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民政部有关“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要求,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福利设施建设,推进甬港福利院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立项前期工作。完善社会兴办养老机构的扶持优惠政策,加强指导和监督,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推进敬老院的规范化建设,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供养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改善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
推进老龄工作。巩固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成果,拓展服务内容,搞好“基础性”和“选择性”服务。贯彻市《关于开展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绩效评估的通知》精神,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绩效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继续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对8—10个行政村开展实质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20%以上的基本生活难以自理的农村低保老人提供政府买单的居家养老服务;开展志愿者、义工结对上门照料、认亲养老、精神慰籍等为老服务。充分运用老年协会成员在群众和家庭威望高、影响力大的优势,引导老年协会在新农村建设和拆迁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巩固发展社区老龄工作“3587工程”创建成果,保持省老龄工作规范化社区创建达标率85%。加强各级老年活动中心(室)的规范化建设,制定老年活动中心(室)公共事件避险预案,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适时开展老年活动中心(室)星级评比表彰活动。加大法律援助力度,认真调解处理涉老侵权事件,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好老年电大教育和文化体育工作,要有8%以上的老年人经常参加老年电大和各类老年学校的学习,开展群众性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广大老年人的精神生活。认真搞好省第22个老人节庆祝活动。开展省第22个老人节庆祝活动、区第四届“孝亲敬老之星”和健康老人评选表彰活动,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深化残疾人工作。2010年要着力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大贫困残疾人帮扶力度,进一步提高现有残疾人帮扶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形成“重点突出、分类实施、适度普惠”的残疾人帮扶政策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日益完善康复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力争让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助明、助听、助行等康复需求得到基本满足,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基本纳入集中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在街道、镇建立“百合馨园”残疾人工疗站,解决精神、智力残疾人托养问题。继续做好残疾证换发工作。
强化福利企业服务工作。面对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形势,一方面要强化福利企业服务工作,帮助福利企业排忧解难,度过难关;另一方面要加强残疾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督促落实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的“四金”、最低工资和医疗保险,促进残疾人就业再就业稳步增长,确保残疾职工权益不因危机受损。
继续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人性化救助工作。
(四)扎实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和社会组织管理,增强维护基层稳定的能力。2010年受金融危机影响,维稳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要进一步加大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力度,健全基层治理机制,提高民主自治水平,使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成为提供公共服务、反应诉求和有序社会参与的重要平台,有效化解基层矛盾,夯实和谐社会基础,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开展第二轮现代化和谐社区建设群众满意度评估,争取70%以上的社区达到和谐社区建设标准;积极参加省级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先进县(市、区)和示范社区创建。二是深化社区自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居民代表会议,民主听证会、社工“联片进户”等社区自治制度体系,充分调动各类社区力量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积极性,突破和谐社区建设中治安、卫生等管理难题和群众满意度评估拒访率高的问题。三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大社区工作者培训力度,确保培训率达到100%。完善社区工作者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改善社区工作者待遇,打造一支德才兼备充满活力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奠定和谐社区建设的组织基础。四是进一步完善社区布局规划,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老社区硬件服务设施改造,力争每个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达到350平方以上,奠定和谐社区建设的物质基础。五是狠抓《江北区组织机构、工作任务、评比考核进社区申报准入制度》的贯彻落实,在联合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督察的同时,积极探索由社区中介组织承接部分政府工作,切实减轻社区负担,让社区工作者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和谐社区建设。六是加大农村社区建设力度,实行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协调发展。在前两年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撤村建居相关配套政策法规,妥善解决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变革中的问题或不稳定因素,坚决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确保撤村建居工作顺利推进;从农村实际出发,探索“一村一中心”或“多村一中心”农村社区化管理模式,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积极推行“一站式”社区服务,将城市社区先进管理服务理念向农村延伸,特别要针对农村居民生产需求的特点,探索和建立不同于城市社区的服务内容,真正使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成为基层管理体制变革的特色和亮点。要完善农村社区民主治理机制,探索建立以农村党组织领导为核心、村民自治为基础、农村居民广泛参与,各类社区组织互动合作的农村社区民主治理机制,形成社区建设的工作合力。积极培育志愿者队伍,力争每个农村社区建设起3-5支志愿者服务队伍。七是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促进农村和谐。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区村务管理制度建设的意见》,在全区进一步推行党员、村民代表接待室制度、村民代表联户制度、优秀村民代表评选制度,激发村民代表作用,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强化基层廉政工程建设,在全区行政村普遍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村级民主监督,遏制村官腐败;适应建设新农村需要,完善村干部和村民代表教育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建设高素质村干部队伍。八是加大社会组织管理力度。遵循政府指导、分类评估、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逐步推进社会组织分类评估工作。深入推进“十好百佳”社区社会组织创建活动,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公益性服务项目的资助力度;大力探索扶持发展慈善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和谐促进会”,探索建立覆盖全体村民、驻村单位、外来人员的农村社区共建理事会,加强农村基层社会自我管理,实现农村社区共建共享。开展社会组织收费行为、民主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依法开展活动情况等专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非法和违法违纪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坚决取缔、打击危害社会稳定和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的非法结社活动。(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