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枝笔写作事务所 2011-09-30 字数5006字 点击: 次
二 初应进士举及登第时间
行简于科场素有文名,《旧唐书·白居易传》( 卷一六六) 附行简传 (以下简称《旧》传) 曰:“行简文笔有兄风,辞赋尤称精密,文士皆师法之。”又王谠《唐语林》( 卷二) 文学云:“李相国程、王仆射起、白少傅居易兄弟、张舍人仲素,为场中词赋之最,言程试者宗此五人。”其文集虽佚,但今存诗、赋确为应试及课业文字,但行简应进士举之详情迄今未明,历来有贞元十九年与元和二年两说。贞元间及第之说有《全唐文》( 卷六九二) 白行简条:“贞元末进士。”《旧》传:“贞元末登进士第。”《新唐书·白居易传》( 卷一一九) 附行简传 (以下简称《新》传) 只云:“擢进士。”而未详其时。元和二年说见《唐诗纪事》白行简条:“元和二年登第。”徐松《登科记考》( 卷一七) 元和二年条记载尤详:“进士二十八人,《文苑英华》载《舞中成八卦赋》……又有《贡院楼北新栽小松诗》为此年试题。”今据考索,行简确于元和二年及第,但曾于贞元十六年初应举,不第。贞元十九年之说事属乌有。
按元和二年登第已为学界广泛接受,而关于其曾在贞元十六年初应举一说则尚未见诸言论,而证成此说的关键性文献依据是《白居易集》( 卷四。 《祭乌江十五兄文》。此文作于贞元十七年七月,叙云:“维贞元十七年……自居易与兄、高九、行简……同参选于京都,俱署吏于西京……友于四人,同年成名。”居易着文极重记实,其记事多与史无舛,故于此事,其“同年成名”四字颇堪玩味。居易于贞元十六年进士及第,十九年中拔萃,元和元年中制科乙等,行简可与居易同年成名的时间是哪一年呢?元和元年自不可能,则只有贞元十六年与十九年可供简择。但贞元十九年却并无举事。《旧唐书·德宗本纪下》( 卷一三) 载:“(贞元十九年)秋七月戊午,以关辅饥,罢吏部选、礼部贡举。”《唐会要》( 卷七六) 贡举中条载:“(贞元)十九年敕:礼部举人,自春以来,久愆时雨,念其旅食京邑,资用屡空,其礼部举人,今年宜权停。”同书( 卷七五) 选部下条则谓:“十九年七月敕:以关辅饥,罢今岁吏部选集。”均可关合。可见贞元十九年并未开科,行简根本无由应试,故只贞元十六年有可能。此点前贤未及,故详加申论。
《祭乌江十五兄文》所谓“友于四人”,“兄”即居易从父兄白逸,行十五,卒于乌江主簿任者;另即行简与己,高九其人不详,但“同参选于京都”一语已明谓四人同预十六年举事。而“贞元十七年”亦不误,居易为十六年进士,其《送侯权秀才序》 (《白居易集》卷四三) 称:“贞元十五年秋,予始举进士……明年春,予中春官第。”但该科延至十七年方毕。徐松《登科记考》( 卷一五) 贞元十七年条:“盖高郢连放三榜,乐天在十六年第二榜,郑方在十七年第三榜。”《和郑方及第后秋归洛下闲居》 (《白居易集》卷一三) 诗作于十七年,有“玉怜同匠琢,桂根同年攀”句,自注云:“同高侍郎下隔年及第。”故贞元十六、十七年为一科。而前后数年四人行迹为:贞元十四年居易移家洛阳,十五年秋参加东选,十六年正月入长安发榜及第,随即与行简偕归洛阳,至暮春南游,其《祭符离六兄文》 (《白居易集》卷四。 