政权限多方制约,实质上是削弱和限制国家乃至全社会对经济活动的统制干预监控,以便利益集团放手致富。分权制衡理论和法制原则最早由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提出,意在伸张贵族权力以限制君权。现在内容变了,元老贵族换成了技术权贵,但形式没有变。
澄清对西方个人本位的误解很有必要,以免国人出于合理的个体生物本能而无根据地向往西方文化。其实任何文化都是压抑个体生物本能的,且以资本之物化尤甚,这方面弗洛伊德和马尔库塞有精辟的论述。
其实真正全方位主张个人本位的也就是道家老庄,后演化为追求“肉身成仙”的道教。此外还有西方的后现代主义,共同特征是对器物文明的厌倦和对文化之异化的绝望。
需要指出,个人本位(出于生物天性)不完全等于利己主义(出于物欲),它可以成为善之发端。“内圣外王”一词最早即出自《庄子·天下篇》,道家“全性保真,不以物累形”,对儒家也有启发。《孟子·尽心上》曰:“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足见儒道也是相通的。(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