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主张用中国传统的考试制度、纠察制度“济欧美法律、政治之穷”,“以考试、纠察二权,与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并立,合为五权宪法”(注:孙中山:《中国革命史》,《孙中山全集》第7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61页。)。由此看来,考试制度、监察(纠察)制度,也可称为“国粹”。
在《三民主义·民族主义》讲演中,他说为了改变当时中国一片散沙的局面,就必须利用中国根深蒂固的宗族主义和家乡观念做基础,由宗族扩充到国族,由家乡扩充到国家,以恢复民族主义。在他看来,“若是拿这两种好观念做基础,很可以把全国的人都联络起来”(注:《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237~239页。)。宗族主义和家乡观念也应属于“国粹”。
孙中山在辛亥革命前曾说过“革命”“共和”“平等”“自由”“民权”等都是中国古已有之的东西,不过被后人遗失了。现在我们要推翻几千年来的君主专制统治,建立共和的民主国家,就是要恢复这些固有的思想观念。如此看来,孙中山虽然没有对“国粹”下一个定义,但综观他的全部著述,其“国粹”观是相当广泛的,指的是一切传统民族文化的精华,一切符合民主革命事业需要和时代发展要求的思想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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