有“维贞元十七年……去年春,居易南游,兄亦东适”句可证;白逸则于贞元十七年病卒于乌江主簿任,是中举得官后旋即发生之事,此可回应“俱署吏于西京”之语。这里的问题是,“同参选于东都”是四人,“俱署吏于西京”者则不然,两句对举乃行文所需,前者事实,后者举其大概而已,如此正可释“友于四人,同年成名”之说。行简于贞元十六年显然不第,因行简文集散佚,未能以文字证明,但初应进士举的时间应在此时,时礼部侍郎崔 知贡举。嫡庶兄弟三人同应科举,二人及第,一人落榜,足可名动一时。卞孝萱认为行简本年所中为明经拔萃科,无文献可征,故不从。
行简在元和二年中第事,除前列材料外,从省试诗亦可证。行简《贡院楼北新栽小松》诗见《文苑英华》( 卷一八七) 省试八。《文苑英华》( 卷七九) 更收有李正封、吴武陵、钱众仲三人同题诗各一首。白诗为:“华省春霜曙,楼荫植小松。移根依厚地,委质别危峰。北户知犹远,东堂幸见容。心坚终待鹤,枝嫩未成龙。夜影看仍薄,朝岚色渐浓。山苗不可阴,孤直俟秦封。”吴诗 (又见《全唐诗》卷四七九) 为:“拂槛爱贞容,移根自远峰。曾经芳草没,终不任苔封。叶少初陵雪,鳞生欲化龙。乘春濯雨露,得地近垣墉。逐次香微动,含烟色渐浓。时回日月照,为谢小山松。”并用二冬韵;李诗为:“青苍初得地,华省植来新。尚带山中色,犹含洞里春。近楼依北户,隐砌净游尘。鹤寿应成盖,龙形未有麟。为梁资大厦,封爵耻嬴秦。幸此观光日,清风屡得亲。”钱诗 (又见《全唐诗》卷七八二) 为:“爱此凌霜操,移来独占春。贞心初得地,劲节始依人。映月烟犹薄,当轩色转新。枝低无宿羽,叶静不留尘。每与芝兰近,带惭雨露均。幸因逢顾盼,生植及兹辰。”并用十一真韵。冬、真二韵非可通押,但四人诗既同题,且与吴诗同韵,四人应属同年无疑。
另外,元和二年事更有居易诗为证。《醉后走笔酬刘五主簿长句之赠,兼简张大、贾二十四先辈昆季》 (《白居易集》卷一二) 一诗记事始于元和元年,止于三年五月许。元和元年居易辞秘书省校书郎,制科及第后任京兆尉,授集贤校理;二年十一月,由集贤院召入翰林院;三年五月,拜左拾遗,仍充翰林学士 (见《旧》传) ,该诗首四句“元和运启千年圣,同遇明时余最幸。始辞秘阁吏王畿,遽列谏垣升禁闱”即述此。“谏垣”即御史台。接下,诗有“二贾二张与舍弟,驱车逦迤来相继”,指在五月或稍后,行简至长安;“日暮银台下直回,故人到门门暂开。回头下马一相顾,尘土满衣何处来?”写故人相逢新昌里第的情景,《旧唐书·职官二》 (卷二三) 翰林院下曰:“天子在大明宫,其院在右银台门内。”故以银台代指翰林院,居易此时正兼左拾遗与翰林学士。关键是以下几句:“齐入文场同苦战,五人十载九登科。二张得隽名居甲,美退争雄重告捷。……唯有沅犀屈未伸,握中自谓骇鸡珍。”“五人”当为二张、二贾与弟行简,即诗中的“二张、美、退及沅犀”,“退”乃“知退”省称。五人十年间同入文场,九应科举,“二张”应有斩获,“美”、“退”则于此告捷,只“沅犀”一人未得第。由此可见行简于本年登第,且当参加的是东选,否则不会迟至三年五月后方至长安,此时一般说来放榜(至团甲)已毕;其次,回应贞元十六年落榜事,故居易有“重告捷”之语。(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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