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大众化是国际高等教育发展的共同趋势,亦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未来的10年,是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型阶段向大众化阶段转变的关键时期。我们认为,促使我国高等教育顺利高效地完成这种转变的根本途径是制度创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的制度创新既有共同性又有特殊性,不仅要实现高等教育由精英型向大众化的转变,还要实现高等教育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相适应的转变。这说明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任务更加艰巨。我们认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制度创新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变革高等教育办学模式,实现办学主体多元化
长期以来高等教育完全由政府包办的模式造成了我国高等教育的相对落后。目前单一的办学模式虽有所改变,除了政府作为办学主体外,又出现了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办学主体,形成了国有民办、民办公助、民办自助等办学模式,但从总体上看,我国高等教育办学模式远未达到合理的状态。要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必须从根本上解决办学模式问题。根据我国国情和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应该积极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提升民办高等教育的地位,打破国家垄断高等教育的格局,走由政府办学向社会办学扩张的道路。
第二,变革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扩大高等院校办学自主权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主要是指政府与高等院校之间的关系。从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来看,政府管理与大学自治、控制与反控制之间总是存在一种紧张关系。但从总的趋势来看,各国政府对高等院校的控制,主要体现为以立法、拨款、咨询、规划、政策指导为主要手段的间接管理。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集权制,政府对高等教育各个方面的控制权仍然非常大,因此,在未来10年我国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关键时期,必须进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创新,放宽政府的控制,增加高等院校办学自主权,使高等院校能够建立起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值得指出的是,放松集权式的控制也是获取诱致性制度创新的前提。
第三,变革高等教育投资体制,形成多渠道筹资的格局
高等教育投资体制主要是指筹集高等教育经费的运作方式。高等教育投资体制与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有重要的关联,在早期,高等教育的办学主体就是投资主体,两者没有分别。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教育经费不足成为影响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难题。要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必须变革高等教育投资体制,不断拓宽高等教育经费的来源渠道,尽可能吸纳社会资金。但是,这并不意味政府可以放弃发展高等教育的主要责任。在高等教育投资体制创新中,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与补偿机制,明晰资产的产权是极其关键和重要的。
在我国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中,还必须在结构层次、招生就业、学习评价、课程设置、学位模式、职称体系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限于篇幅,这里不一一展开。必须指出的是,制度创新要能真正产生并付诸实践,发挥效益,良好的制度创新环境以及制度创新主体的权利和权力的界定是至关重要的,这也是高等教育大众化过程中制度创新的难点,必须尽早加以研究解决。
收稿日期:200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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