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3、进一步完善学法奖惩激励机制。做到人人参与,明确“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力求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工商”的意义,建立健全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体系和评估考核手段,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性考核,评比工作,以通报形式通报评比结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4、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各县市局、区分局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单位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二)实施步骤
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2011年上半年为宣传发动阶段。各单位要根据当地政府和市局的“六五”普法规划,结合实际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分层举办各级各类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县(市)局、区分局“六五”普法规划报市局和当地依法治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011年下半年—2015年上半年为组织实施阶段。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本规划制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年度考核,有步骤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2015年下半年为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各单位要按照上级制定的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办法,开展自查自验工作,并提交书面评估报告,同时做好接受上级组织的检查验收准备。
(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