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排污费未实行专款专用。
(3)排污费征收管理不规范。
5.重残人员生活专项救助资金审计情况。
2010年末全市领取重残金的人员3112人,其中城市居民158人,农村居民2954人。全年共发放重残金10692人次,合计780.04万元。
通过分析比对,审计重点调查了全市120名领取重残救助金的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发现有51名重残人员已死亡,由于镇村基层组织申报不及时,使2010年至2011年6月底,多发放财政重残金计8.73万元,其中26名已死亡重残人员至审计时尚未取消领取重残救助金资格。
6.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办理的社会团体法人票据、资金审计情况。
2010年末,全市在市民政局备案登记成立的社团共有133家,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等主办的“官办”社团93家,“民间”社团40家。在“官办”社团中,2010年有35家尚正常运作,58家不运作。在市财政局领取《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的社团有25家。
审计调查发现,少数行政事业单位利用行政或业务管理权通过社团名义收取会费,用于本单位行政事业经费开支,在机构、职能、人员、财务方面没有按规定与社团实行“四分开”。
7.2008年以来全市拆迁和安置房建设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08年以来,我市天王镇、后白镇、黄梅镇、茅山镇、郭庄镇、宝华镇、下蜀镇、华阳镇、茅山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城投公司(含拆迁办)等11家单位实施了政府拆迁安置工程。全市共实施47个拆迁项目(已完成43个,正在实施4个),拆迁房屋12774户,拆除面积245万平方米,协议补偿安置房面积187万平方米。共建设安置小区28个,建造安置楼1024栋,其中:住宅房34263套、附房34720间、车库8222间、门市房及物业用房111656平方米;已安置住宅房21018套、附房19370间、车库3595间、门市房16864平方米;已对外销售住宅房184套、附房130间、车库1320间;目前全市安置房剩余住宅房13061套、附房15220间、车库3307间、门市房及物业用房94792平方米。
2008年至2011年1月,市政府已实际支付拆迁安置工程资金41.04亿元。其中:碧桂园项目资金支付天王镇、后白镇、黄梅镇、茅山镇拆迁补偿、安置房建设费用13.86亿元;市政府建设补助资金支付郭庄镇、宝华镇、下蜀镇、华阳镇、茅山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6家单位拆迁补偿、安置房建设费用23.09亿元。市政府资金支付城投公司拆迁补偿、安置房建设费用4.09亿元。
审计发现拆迁安置工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拆迁安置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2)安置房建设供求配比不合理,住宅房平均空房率较高。目前全市安置房剩余住宅房13061套,平均空房率达38%。大量空置住宅房,一方面造成现值40亿元左右的财政资产闲置,一方面政府背负巨额的政府性债务。
(3)剩余安置房处置管理不到位,容易造成国有资产闲置浪费。由于市政府对剩余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处置、评估定价、收益分配及管理维护方面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使各镇、各单位对剩余安置房的处置方法不径相同,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4)部分拆迁项目程序不合法。一是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二是聘请的评估机构未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造成事后监督依据缺失。
(5)拆迁、安置工程管理不严格。一是对拆迁资料管理不严。二是拆迁残值管理存在漏洞。三是拆迁收购资产管理不严。
(6)安置房建设质量不够高。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建议市政府在组织专项调查研究基础上,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拆迁、安置操作程序,加强拆迁资金和安置房建设管理,明确各责任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拆迁、安置资金专款专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市地税局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10年市地税局共组织入库地方各项工商税收90852万元,同比增收21384万元,增长30.8%。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7175万元,完成市政府年度计划77100万元的100.1%,比上年增收18175万元,增长30.8%;教育费附加入库2525万元,完成市政府年度计划2600万元的97.12%,同比增收424万元,增长20.2%。此外,社会保险基金入库28754万元,同比增收3745万元,增长15%,征缴率达100%。
2010年市地税局在税源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税源管理为重点,克服税源紧张、调控政策多等不利因素,一是强化收入分析和税源监控,突出对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等重点税源管理。2010年全年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收入库56811万元,同比增长36.7%,占地方税收总量的62.5%。二是强化税基管理,突出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三大税种的征收和对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与清算;2010年三大税种入库64872万元,同比增收13252万元,占总收入比重71.4%,增幅25.7%,拉动收入增长62个百分点;土地增值税入库9425万元,同比增加5152万元,增长120.6%。三是强化社会综合治税,突出对零散税源的征管,坚持抓大不放小;取得各类信息27492条,通过对涉税信息的加工、利用共增加税收入库5552万元,占总收入5.8%。市地税局通过有效措施全面加强税源管理,大力挖潜增收,从而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征收任务。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基本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税收征管行为。在审计中,我们也发现一些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不尽一致,需要纠正和加以完善。
1.委托代征税款2240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2.未按规定缓征税款1737万元。
3.个别企业开具假发票、异地开具建筑业发票。
4.末按规定对建筑业“甲供材”征收营业税。
(三)全市政府公共工程审计情况。
为保障全市政府工程项目顺利推进,充分发挥财政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市审计局继续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前预算审核、施工中跟踪审计、竣工后决算审计工作,进一步扩大审计范围,将所有概(预)算送审的政府重点项目作为跟踪审计的对象,把BT项目确定为跟踪审计的重点,实施全程监督。2010年市审计局共完成预算审核项目135个,审计预算金额44.43亿元,审计净核减2.59亿元,平均核减率5.82%。完成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96个,审计资金13.26亿元,审计净核减2.63亿元,平均核减率12.3%。预算与决(结)算审计共核减资金5.22亿元。为市政府、各镇、各部门节约了大量的建设资金,进一步凸显了审计职能作用。但在工程审计中,还发现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