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对煤矿存在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绵竹市、什邡市政府要组织专家论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应作出关闭决定,并组织实施。市政府已经组织专家组对市天池集团公司一号井冲击地压和水患进行了论证。
(二)以下11类矿井必须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的要求,1、凡无证非法开采的矿井;2、凡关闭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矿井;3、凡一证多井矿井、非法挂靠矿井;4、凡证照不齐又擅自非法从事生产的矿井;5、凡责令停产整顿后擅自进行生产的矿井和凡无视政府安全监管,拒不进行整顿或者停而不整的矿井;6、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请关闭的煤矿;7、凡在2005年7月14日前未提出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8、凡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不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9、凡停产整顿验收不合格的矿井;10、凡在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矿井;11、凡在2005年底前没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以上11类矿井必须依法予以关闭。
(三)加强对停产整顿和关闭煤矿的安全监管监察
一是按照“企业负责,属地监管,专业监察,省市督查”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停产整顿煤矿真停真改。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必须落实以下处理措施:首先,下达停产整顿指令,明确整改内容和期限;其次,依法实施经济处罚;再次,告知相关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井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第四,告知公安部门控制火工品供应、供电单位限制供电;第五,3日内将停产整顿矿井的决定报送市煤管办,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告停产整顿矿井名单。
二是按照“县长负责,逐级逐矿逐人落实责任”的要求,严格规定,确保关闭矿井关死关实。对提请关闭的煤矿,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绵竹、什邡市人民政府应当在7日内作出关闭或者不予关闭的决定,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存档。对决定关闭的煤矿,绵竹、什邡市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实施。三、再接再厉,不断深化煤矿瓦斯治理
瓦斯始终是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因素和主要矛盾。年初,按照省政府要求开展了以“两整顿一确保”为核心内容的煤矿安全整治活动,对煤矿瓦斯进行集中治理。市、县政府向重点骨干煤矿企业派驻督导组,督导工作进展顺利;组织了全市煤与瓦斯突出和高瓦斯煤矿专家会诊,每个矿都制定了较为全面的整治方案。但是,瓦斯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定要对其长期性、艰巨性和反复性保持清醒的认识,要持之以恒抓落实,不断把瓦斯治理工作推向深入。要结合贯彻国务院“两个文件”和整顿关闭工作,对瓦斯集中治理活动逐矿进行验收。
另外,我再强调一下煤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问题。建设煤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是国务院81次常务会议确定的煤矿瓦斯治理7项措施之一,它和道路交通GPS监控系统一样,是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的重要举措。对此,首先,煤矿企业要按照要求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规定的地点设置各类传感器,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实时监控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其次,绵竹、什邡要加快远程联网平台建设工作,目前,绵竹市平台处于调试阶段,什邡市也正在建设之中,要抓紧时间,尽快实现联网监控。市级平台明年也要建起来,与绵竹、什邡及天池煤矿联网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这次会上,市政府下发了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责任书,量化落实有关工作要求。绵竹、什邡政府要加强领导,切实负责组织当地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尽快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监管机构,明确部门职责。要把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摆到重要日程上来,制定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把责任落实到乡(镇)人民政府及负责人,并层层分解落实到有关管理部门及负责人。
绵竹、什邡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和市政府的贯彻意见,抓紧明确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责任,落实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编制、人员、装备,配备专业齐全的技术人员,保证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切实履行职责。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被列入整顿名单的煤矿,要依据其安全生产状况和整顿工作难易程度,分批次规定整顿期限;所有不合格的煤矿只能给予一次停产整顿的机会,要把整顿工作的内容、措施、期限分别落实到煤矿企业实际控制人、矿长、技术负责人,届时达不到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标准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停产整顿最后期限不得超过2005年年底。
对被列为停产整顿和关闭对象的煤矿要严整关死,并加强督促检查,不留后患。绵竹、什邡市人民政府要将煤矿整治关闭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并接受监督监察。市政府要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组对两市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造成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必须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过程监督力度,依法对涉及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对利用职权参股办矿或收受贿赂,包庇袒护非法采矿的,要按照国务院两个文件和省里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做好国务院《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的宣传工作,及时报道整顿关闭情况、整顿关闭矿井重特大事故查处情况,广泛宣传煤矿安全生产的正面典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对煤矿安全生产活动的监督。
同志们,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及非法煤矿攻坚战,事关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构建“和谐XX”战略的具体实践。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狠抓落实,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