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公文的写作要点
常用公文的写作要点之一——规范性公文的撰写
一、规范性公文的特点
规范性公文是强制推行的用以规范各种行为的文件。与其他类型的公务文件相比,它们具有如下特征:(1)
公文内容是作者单方面意志的表示,其规范作用的成立与实现不以对方是否同意为前提条件,具有极强的强制
约束力。(2)公文所针对的问题是反复多次适用的、涉及多数人的普遍性问题。(3)公文生效程序更为严格
和规范,特别是在审批手续和正式公布程序方面非常严格。(4)在效用方面一般均实行“不溯既往”和“后
法推翻前法”的原则,即公文效力所及只针对正式成文(生效)之后发生的有关事物;新公文形成之后,与其
规定不一致的“旧公文”即行废止,以新公文为准。(5)语言运用讲究高度准确、概括、简明、通俗、规范。
二、规范性公文的结构及特点
(一)总体结构
规范性公文一般均包括:
1.文件标题。一般由事由(问题)、文种两部分组成。
2.发布或通过批准的日期。即公文经权威性机构或组织审议通过或批准生效的时间,需将这一时间标注在标题
之下并用圆括号括入。
3.章题。即文件需划分若干章表述时,每一章的标题。章题只需确切概括反映章内的内容。
4.正文。即文件的主体部分,规范的具体内容均在此表达。
(二)正文的结构
规范性公文的正文一般均有这样几部分内容:
1.制发目的。指制发文件者的动机及所要实现的结果。
2.制发依据。指制发文件的前提条件与根据。
3.适用范围。对文件有效适用对象范围的规定,可表明文件对何种人及事具备有效的约束力。
4.有关定义。即指对文件中根据实际需要而创设或使用的有关名词术语含义的规定。
5.主管部门。即对文件的执行或监督执行负有直接和主要责任的机构或组织。
6.具体规范。即文件的主体内容,明确规定支持、保护、发展什么,限制、禁止和取缔什么,规定机关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与有关人员的作为和不作为。
7.奖惩办法。即有关奖励与惩罚的具体方式、程序、措施的规定,必要时还包括对申诉(有处罚即难免有纠纷)程序和机构作出的规定。
8.施行日期。即对文件正式实施时间的规定。规范性公文大都不在发文机关履行批准手续后即生效执行,以保证人们有了解规范的内容,做好认真执行的各种准备的时间与条件,为此,需在文中专门规定施行日期。这方面的规定大致有如下几种:(1)自文件公布之日起施行。(2)另行规定其他时间(如在公布之日之后)施行。(3)规定以另一种规范性公文的施行时间为施行日期。(4)规定本文施行日期另由其他规范性公文确定。
9.施行程序与方式即对施行(公布)过程、施行(公布)责任归属,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则)的权利责任归属、根据与原则、步骤方法的规定,以及实施中能对文件内容作出权威性解释的解释权专属者的规定等。
10.有关说明。主要指对该文件与其他文件的关系的规定,对附件效用、数量的规定,以及不同文字文本效用(包括产生争议时以何种文本为准)的规定等。
在写作实践中,上述内容多以条文形式表达,每条还可下分为款、项、目等层次。
三、规范性公文的撰写要求
1.维护文件的高度一致性。
2.维护文件的高度严密性。
3.维护文件的条理性。
4.维护文件的简明性。
5.维护文件的稳定性。
6.维护文件的连续性。
7.尊重不同文种的特殊撰写要求。
常用公文的写作要点之二——决定、决议、通知、通报、批复、通告的撰写
一、决定
(一)决定的特点
1.具有规定性。用于规范人们的行为,具有法定的强制力,受文机关与人员必须遵守,认真执行。
2.具有指导性。决定记载与传达党和国家领导机关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的决策,具有较强的理论性、政策性,是指导工作的准则。
3.具有稳定性。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它所规定的原则、措施及有关事项,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发挥效用。
(二)决定的结构
1.标题。写明发文机关、事由与文种。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
2.正文。一般由制发文件的依据、决定事项与执行要求三大部分组成。在文件的结尾要提出要求,发出号召或说明有关事项。
3.发文机关与成文日期。
(三)决定的撰写要求
1.缘由要清楚明白。
2.决定的事项要准确具体。
二、决议
(一)决议的特点
决议在性质上、功用上同决定没有大的差别,其特点主要是在生成程序方面要求必须经过会议讨论通过或批准,以体现与会者在形成决策过程中的集体意志和权威性。
(二)决议的结构
1.标题。写明发文机关、事由与文种。
2.题注。加括号写明通过或批准决议的日期和会议名称。
3.正文。多种多样的具体用途使决议正文的构成形式也具有多样性,其中比较常见的有:批准式、批准说明式、议论式、说明式。
三、通知
(一)通知的特点
1.应用广泛,使用频率高。2.对行文方向的限制不严格,基本上是下行文,但也允许主送平级和不相隶属的机关。3.内容单纯,一文一事,行文简便。
(二)通知的结构
1.标题。写明发文机关、事由与文种。用于发布、转发、批转文件的通知则要求写明发文机关、动词(颁发、印发、转发、批转等)、被发布和转发批转文件的标题、文种。
2.主送机关。
3.正文。
4.发文机关与成文日期。
(三)通知的撰写要求
要求是:主题集中;重点突出;措施具体;讲求时效。
四、通报
(一)通报的特点
通报属普发性下行文。通报的主要特点:(1)具有教育性。通报需要运用具有代表性、倾向性的事实(事例、新颖的典型经验以及重大情况)教育干部和群众,通过表扬、批评、倡导或强调,唤起人们的警觉与注意,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图,指导和推动工作。(2)具有较强的时效性。通报主要用于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新的苗头与趋向,因此,强调及时快捷。
(二)通报的结构
1.标题。写明发文机关、表彰或批评的对象与事实性质(情况)以及文种(通报)。如《国务院关于×省×县红星玻璃厂擅自制作和出售国徽的通报》。(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